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

【原文】

澄在鸿胪寺仓居(1) ,忽家信至,言儿病危,澄心甚忧闷,不能堪。

先生曰:“此时正宜用功,若此时放过,闲时讲学何用?人正要在此等时磨炼。父之爱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过即是私意。人于此处多认做天理当忧,则一向忧苦,不知己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2) 大抵七情(3) 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才过,便非心之本体,必须调停适中始得。就如父母之丧,人子岂不欲一哭便死,方快于心;然却曰‘毁不灭性’(4) ,非圣人强制之也,天理本体自有分限,不可过也。人但要识得心体,自然增减分毫不得。”

【译文】

陆澄跟随先生在南京鸿胪寺小住,忽收家信一封,说儿子病危,他心里万分忧愁,不能忍受。

先生说:“现在正是用功的时候,如果放过这个机会,平时学习有什么用呢?人就是要在此时刻才能得到意志的磨炼。父亲关爱儿子,是最自然的感情流露,但天理也有个中正适度,超过这个限度就是私欲。在这种情况下,人大多认为按照天理应当是一副忧戚状,便一味地悲怆起来,但这却正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一般来说,七情的表露,往往过分的多,不及的少。稍稍有点过分,便不是心的本体,必须进行调节直到适中才好。比如父母去世,作为人子难道不想一下子哭死,才能化解心中的悲痛;然而《孝经》却说‘毁不灭性’,这并非圣人要强人所难,而是因为天理本体自有限度,不可过度。人只要认识了心的本来状态,自然不能增减分毫。”

(1) 正德九年(1514),阳明迁南京鸿胪寺卿,陆澄等从学跟随。仓居,暂住。

(2) 出自《大学》第七章:“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3) 七情,出自《礼记·礼运》:“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

(4) 出自《礼记·丧服四制》:“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