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章

【题解】

本章主旨是阐述“不争之德”,而“不武”、“不怒”、“弗与”、“为之下”,皆是“不争之德”的具体表现。“不争”是老子反复强调的观念,在老子看来,“不争”则“天下莫能与之争”(二十二、六十六章),可以自处于主动有利的地位,所以“善为大者”、“善战者”、“善胜敌者”、“善用人者”,皆能有所“不争”。“不争之德”在本质上是天道无为精神的体现,所以说“是谓配天”。七十三章说“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也说明“不争”乃是天道的基本德性。《孙子·形篇》云:“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其说颇与老子所言“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相近,亦可见先秦各家思想往往有相通的地方。

善为士者不武〔1〕,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2〕,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3〕,是谓配天,古之极也〔4〕

【注释】

〔1〕善为士者不武:善于做武士的人不显示威武。王弼注云:“士,卒之帅也。武尚先陵人也。”

〔2〕弗与:不与之交接对敌。与,交接,此可指交战。河上公注云:“不与敌争,而敌自服也。”王弼注云:“不与争也。”老子说“善胜敌者弗与”,是说善胜敌者能不战而胜。河上注及王注是言其大意,自无不妥,但如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直接解释“不与”为“不争”则不妥。按,河上本、王注本此词皆作“不与”,傅奕本、范应元本作“不争”,则与下文“不争之德”重复,帛书本作“弗与”,应从。

〔3〕是谓用人:这就叫作用人。意思是说上文所谓“善用人者为之下”乃是真正的用人之道。按,王弼本此句作“是谓用人之力”,应从帛书甲乙本删去“之力”二字。上文说“善用人者为之下”,议论的只是用人的基本原则和态度,下文说“是谓用人之力”,前后显然不相对应。

〔4〕古之极也:古时极致的境界。极,极致。按,王弼本作“古之极”,应从帛书补一“也”字,语气才完整。

【译文】

善于做武士的人不显示威武,善于作战的人不发怒,善于取胜的人不与人对抗,善于用人的人居于人之下。这就叫作不争的品德,这就叫作用人,这就叫作与天相配,是古时极致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