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 图1

“曹”是会意字。甲骨文从(两个灯笼),从口,用门口悬置两个灯笼会双、偶之意。金文中,“口”讹变为“甘”。小篆中,“口”讹变为“曰”。隶变后楷书写作“曹”。

《说文·曰部》:“曹 - 图2,狱之两曹也。在廷东。从,治事者;从曰。”(曹 - 图3,打官司的原告和被告。都在法庭的东边。从,是管理打官司的人;从曰。)

“曹”的本义为双、偶。如宋玉《招魂》:“分曹并进。”

引申指等、辈、类。如杜甫《戏为六绝句》:“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古时分科办事的官署也称为“曹”。如“曹掾”,泛指一般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