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创新目标制定

企业创新目标包括企业创新总体目标和职能目标。企业创新总体目标一般分为近期(一年)、中期(三年)、远期(五年)三阶段,创新的职能目标包括市场层面、产品层面、技术层面、组织层面的创新目标,同样也分为近期(一年)、中期(三年)、远期(五年)三阶段。

企业创新目标的制定步骤如图3-13所示:

3.2.2 创新目标制定 - 图1

图 3-13 制定创新总体目标的流程

资料来源:张振刚.广东省科技厅第一期企业创新路线图培训PPT.2010年6月.

第一,讨论创新总体目标。企业创新总体目标应该包括创新目的、相应的指标体系、时间结点等。同时,在制定企业总体创新目标时,不仅需要中高层管理层的宏观把握,还需要向有关专家或机构进行咨询,并考虑竞争对手的战略对策。

第二,讨论企业发展各阶段的创新目标。在明确企业总体创新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就企业创新发展的技术、产品、市场、组织层面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展开讨论,讨论过程中仍以调查整理结果作为基本的讨论素材,抛砖引玉,激发与会者的想象。

第三,确定企业的创新目标。将相关讨论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并综合讨论会上专家的观点,提出企业创新的愿景、使命、价值观及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市场创新目标、产品创新目标、技术创新目标、组织创新目标)。与此同时,将整理的结果反馈给与会专家及公司高层领导,并征求领导意见,以争取获得企业高层领导的认可和采纳。此阶段企业高层领导反馈的信息至关重要,有利于增强创新理念的适应性、创新目标的可实现性和可操作性。

创新目标的制定需要遵循SMART原则,也可以利用SMART原则来评估目标是否合理。SMART原则是经过实践,建立在目标管理理论上的标准,如图3-14所示。SMART原则中S(specific)要求创新目标必须是明确具体的,M(measurable)要求创新目标必须是可衡量的,A(attainable)要求创新目标必须是可实现的,R(relevant)要求创新目标必须与企业创新愿景、创新战略等目标是相关联的,T(time-based)要求创新目标必须要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3.2.2 创新目标制定 - 图2

图 3-14 SMART原则

资料来源:林志扬.管理学原理[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

第一,创新目标必须是明确具体的。具体是指不能笼统描述,举例来说,对于公司的研发部门,“使研发水平大幅提升”这个目标就显得很笼统,而“在一年内研发出3种以上的新产品”就比较具体。

第二,创新目标必须是可衡量的。如果目标是不可衡量的,那么这个目标就不具有实质的意义。如果企业的培训目标描述为“为所有的员工安排进一步的培训”,那么这个“进一步”是没有办法衡量的。而描述为“为所有员工安排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培训之后学员的受伤、失误等次数减少50%”这样的目标则是可以衡量的。

第三,创新目标必须是可实现的。目标设定得过高或过低会给企业带来情绪消极、员工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降低企业的效率和资源利用率。这个原则要求企业制定创新目标时让所有员工都有机会参与到其中,让员工为自己的目标负责,同时必须考虑到企业实际的创新能力,不能好高骛远,眼高手低。

第四,创新目标必须与企业创新愿景、创新战略等目标是相关联的。这个原则要求企业制定创新目标时不能偏离企业的创新愿景和创新战略,或者说不能制定一些无关紧要的目标。

第五,创新目标必须要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如果没有时间限制,那么后续的目标考核将无从谈起。合理的创新目标应描述成类似于“到××××年,企业申请专利数量达到××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