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原文】

马子莘问:“‘修道之教’(1) ,旧说谓圣人品节吾性之固有(2) ,以为法于天下,若礼、乐、刑、政之属。此意如何?”

先生曰:“道即性即命,本是完完全全,增减不得,不假修饰的,何须要圣人品节?却是不完全的物件!礼、乐、刑、政是治天下之法,固亦可谓之教,但不是子思本旨。若如先儒之说,下面由教入道的,缘何舍了圣人礼、乐、刑、政之教,别说出一段戒慎恐惧工夫?却是圣人之教为虚设矣。”

子莘请问。

先生曰:“子思性、道、教皆从本原上说。天命于人则命便谓之性,率性而行则性便谓之道,修道而学则道便谓之教。率性是诚者事,所谓‘自诚明,谓之性’也;修道是诚之者事,所谓‘自明诚,谓之教’(3) 也。圣人率性而行即是道。圣人以下未能率性,于道未免有过不及,故须修道。修道则贤知者不得而过,愚不肖者不得而不及,都要循着这个道,则道便是个教。此‘教’字与‘天道至教’‘风雨霜露,无非教也’(4) 之‘教’同。‘修道’字与‘修道以仁’(5) 同。人能修道,然后能不违于道,以复其性之本体,则亦是圣人率性之道矣。下面‘戒慎恐惧’便是修道的工夫,‘中和’便是复其性之本体。如《易》所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6) 。‘中和位育’便是尽性至命。”

【译文】

马子莘问:“‘修道之教’,朱熹认为圣人的人品、悟性是天生的,是天下人效法的标榜,比如礼、乐、刑、政之类。是不是这样?”

先生说:“道就是性,就是命,道原本是完完全全的,不可增减,不需要修饰,哪里需要圣人的品节?如此就成了不完整的东西。礼、乐、刑、政是治理天下的法则,固然也可以称之为教化,但这不是子思所说的‘教’的本义。如果真像朱熹先生所说的,资质偏下的人通过教化才能领悟圣道,为何舍弃圣人的礼、乐、刑、政的教化,而另外说出一段‘戒慎恐惧’的功夫来?圣人之教难道仅为一种摆设。”

子莘请问其详。

先生说:“子思所说的性、道、教都是从本源上说的。天命在人,那么命即为性,率性而行,那么性即为道,修道而学,那么道即为教。率性是‘诚者’之事,也就是《中庸》中所说的‘自明诚,谓之性’;修道是‘诚之者’之事,也就是《中庸》中所说的‘自明诚,谓之教’。圣人率性而行,就是修养圣道。圣人以下的普通人不能率性,对于圣道难免有过分或不及的地方,故此需要修道。修道使贤明的人不至过分,才智愚钝的人不至不及,而会遵循圣道,这里圣道便有教化。这个‘教’字与‘天道至教’‘风雨霜露,无非教也’中的‘教’字意思相同。‘修道’两个字也与‘修道以仁’中的‘修道’相同。人能修道,而后能不违背圣道,恢复其天性的本体,那么也就是圣人的‘率性之道’了。《中庸》后面所说的‘戒慎恐惧’就是修道的功夫,‘中和’就是恢复人性的本体。即如《易经》中所说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中和位育’就是尽性而至命。”

(1) 出自《中庸》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2) 出自朱熹《中庸章句》第一章注:“修,品节之也。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

(3) 出自《中庸》第二十一章:“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4) 出自《礼记·孔子闲居》第五章:“天有四时,春秋冬夏,风雨霜露,无非教也。地载神气,神气风霆,风霆流形,庶物露生,无非教也。”

(5) 出自《中庸》第二十章:“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6) 出自《易经·说卦》第一章:“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