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罐锡注(1)

宜兴罐(2),以龚春为上(3),时大彬次之,陈用卿又次之。锡注,以王元吉为上,归懋德次之(4)。夫砂罐,砂也;锡注,锡也。器方脱手,而一罐一注价五六金,则是砂与锡与价,其轻重正相等焉,岂非怪事。然一砂罐、一锡注,直跻之商彝、周鼎之列而毫无惭色(5),则是其品地也。

【注释】

(1) 砂罐:一种陶质器皿。锡注:一种锡做的酒壶。

(2) 宜兴:今江苏宜兴。

(3) 龚春:供春,明正德、嘉靖间人。原为吴颐山家僮,以制陶名于世。作者在《夜航船》一书亦有介绍:“无锡瓷壶:以龚春为上,时大彬次之,甚规格大略粗蠢,细泥精巧,皆是后人所溷。”

(4) 王元吉:或为黄元吉,见张岱《夜航船》:“嘉兴锡壶:所制精工,以黄元吉为上,归懋德次之。初年价钱极贵,后渐轻微。”

(5) 商彝、周鼎:商周时期的青铜礼器。彝、鼎:古代祭祀所用的鼎、尊等礼器。这里泛指珍贵的古董。砂罐锡注 - 图1

【简评】

作者写有《龚春壶为诸仲轼作》一诗,可与本文对读,兹引如下:“仲轼龚春壶,两世精神在。非泥亦非沙,所结但光怪。应有神主之,兵火不能坏。质地一瓦缶,何以配鼎鼐。跻之三代前,意色略不愧。当日示荆溪,仆仆必下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