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部

田部 - 图1

“田”是象形字。甲骨文、金文、小篆、楷书都像一块方形的大田被纵横的田埂(或者田间小路)分成几块小田。隶变后楷书写作“田”。

《说文·田部》:“田,陈也。树谷曰田。象四囗;十,阡陌之制也。凡田之属皆从田。”(田,陈列(得整整齐齐)。种植稻谷的地方叫田。(囗)像田四周的界限;十,表示纵横的沟涂。大凡田的部属都从田。)

“田”的本义是农田,就是种庄稼的土地。进而引申指耕种。还可以指狩猎。如“焚林而田,竭泽而渔”,意思是把森林烧了去猎捕野兽,把湖水排干了以获得鱼类。比喻做事情不留余地,只顾眼前利益,不做长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