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九弟·捐钱也要捐个明白清楚

自己得到的东西,随手就会丢掉,直到现在还很后悔,所以就乘此机会收拾一下。弟弟在这一点上比其他几个兄弟都强,还望今后更加细心一些,那些有用的东西,千万不要随处抛散。

【原文】

沅甫九弟左右:

十四日胡二等归,接弟初七夜信,具悉一切。

初五日城贼猛扑,凭壕对击,坚忍不出,最为合法。凡扑人之壕,扑人之墙,扑者客也,应者主也。我若越壕而应之,则是反主为客,所谓致于人者也。我不越壕,则我常为主,所谓致人而不致于人也。稳守稳打,彼自意兴索然。峙衡好越壕击贼,吾常不以为然。凡此等处悉心推求,皆有一定之理。迪庵善战,其得决在不轻进不轻退六字,弟以类求之可也。

夷船至上海、天津,亦系恫喝之常态。彼所长者,船炮也;其所短者,路极远人极少。若办便得宜,终不足患。

报销奏稿及户部复奏,当日即缄致诸公,依弟来书之意,将来不开局时,拟即在湖口水次盖银钱所。张小山、魏召亭、李复生诸公,多年亲派该所,该所现存银万余两,可为开局诸公用费及部中使费。六君子不必皆到此局,但得伯符、小泉二人入场,即可了办。若六弟在浔较久,则可至局中旋也。至户部承书,说定费资,目下筠仙在京似可料理。将来胡莲舫进京,亦可帮助。

筠仙顷有书来,言弟名远震京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弟须慎之又慎,兹将原书抄送一阅。

家中四宅大小平安。兄夜来渐能成寐。先太父、先太夫人。尚未有祭祀之费。温弟临行,捐银百两,余以刘国斌之赠,亦捐银百两,弟可设法捐资否?四弟、季弟则以弟昨寄之银两提百金为二人捐款。合之当业二处,每年可得谷六七十石。起祠堂、树墓表,尚属易办。

吾精力日衰,心好古文,颇知其意而不能多作。日内思为三代考妣作三墓表,虑不克工,亦尚惮于动手也。

先考妣祠宇若不能另起,或另买二宅作住屋,即以腰里新宅为祠亦无不可。其天家赐物及宗器、祭器等,概藏于祠堂,庶有所归宿。将来京中运回之书籍及家中先后置书,亦贮于此祠。吾生平不善收拾,为咎甚巨!所有诸物,随手散去,至今追悔不已!然趁此收拾,亦尚有可为。弟收拾佳物较善于诸昆,从此益当细心检点,凡有用之物,不宜抛散也。

咸丰八年四月十七日

【白话提要】

沅甫九弟左右:

十四日,胡二等人回来,我收到了弟弟初七晚上发来的信,并从信中知道了一切。

初五那天,城中的敌人猛扑,依靠壕沟进行攻击,坚守着不出来,这种做法是最合拍的。一般来说,那些扑人之壕的,扑人之墙的,都为客;而应战的,则为主。我军如果越过壕沟而应战,那就是反主为客,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要“致于人”。如果我军不越过壕沟,那我们就还是主,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致人”。这样稳守稳打,他自然会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峙衡非常喜欢越过壕沟攻打敌人,我却不这样认为。这些事情在经过一番仔细考究之后,其实都有一定的道理。迪庵是一个善战的人,而“不轻易进攻,不轻易后退”就是他作战的秘诀,弟弟可对此好好进行研究。

洋人的船到达上海和天津,其实表现的也是他们一贯恫吓的态度。船上有火炮,这就是他们的长处;而离自己的国家路远,人也很少,则是他们的短处。如果能办理好的话,那就不是什么祸患。

报销的奏稿和户部的复奏,当天就能寄给你们。弟弟信中的意思是,将来不开局的时候,就在湖口水次建立银钱所。张小山、魏召亭、李复生各位,都是我们多年的亲友。该所现存万两银子,可以用来充当开局各位用费和部里使费。六君子没有必要都到这个局,只要伯符、小泉两个人入场,就能办成了。如果六弟在浔阳停留的时间比较长,那就可以到局中设法照护周旋。关于户部承书说定的费资,现在筠仙在京城,应该能够办理。将来胡莲舫到京城以后,也能帮上忙。

筠仙刚刚写信过来,说弟弟在整个京师声名大震。但盛名难副,弟弟行事务必要谨慎。现在我将原信抄回去,你看一看。

家中四个宅子,大大小小都很平安。兄长晚上能睡得很好。先太父先太夫人,还缺少祭祀的费用。温弟临走的时候,捐了一百两银子。我就把刘国斌送我的银子也捐出去一百两。弟弟能想办法捐点钱财吗?四弟和季弟就从弟弟昨天寄过去的钱中拿出一百两作为捐款。合之、当业那里,每年能够得到六七十石谷子。起祠堂、树墓表这些事情,相对来说还容易办到。

但我现在精力一天比一天差,心里很喜欢古文,但又不能多做一些。这两天我想为三代考妣作三个墓表,但又担心写不好,直到现在也没开始动手呢。

先考妣祠,如果不能另外起,或者另外买两个宅子作主屋的话,那就以腰里新屋作为妣祠也是可以的。天家的赐物各种宗器、祭器等,一律都放在祠堂,也好让这些东西归宿。将来京城运回来的书,或者家里前后买的书,也都放在里面。我平时总不会收拾,在这方面有很多过失。自己得到的东西,随手就会丢掉,直到现在还很后悔,所以就乘此机会收拾一下。弟弟在这一点上比其他几个兄弟都强,还望今后更加细心一些,那些有用的东西,千万不要随处抛散。

咸丰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