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又曰:“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1) ,此便是‘良知’(2) ,不假外求。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3) 。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

【译文】

先生又说:“知是心的本源,心自然能知,看见父母自然知道孝顺,看见兄长自然知道恭敬,看见小孩落井自然有同情之心,这便是良知,不必向外求取。如果良知显露,又无私欲迷惑,正是《孟子·尽心上》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但是作为一般人不可能没有私心阻碍,所以就需要用‘致知’‘格物’的功夫。从而战胜私心恢复天理,如此,人心的良知就再无迷惑,能够彻底发扬流传,这就是致良知。能致其知定可诚其意。”

(1) 出自《孟子·公孙丑上》第六章:“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

(2) 出自《孟子·尽心上》第十五章:“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3) 出自《孟子·尽心下》第三十一章:“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