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章

【题解】

在老子的“道”论中,此章关系重大,内容丰富,它从多个方面对“道”作了明确的界定,因而研究者一向十分关注。本章中认为,在未有天地之前,已有道的存在。道是浑然的“物”,即处于一种混朴的状态中。我们的祖先对天地万物起源的认识,与今日先进的科学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处,例如,我们祖先认为,天地未形成之前,宇宙间处于混沌状态,而后轻清者上升而为天,重浊者下降而为地。当今科学界盛行的宇宙生成论认为,早期宇宙是一大片由微观粒子构成的均匀气体,称为气态物质,而后发生宇宙大爆炸,这些气态物质的凝聚,慢慢生成了今日的宇宙恒星和行星体系。这些现代科学的观察和认识,和《老子》中有关道对天地生成的思考,有着类似之处。本章中的道,先天地而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这给“道”一个客观的规定性:一是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先于道,“道”是万物的本源,从而使老子的“道”论和西方的神学思想彻底地区分开来,同时也与古代华夏文化中的天命观、尊天敬鬼的传统作了彻底的切割;二是“道”是不受其他任何东西干扰的客观实在,因而它“独立而不改”,永恒地存在;三是“道”始终处于运动的状态中,即所谓“周行而不殆”,《老子》一章的“非常道”,也说明了道的恒动性。而下面提到的“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是描述道的运行过程与轨迹。从这三个方面来认识“道”,是特别重要的。我们还应当特别关注后文的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把四者并列称为四大,并强调指出:“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有的学者据个别版本将“王亦大”改作“人亦大”,认为这样才能和下文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衔接。但西汉简帛本和早期多数版本此处均作“王亦大”。其实这并不矛盾,因为这里的“王”是作为“人”的代表出现的,王弼注谓“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已清楚地解答了这个问题,因此与下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并不矛盾。它反映出老子和先秦诸子中的儒、墨都十分重视人在自然、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可见中华文化中自古以来十分关注人的地位,具有深厚的人文精神,是十分宝贵的。它和西方文化中的上帝创造一切的神话是那样的不同,更和封建迷信直接区别开来。虽然由于时代局限,老子的道论带有直观性和朴素性,但它在哲学上,在认识论方面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1〕。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2〕,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3〕。吾不知其名〔4〕,字之曰道〔5〕,强为之名曰大〔6〕。大曰逝〔7〕,逝曰远,远曰反〔8〕。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9〕。域中有四大〔10〕,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1〕

【注释】

〔1〕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有物浑然一体,先于天地而生。物,指道。混成,混然而成。王弼注云:“混然不可得而知,而万物由之以成,故曰‘混成’也。不知其谁之子,故先天地生。”张岱年云:“认天为一切之最高主宰的概念,为老子所打破。老子年代本先于孟子,但孟子仍承受传统观念而修正发挥之,老子却作了一次彻底的思想革命。老子以为天并不是最根本的,尚有为天之根本者。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最根本的乃是道,道才是最先的。”(《中国哲学大纲》)

〔2〕寂兮寥(liáo)兮,独立而不改:无声而又无形,独立长存从不改变。王弼注云:“寂寥,无形体也。无物匹之,故曰‘独立’也。返化终始,不失其常,故曰‘不改’也。”河上公注云:“‘寂’者,无声音。‘寥’者,空无形。”寂,寂静,安静。寥,无形,空虚。严复云:“不生灭,无增减,万物皆对待,而此独立;万物皆迁流,而此不改。”(《老子道德经评点》)

〔3〕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循环运行永不停,可以说是天地之根。王弼注云:“周行,无所不至而不危殆,能生全大形也,故可以为天下母也。”周行,循环运动。殆,停止。母,根本。帛书本无“周行而不殆”句,高明在《帛书老子校注》中认为是魏晋六朝盛行的骈体偶文时所加,不确。北大汉简本便作“独立而不改,偏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句,王注本原作“可以为天下母”,帛书本及北大汉简本均作“可以为天地母”,“天地母”即天地之本根,更好,可据改。

〔4〕吾不知其名:我不知它的本名。王弼注云:“名以定形,混成无形,不可得而定,故曰‘不知其名’也。”

〔5〕字之曰道:给它取号叫“道”。王弼注云:“夫名以定形,字以称可,言道取于无物而不由也。是混成之中,可言之称最大也。”陈鼓应在《老子新注新译》中认为,“字之曰道”,“字”上通行本缺“强”字。傅奕本、李约本、范应元本有“强”字,应补上。但汉简帛本均无“强”字。

〔6〕强为之名曰大:勉强取名叫“大”。强,勉强。大,与道同义。王弼注云:“吾所以字之曰道者,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责其字定之所由,则系于大。夫有系则必有分,有分则失其极矣。故曰‘强为之名曰大’。”

〔7〕大曰逝:大到无边又无所不至。王弼注云:“逝,行也。不守一大体而已周行无所不至,故曰‘逝’也。”张岱年云:“‘大’即道,是所以逝之理,由大而有逝,由逝而愈远,宇宙乃是逝逝不已的无穷的历程。”(《中国哲学大纲》)

〔8〕逝曰远,远曰反:无所不至而运行遥远,运行遥远又回归本原。远,伸展遥远。反,同“返”。王弼注云:“远,极也。周行无所不穷极,不偏于一逝,故曰‘远’也;不随于所适,其体独立,故曰‘反’也。”车载云:“‘反’有两个涵义,对立相反是‘反’的一个涵义,复命归根是‘反’的另一个涵义,《老子》书对于‘反’的这两个涵义,都是加以重视的。”(《论老子》)陈荣捷云:“返本的思想在《老子》里相当浓厚,它对普见于中国人的循环观念,影响不可谓不大。依据此种观念,道与历史的运行,都是依照循环的方式。”(《老子之道》)

〔9〕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王弼注云:“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虽不职大,亦复为大,与三匹,故曰‘王亦大’也。”王弼本作“王亦大”;傅奕本作“人亦大”,两处“王”字均改为“人”字。范应元云:“‘人’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本作‘王’,观河上公之意,以为王者,人中之尊,固有尊君之义。然按后文‘人法地’,则古本文义相贯。况人为万物之灵,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身任斯道,则人实亦大矣。”(《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奚侗云:“两‘人’字各皆作‘王’。《淮南·道应训》引亦作‘王’,盖古之尊君者妄改之,非《老子》本文也。”(《老子集解》)今各本多从之。但汉简帛本均作“王亦大”。张松如认为:老子书屡以“天”、“地”、“侯王”与“道”并言,“盖以三者皆为道所生,而得其一体故也”(《老子说解》)。张说有理。此处虽作“王亦大”,但这里的“王”是作为“人”的代表出现的,王弼注谓“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已解答了这个问题,因此与下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并不矛盾。

〔10〕域中有四大:宇宙间有四大。域中,宇宙间。帛书本作“国中”,北大汉简本作“或(即‘域’字)中”。王弼注云:“四大,道、天、地、王也。凡物有称有名则非其极也。言道则有所由,有所由然后谓之为道,然则道是称中之大也,不若无称之大也。无称,不可得而名,故曰‘域’也。道、天、地、王皆在乎无称之内,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汤一介云:“老子讲的道是先于天地存在,只是说在时间上先于天地存在,而不是在逻辑上先于天地存在。老子讲的‘道’虽是无形无象,但不是超空间的,而是没有固定的具体的形象,这样的‘道’才可以变化成为有固定具体形象的天地万物。”(转引自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11〕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本性自然。王弼注云:“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顺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王所以为主,其主之者,一也。”河上公注云:“‘道’性自然,无所法也。”吴澄云:“‘道’之所以大,以其自然,故曰‘法自然’。非‘道’之外别有自然也。”(《道德真经注》)冯友兰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这并不是说,于道之上,还有一个‘自然’,为‘道’所取法。上文说‘域中有四大’,即‘人’、‘地’、‘天’、‘道’,‘自然’只是形容‘道’生万物的无目的、无意识的程序。‘自然’是一个形容词,并不是另外一种东西,所以上文只说‘四大’,没有说‘五大’。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思想跟目的论的说法鲜明地对立起来。”(《中国哲学史新编》)

【译文】

有物浑然一体,先于天地生成。无声而又无形,独立长存从不改变,循环运行永不停,可以说是天地之本根。我不知它的本名,给它取号叫“道”,勉强取名叫“大”。大到无边又无所不至,无所不至而运行遥远,运行遥远又回归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宇宙间有四大,王居其中之一。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本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