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部

自 - 图1

“自”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人的鼻子的形状。金文承之。小篆线条化,但下部已经看不出鼻孔的样子了。隶变后楷书写作“自”。

《说文·自部》:“自,鼻也。象鼻形。凡自之属皆从自。”(自,鼻子。像鼻子的形状。大凡自的部属都从自。)

“自”的本义为鼻子。古人常用手指指自己的鼻子来表示自己,故用作第一人称代词,表示自己。如“自称”。又引申为亲自、自行。如“自立为王”。

用作介词,当从讲。如《论语·学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还可表示转折关系,相当于“却”、“可是”。如苏轼《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