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 - 图1

“树”是会意兼形声字。小篆从木(表示与草木有关)从尌会意,尌兼表声。隶变后楷书写作“樹”。汉字简化后写作“树”。

《说文·木部》:“樹,生植之统名。从木,尌声。”(樹,生物中直立的东西的总称。从木,尌声。)

“树”的本义为木本植物的总称。引申指种植、培育。如《管子·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意思就是:做一年的打算,没有赶得上种植庄稼的;做十年的打算,没有赶得上栽种树木的;做一生的打算,没有比得上培养人才的。

用作抽象意义,指建立。如《左传·成公二年》:“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树德”即建立功德。

用作量词,相当于“棵”。如岑参《白雪歌送五判官归京》:“千树万树梨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