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章

【题解】

本章谈论大国与小国的关系,重点是强调大国应该守雌取下,在处理与小国的关系上,应保持谦下的姿态。老子认为大国、小国在外交关系中都应该保持谦下,但大国在外交中是起决定作用的强势的一方,更应该注意保持谦下。在老子看来,大国、小国都保持谦下,就能各得其所,和平相处,对彼此都有好处,所以大国应该谦下,没有必要炫耀威势,以大欺小。

老子生活在以强凌弱、以大欺小、兼并战争愈演愈烈的时代,他对外交关系的设想,具有强烈的时代感,表达了他反对战争,反对武力征服,主张维护和平兼容的国际关系的愿望。在弱肉强食的时代,老子的想法显得苍白,但主张放弃武力,争取和平,维护一种互相尊重、兼容合作的国际关系,则无疑具有永久的合理性,老子的设想至今仍然值得尊重和参考。

本章以雌雄性交为喻,说明大国应守雌取下。这种比喻中也包含了老子对两性关系的深刻认识。雌性(女性)在性交的活动中表面上处在“下面”,处在被动的状态,但实际上雌性(女性)在性关系和生育的过程中,往往扮演着引导的角色,并且能以静制动,保持永久的耐力。而雄性(男性)则往往在主动的姿态中陷于被动甚至“失败”的困境,雄性的“作为”总是短暂的。在性交与生育的过程中,雌性(女性)是被动的承受者,但更是伟大的承担者。在老子看来,雌性是大道“无为而无不为”的德性的典型体现。一般注家对本章的性交比喻视而不见,实际上可能与某种类似于“道德洁癖”的心理障碍有关,觉得以“性交”为喻不雅,所以在有意无意中加以排斥,并因此对文句作出曲解。实际上《老子》书中有关“牝”、“雌”的隐喻都包含有“性”的意味,而五十五章说婴儿“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也涉及性交。在老子看来,以性交为比喻大约是很“自然”的事,这也许与老子崇尚自然的思想意识有一定关系。

大邦者,下流也〔1〕,天下之牝也〔2〕。天下之交也,牝恒以静胜牡〔3〕。为其静也,故宜为下也〔4〕。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于大邦〔5〕。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6〕。大邦不过欲兼畜人〔7〕,小邦不过欲入事人〔8〕。夫两者各得所欲,则大者宜为下。

【注释】

〔1〕大邦者,下流也:大国就好比是江河的下游。此句传世本少一“也”字,帛书本有“也”字,今据补。少此“也”字则语气未畅,句意也不够完足。王弼注云:“江海居大而处下,则百川流之;大国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大国者,下流也’。”本章原文“邦”字,王弼本皆作“国”,今从帛书甲本作“邦”。

〔2〕天下之牝也:是天下的雌性。这里进一步把大国比作雌性。此句各种传世本句序皆与下句对调,通行本句末各少一“也”字,作“天下之交,天下之牝”,今从帛书本改。传世各本因句序颠倒,文意全非,旧注解释“天下之交”亦皆不可取。河上公《老子章句》云:“大国,天下士民之所交会。”王弼注云:“天下所归会也。”范应元云:“天下之所交会。”(《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吴澄云:“犹江海善下而为众水之交会也”(《道德真经注》),其说最为今人所取。传世本作“天下之交,天下之牝”,句意实为不通,但一般解释多把“交”解释为“交汇”,意谓“下流”是江河的“交汇”处,表面看来似乎勉强可通。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把应解释为“交配”的“交”解释为“交汇”,则下文“牝恒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也”三句便成了含义不明的话。幸赖帛书的出土,使我们得以改正句序,如此句意始能贯通且含义清楚。“天下之交也”一句属下文,领起以下三句,文意便畅然无碍(可参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但奇怪的是,许多注家仍不愿意从帛书本改正句序,而有些注家虽然从帛书本改正了句序,但仍然把“交”解释为“交汇”,难免以辞害意,把文意解释得莫名其妙(如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张松如《老子说解》、傅佩荣《解读老子》等)。北大汉简本其句序、文字皆同于帛书。

〔3〕牝恒以静胜牡:雌性常常凭借静而胜过雄性。牝,雌性。牡,雄性。

〔4〕为其静也,故宜为下也:因为它(她)的静,所以适合处在下面。指性交时雌性常常保持“静”的姿势而处于下面,而雄性则因为要有所“动”而适合处在上面。此二句王弼本作“以静为下”,傅奕本作“以其静,故为下也”。在传世诸本中,傅本最为接近古本原貌,故其原文多与出土的帛书、竹书本相近;王弼本则往往删繁就简,行文力求简略,以至于有时扭曲老子原文的本意,此处即将原文的两句话省作一句话,使得文意有欠明晰,而语气也不顺畅。此处原文从帛书本。

〔5〕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于大邦:所以大国能自居小国之下,就能取得小国的拥护;小国能自居于大国之下,就能被大国所接纳。则取于大邦,指取容于大国,被大国所接受,获得大国的容纳和保护。王弼注云:“大国纳之也。”得其本义。此句注家多解释不清,也影响了对上下文的理解。本章中“取”字有不少注家主张解释为“聚”(如朱谦之《老子校释》、蒋锡昌《老子校诂》、卢育三《老子释义》、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等),误,应如本字作解。“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于大邦”,文中“则取小邦”、“则取于大邦”二句,传世本或作“则取小国”、“则取大国”(如王弼本、河上本),两句皆无“于”字;或作“则取于小国”、“则取于大国”(如傅奕本),两句皆有“于”字。按照这两种版本,则“大国(邦)以下小国(邦)”,和“小国(邦)以下大国(邦)”结果都是一样的,而且下文“或下以取,或下而取”也就讲不通了。帛书甲本作“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于大邦”,前句无“于”字,后句有“于”字,则文意通顺、明白。大邦“取小邦”是主动获得,小邦“取于大邦”则是被动获得——即被大邦所“取”,故下文云“或下以取,或下而取”——标明是两种不同的情况。帛书本与传世本虽然只差了一个虚词,但一字之差却影响了文意的理解。北大汉简本亦同于帛书,前句无“于”字,后句有“于”字。

〔6〕或下以取,或下而取:有的(指大国)凭借谦下而取得,有的(指小国)因为谦下而被取得。这两句单就字面看似乎并无差别,“以”、“而”似乎也可以互换而句义不变。但根据这两个句子本身的表达形式,其含义显然是不同的,否则两个“或”字便不可解。这里根据上下文的意思把“以取”解释为“取得”,把“而取”解释为“被取得”。老子显然是用“以”和“而”这两个虚词来区别两个句子的含义。这说明在先秦汉语中这两个字在同一句式中的含义是有差别的,“以”在这里可以表示主动,“而”在这里可以表示被动,但这种区别在汉代以后的汉语中渐渐模糊了。

〔7〕兼畜人:把更多的人并过来一起畜养。兼(帛书本作“并”),合并,有“多加”的意思,“兼畜人”有“多加畜养人”的意思。把“兼”解释为“吞并”、“兼并”,易生误解,实有不妥。

〔8〕入事人:去事奉别人,指取得大国的容纳和保护。

【译文】

大国就好比是江河的下游,又好比是天下的雌性。天下的雌雄交合,雌性常常凭借安静胜过雄性。因为雌性安静,所以应该处在下面。所以大国能自居小国之下,就能取得小国的拥护;小国能自居于大国之下,就能被大国所接纳。所以有的自居在下面而能取得拥护,有的自居在下面而能获得接纳。大国不过是想要多蓄养人,小国不过是想要去事奉人。这样两者都能满足自己的要求,那么大国就更应该自居于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