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 - 图1

“嫌”是形声字。小篆从女,兼声。隶变后楷书写作“嫌”。

《说文·女部》:“嫌,不平于心也。一曰:疑也。从女,兼声。”(嫌,怨恨在心里不平静。另一义说:嫌是疑惑的意思。从女,兼声。)

“嫌”的本义为不满意、厌恶。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由此引申指怨恨、仇怨。如《新唐书·尉迟敬德传》:“丈夫以气相许,小嫌不足置胸中。”还引申指疑惑、怀疑。如“避嫌”、“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