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章

【题解】

本章也是老子的治国论,他再一次强调以“无为”治国,反对贪欲和胡作非为,所以林语堂的《老子的智慧》将此章名之为“戒干涉”。“无为”的思想,是老子反复强调的治国的准则。在《道经》中,从二章就提出“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三章“为无为,则无不治”,十章“明白四达,能无为乎?”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至于《德经》中就更多了,如三十八章、四十三章、四十八章、五十七章、六十三章、六十四章等等,都不断地论述这一思想。但本章并无出现“无为”的词语,而讲的是“有为”的害处,是从另一个侧面来加深对“无为”的认识,明白“无为”才是正道。老子的无为思想,主要是讲给统治者听的。这一章其实是警告那些贪心不足的统治者,别轻举妄动,别欲壑难填,做出极端的举动,因为“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当然,他并非固守“无为”,如有些人所理解的那样消极,而是要做到“无为而不为”,所以“无为”是手段,“无不为”是目的。他认为,应当通过合乎道、合乎自然的手段来达到目的。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1〕,吾见其不得已〔2〕。天下神器〔3〕,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4〕。故物或行或随〔5〕,或嘘或吹〔6〕,或强或羸〔7〕,或挫或隳〔8〕。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9〕

【注释】

〔1〕取天下:治理国家。天下代指国家。《广雅·释诂》:“取,为也。”河上本四十章注云:“取,治也。”

〔2〕不得已:得不到。高明云:“‘不得已’,河上公谓为‘不得天道人心’,甚得其旨,犹今言无所得或无所获。有人释作‘迫不得已’,失之远矣。”(《帛书老子校注》)

〔3〕神器:神圣的东西。王弼注云:“神,无形无方也。器,合成也。无形以合,故谓之神器也。”河上公注云:“器,物也。人乃天下之神物也,神物好安静,不可以有为治。”严灵峰云:“神器,犹神物也。言其至贵重者也。”(《老子达解》)

〔4〕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不能用强力去求取。任意作为必然失败,想要把持必定失去。王弼注云:“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物有常性,而造为之,故必败也。物有往来,而执之,故必失矣。”刘师培云:“案,据王注观之,则本文‘不可为也’下当有‘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老子斠补》)

〔5〕或行或随:有的积极前行,有的消极尾随。行,前行者。随,跟随者。

〔6〕或嘘或吹:有的性情和缓,有的性格急躁。嘘,缓吹为嘘。吹,急吹。喻人性格之缓急。易顺鼎云:“下文‘或强或赢’,‘强’与‘赢’反,则‘嘘’与‘吹’反。《玉篇》引《声类》云:‘出气急曰吹,缓曰嘘。’此‘吹’、‘嘘’之别,即《老子》古义也。”(《读老札记》)

〔7〕羸(léi):瘦弱。

〔8〕或挫或隳(huī):有的小受挫折,有的全部毁伤。挫,小的损坏。隳,毁坏。王弼本作“或挫或隳”,河上本作“或载或隳”(河上公注:“‘载’,安也。‘隳’,危也。”)傅奕本、范应元本作“或培或堕”,帛书本同。高明云:“王本误‘培’字为‘挫’……甲、乙(帛书)本末句作‘或培或堕’,与傅、范本同,《老子》原本当如是。兹据前举古今各本勘校,此文当作:‘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培或堕。’”(《帛书老子校注》)但北大汉简本作“物或行或随,或热或炊,或强或alt,或伓或隋”,可知当时存有不同版本,今仍其旧。

〔9〕去甚,去奢,去泰:去除过度,去除奢靡,去除极端。甚,极端。泰,过分。王弼注云:“凡此诸‘或’,言物事逆顺反复,不施为执割也。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除其所以迷,去其所以惑,故心不乱而物性自得之也。”河上公注云:“甚,谓贪淫声色;奢,谓服饰饮食;泰,谓宫室台榭。去此三者,处中和,行无为,则天下自化。”薛蕙云:“物各有自然之性,岂可作为,以反害之邪!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惟因其自然而已……《汉书·黄霸传》曰:‘凡治道,去其泰甚者耳。’其言盖本于此,而意实不同。事有太过者去之,若夫小而无害者,则因循不必改作,此汉儒之意也。物有固然,不可强为;事有适当,不可复过。此老子之本意也。”(《老子集解》)

【译文】

想治理天下而任意作为,我断定他达不到目的。天下是神圣的宝物,不能用强力去求取。任意作为必然失败,想要把持必定失去。所以世间众生,有的积极前行,有的消极尾随;有的性情和缓,有的性格急躁;有的身强力壮,有的瘦弱不堪;有的小受挫折,有的全部毁伤。所以圣人去除过度,去除奢靡,去除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