【原文】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1) ,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2) ,似与先生之说相戾。”

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3) 。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4) 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5) ’者得之。”

【译文】

徐爱问道:“《大学》之中‘知止而后有定’,朱熹认为是指万事万物都有定理,这好像与您的看法不一致。”

先生说:“从万事万物上去探求至善,就是把义视作外在的东西了。至善是属于内心本体的,只要‘明明德’到了惟精惟一的地步便能做到至善。但这也没有离开具体事物。朱熹《大学章句》中所说的‘穷尽天理而不带一丝一毫的私欲’的人,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1) 《大学》原文。

(2) 见朱熹《大学或问》:“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

(3) 义外,见《孟子·告子上》第四章:“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4) 精一,见《书经·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使心不杂以人为而得其正,即是精一之功。王守仁以为“惟精是惟一的工夫。”

(5) 此句为朱熹对《大学》篇首第一句之解,原文为:“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