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演绎法

第二天我们如约见面,按照头天所讲去看了贝克街221号B座的房子。套房包括两间舒适的卧房、一间宽敞通风的客厅,家具等等一应俱全,还有两扇大窗,采光明亮。这个套房各方面我们都很中意,租金两人一分摊也就不算高了。于是当场确定成交,这房子就归我们两人租用。当天晚上我就收拾行李搬出旅馆。次日早晨,歇洛克·福尔摩斯继我之后带了几个行李箱、手提箱,也住了进来。头两天里,我们打开行囊,把东西一一陈设起来,尽量做到安置妥帖、合理、最佳,忙得不亦乐乎。一切完毕,就安顿了下来,让我们自己先熟悉熟悉新的环境。

福尔摩斯决不是一个难以相处的人。他宁静自律,生活安排得有条不紊,难得有时候夜里十点过后还不睡觉,每天早晨都是我还没起床,他已经吃过早饭出门了。有时候,他整天待在化学实验室,或者待在解剖室。偶尔也要出行稍远,往往都是跑到伦敦的最底层贫民区。只要让他工作一搭上手,他就有使不完的劲。可是也有相反的情况,有时他会一连几天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逢这种时候,我注意到他的眼神迷茫飘忽,我怀疑他是使用麻醉剂上了毒瘾。不过那绝对不是,我知道他的整个生活习性节制有度,讲究干净整洁。

随着几个星期过去,我对他的兴趣、对他何以为生的好奇心也日益增长。即便他的身材相貌,也让人乍一见面就会引起注意。他身高六英尺有余,因为格外瘦削,所以看来更显得高挑。目光锐利,咄咄逼人,只有在他神情恍惚、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这我前面已有提到。一个高高的鹰钩鼻,使他整个面容神态显得特别机警果敢;方正、突出的下巴,这是男子汉坚毅刚强的表征;手,一直是墨水迹、药物痕斑斑驳驳。然而他的一双手出奇地纤巧灵敏,我常常特意看他,观察他多么熟练地操持那些精致易碎的实验仪器。

读者或许要把我看成是个生性恶习专管闲事的人,喋喋不休自称这个人是如何地激起我的好奇心,要我来一再替他饶舌不止,而他对他自己却是讳莫如深、守口如瓶。不过,先别忙下结论,请不妨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所作为,实在是没有什么别的事值得我去关注。我的健康状况,除非哪天天公为我作美,否则不允许我外出多动多跑。再说我没有朋友,没有人来看我,帮我排遣掉每日的单调与寂寞。情况既是如此,我自然把这位同伴身上的谜团视若至宝,不惜花费时日非要揭秘探宝不可。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他在回答一个问题的时候,亲口证实了斯坦福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他也不像是在研修哪一门课程,准备拿到一个理科学位,又不像要获取认可的资格以求进入学术殿堂列有一席之地。然而他的研究,精神可嘉,热忱惊人。尤其是各类冷门知识,广博不失微末,说起来一套套头头是道,我是闻所未闻,只有惊异的份儿。显然,一个人惟有胸怀坚定不移的志向与目的,否则决不可能工作如此勤奋,达到如此高的造诣。读书学习如果漫无目标,鲜有学术精湛著称者。没有人会拿些无谓的事无端去烦劳其心智,他所以这样做,必有他的目的与缘由。

这个人有无知的一面,恰如他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地惊人。对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一窍不通。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1)的作品,他幼稚到问我那是谁,干什么的。然而这还不算可笑,更叫我惊讶到极点的是,有一次无意间发现他对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居然一无所知。如今十九世纪,稍有文化的人不会不懂地球绕日运行这点知识。所以我想这真是出奇的怪事,简直匪夷所思。

“你好像大感惊讶了,是吧?”他说道,对我的惊奇报以微笑,“就算我知道,我也要尽量把它忘记。”

“把它忘记?”

“你听我说,”他解释道,“我认为,人的脑子也就等于是一间空阁楼,就是头顶上的顶楼,你把家具都往里面放的时候,得有选择。一个傻瓜,尽把没用的东西往里塞,捞到什么放什么,这么一来,对他实际有用的知识就再也放不下,给挤掉了。或者充其量,跟别的破烂乱七八糟堆在一起,结果到须要用的时候,要找哪一样就找不到。你要明白,熟练工老师傅就长心眼儿,往脑子这间阁楼里放什么很有心计。他只要干活有用的工具,别的都不要。可是工具也各种各样一大堆,所以还得放得井然有序。要是以为那间小屋的墙反正是有弹性,扩充再扩充可以没个完,那就错了。要是不知其错,硬是什么知识都往里装,总有一天会把你以前学到的有用东西都忘记。这一点很重要,至关重要,不可以让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东西给挤掉。”

“可是,太阳系知识,怎么能不要!”我申辩着。

“这到底跟我有什么相干?”他不容我分辩,打断我,“你是说我们都在绕着太阳转呀跑,要是我们都在绕着月亮跑,对我,对我的工作也不会有丝毫的影响。”

我正想问他是什么工作,可是看他的神态,问这个问题似乎不合适。于是,我把我和他短短的谈话想了一想,竭力想从中作出推论。他说他不愿掌握对他的目的无关的知识,那就是说,他所拥有的知识都是对他有用的。我在心中仔细掂量,他在我面前显露出特别精通的是什么知识,用铅笔一项项记下来看看。等我全部记完,看着单子不禁笑了。列项如下:

歇洛克·福尔摩斯知识能力

1.文学知识——零。

2.哲学知识——零。

3.天文知识——零。

4.政治知识——肤浅。

5.植物知识——不全面。熟知颠茄、鸦片及各种毒品,不懂园艺。

6.地质学知识——实用,有限。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脚上沾有泥迹,按色泽、浓淡即可分辨是在伦敦何处所沾。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知识——精确,但无系统。

9.要案文献知识——极丰富。对本世纪各类离奇惊险的要案大案,均了如指掌。

10.善小提琴。

11.善棒术、拳击、击剑。

12.精通英国法律司法。

这个单子记到这里,我越看越泄气,立刻扔火里烧了。“把所有这些知识本领凑合在一起,看看这位仁兄到底是做什么行业,是什么工作才用得上他这些个条件,”我自言自语着,“看不出,白忙一场,只能作罢。”

但有一点还是清楚的,就是上面提到的小提琴,他确实技巧高超。但也和其他的知识本领一样,有点旁门左道。他能拉一些乐曲,还都是相当高难度的曲子。这我知道,因为他曾经应我之邀,拉过门德尔松的《无词歌》,还有其他一些名曲。不过在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就难得听见有正经的曲调或是耳熟能详的旋律。黄昏,他靠在扶手椅中,闭起两眼,把琴往膝头一搁,有心无心随手拨弦。弦音一会儿响亮,一会儿沉郁,偶尔欢蹦乱跳。显然,这都反映着他内心的情绪。但是,到底是琴音为他的情绪推波助澜,还是只不过兴之所至,任意拨拉几下罢了,那就非我所能评判。他如此暴殄天乐,我大为反感,几乎想要抗议。幸好每逢乱弹之后,马上飨我以几曲雅音而终场,也算对我忍耐力的考验小有补偿。

第二章 演绎法 - 图1

黄昏,把琴往膝上一搁。

第一个星期,无人来访。我这就想了,莫非这位同伴也与我一样,系无朋无友之辈。然而到了现在,我才知道他认识的人还真不少,结交社会各阶层五彩缤纷。其中有一个人,面呈土色、獐头鼠目、眼眸乌黑的小个子,经介绍,知道是莱斯特雷德先生。此人一星期要来上三四回。有一天早晨,一个年轻姑娘来访,穿戴入时,待了约莫一两个小时。当天下午又有人来,一个花白头发、衣衫褴褛的人,模样像是犹太小贩,看他情绪很激动,身后紧跟着来了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满头银发的老绅士,来和我的同伴晤谈。又有一次,是一个车站脚夫,穿一身绒布制服。每当这些不速之客到来,福尔摩斯总是请我让他使用客厅;我二话不说,退到我自己的卧房里去。他觉得是麻烦,很过意不去,每次总要道歉。“我把这一间用做办公地方,也是没有办法,”他说,“这些来客都是我的当事人。”好,这正是可以向他直截了当提问的好机会。然而,我是个很知趣的人,不肯为难别人来遂自己的心愿。此刻我在想,他不向我吐露必有他的隐衷。谁知,很快,却是他自己打消了我的顾虑,直率地毫不隐瞒地谈了他自己。

那是三月四日这一天,这日子不会忘记是有原因的。这天我起得比平时略早,看见福尔摩斯还没吃完早饭。女房东已经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所以桌上没有放我的餐具,也没有给我预备好咖啡。男人容易莫名上火,我伸手就按铃,扔过话去,快给我来早餐!桌上有一本杂志,我随手捡过来翻看。饭还没有来,趁这时间看看。我的同伴自顾大嚼其烤面包,一声不吭。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给打了铅笔记号,我很自然先把这一篇看起来。

文章题目大而不得要领,叫什么《生活要略》。文章企图告诉读者,凡是善于观察的人对周围一切作细心而有系统的审视,必将获得非常丰富的知识。我初看之下,只觉得是一篇大杂烩,精辟独到与荒唐可笑兼而有之。其论证缜密严谨,但整个推论在我看来不免牵强附会、夸大其词。作者声称,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或是肌肉一牵动、眼神一闪烁,便可洞悉其内心世界。按照他的说法,那谎言与欺骗,对于观察和分析素有锻炼的人而言,全无作用。他的结论,必将如同众多欧几里得几何公式一般颠扑不破。他的结论在不知内里的人看来,确实惊诧莫名,如果弄不明白他得出这些结论的推理过程,很可能把他奉为未卜先知的神人。

“从一滴水,”作者说道,“逻辑学家便可以推知有个大西洋或是尼亚加拉大瀑布,而本人无须亲眼看见过或亲耳听说过。所以,全部生活是一根大链条,我们只需见其一环,就可知其整体与性质。而欲达登峰造极之地,人们毕其一生的精力也未必能够如愿。研究问题,当转入事情涉及道德和心理这些最困难的问题之前,应从掌握和解决基本问题着手为好。令探讨问题者要学会遇人看一眼就能说出此人的经历,识别属于何种营生或职业。这种锻炼看来似乎幼稚,但确实能使观察力变得敏锐,而且教人从哪些方面去观察,以及应该观察哪些内容。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袖口——所有这些细微处都清楚表明着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若是所有这些特征加在一起尚不能令称职的刑案调查者眼明心亮,则是不可想象的。”

“一派胡言!”我叫道,把杂志啪地往桌上一丢,“废话连篇的文章,我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见。”

“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

“就是这一篇,”我说,正坐下来吃早餐,用手里的汤匙指了指,“上面你做了记号的,我知道你也看过了。我不否认文章写得很漂亮,可是叫我恼火。是哪个吃饱了撑的家伙,在摇椅里胡思乱想闭门造车,炮制出这种似是而非的谬论。说的这套根本行不通。不信让他到地铁(2)三等车里,叫他一个个说说乘客都是做什么职业的,我打他个赌,一千对一都行,他绝对输。”

“你非输不可,”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这篇东西嘛,本人所写。”

“你?”

“对。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有点兴趣。文章里所写的论证,你看来觉得荒唐,其实都是很实际而且挺管用的,我就是靠着这些论证,用它挣牛奶面包填肚子的。”

“靠这有饭吃?”我脱口问道。

“嗯,我有我自己的活路。我这活路世上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叫作顾问侦探。这是什么意思呢?你知道,在伦敦,有的是政府的官家侦探,还有私家侦探。这些人遇事没辙的时候,就来找我,叫我帮他们理头绪找线索,他们向我提供事实证据。一般来说,我都没有问题,根据掌握的历年刑案知识,能帮他们找对路子。犯罪行为往往雷同,总有相似,只要手上掌握一千个案例,了如指掌,就不愁对付第一千零一个案子,解决不了才怪。莱斯特雷德是位知名侦探。最近他被一桩伪造文书的案子弄得伤透脑筋,没办法,就来找我了。”

“还有其他那些人呢?”

“大都是私家侦探介绍来的,都是遇事解决不了,需要指点迷津。我听他们讲出事实经过,他们听我作出分析,钱就这样到我口袋里来了。”

“那意思就是说,”我打断了他,“你可以足不出户,就把案件的问题解决,尽管案情细节都掌握在他们自己手中,可别人都是毫无办法,是不是这样?”

“一点不错,正是如此。那种事情,我都已经有了直觉。有时候来的案子很复杂,有难度,这就得亲自出马,亲眼观察,去忙活一阵了。你知道我有好多专门知识,都是解决问题的,一一用上案子就可迎刃而解。这篇文章呢,里边讲到的那些个推理法则,叫你耻笑了。不过实际工作上确实还挺管用。观察,是我的第二种本能。咱们初次见面那一回,我说你是刚从阿富汗回来的,你不是感到挺奇怪吗?”

“准是有人告诉过你。”

“根本没有,是我凭自己眼睛看出了你从阿富汗回来的。长期养成的习惯,脑子转起来飞快,一下子就得出了结论,一点没意识到还要按部就班地思考。若是按部就班地一步步说,其中是个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是从事医学工作的,明显有军人风度,那就清楚了,是位军医;他是从热带地方刚回来,因为脸晒黑了,可他本身皮肤并不黑,因为他的腕关节白着呢;他经历过磨难,身体有病,这从脸上一望便知,形容枯槁;左臂有伤,使唤起来有点僵硬,不自然;那是在热带的什么地方,让一位英国的军医吃了许多苦,还伤了一只胳膊呢?这不用说,阿富汗呗。’这就是整条思路,思路之快,不到一秒钟。当时我说你是从阿富汗回来,你还大大吃了一惊呢。”

“你这么一解释,倒确实挺简单,”我说,笑了起来,“这让我想起爱伦·坡(3)写的那个杜班侦探,想不到这种故事人物在现实中还真存在呢。”

福尔摩斯站起身来,点燃烟斗。“你这是有意拿我比作杜班来抬举我,”他说,“不过,依我看,杜班算不得什么角色。他那点玩意儿无非静候那么一刻钟,才忽然打断朋友的思路,点到关节上,这叫卖弄,未免肤浅。当然啦,他有点分析的才能,可决不是非凡的天才,爱伦·坡写得美就是了。”

“你看过加博里约(4)的作品没有?”我问,“勒考克算得上你心目中的侦探吗?”

福尔摩斯嗤之以鼻。“勒考克,不中用的笨蛋,”他说,语带嫌恶,“这个人只有一件事还值得一提,那就是精力旺盛。这本书看得我大倒胃口,所谈问题不过是怎么样找出疑犯。换了是我,不出二十四小时,就能把他找出来,勒考克得六个月。有这个时间,恐怕可以写本刑侦教科书了,教人该怎么做,免得劳而无功。”

这两个人物是我所崇拜的,现在竟给他说得如此一文不值,我不免心中愤慨。我自顾走到窗口站定,望着外面繁忙的大街。“这位仁兄聪敏算是聪敏,”我思忖道,“可实在是太自负。”

“这么些天来,不见有案子,没有犯罪的,”他抱怨道,“做我们这一行,长这么个脑袋还有什么用呢?我清楚,靠着这么个脑袋,可以扬扬名。古往今来,还没有谁能以这样高的学识和天分,用到刑事侦破上去,迄今仅我一人而已。可是结果怎么样呢?无案可破,最多,不过几个小蟊贼犯事,动机、手段一清二楚,就连苏格兰警场(5)警官也能当场一眼识破。”

他这种口气,自以为是,大言不惭,很不入耳,我心想还是换个话题吧。

“我正捉摸,那个人在找什么呢?”我这么问着,指指窗外有个体格健壮、衣着平常的人,在街对面慢慢地走,盯着门牌号一个个数过去。手中拿一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要送信。

“你说的这人,该是个海军陆战队退伍中士。”福尔摩斯说。

“又是吹大牛!”我心中暗忖道,“他明知我无法证明他这么猜是对还是错。”

正这么想着,只见我们瞧着的那个人认清了我们这里门上的号头,迅速从街对面跑过来。听见了急促的敲门声,接着是楼底浑厚的嗓音、上楼梯沉重的脚步声。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有信。”来人说着,跨进房间,把信交给我的朋友。

这可正是压压他锐气的好机会。刚才他信口开河,万没想到有了眼前这一刻。

“我问一声,朋友,”我用最和蔼的语气说道,“请问您做什么工作?”

“送信的啊,先生,”他回答,粗声粗气,“制服破了,拿去补了。”

“那你以前是——?”我又问道,一边故意朝福尔摩斯瞟上一眼。

“海军陆战队军士,先生,皇家轻步兵团,先生。没有回信?好的,先生。”信差脚跟喀嚓碰拢,举手一个敬礼,转身走掉。

第二章 演绎法 - 图2

信差举手一个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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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苏格兰散文作家、历史学家,著有《法国革命》、《论英雄、英雄崇拜和英雄史绩》等。

(2) 1863年1月10日世界首条地铁在伦敦通车,当时以蒸汽机车牵引列车,1890年改为电气化。

(3) 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94),美国诗人、小说家、文艺评论家,侦探小说创始人,著有诗歌《乌鸦》、恐怖小说《莫格街的凶杀案》等。

(4) 加博里约(Gaboriau,Emile,1832—1873),法国侦探小说之父,著有《勒鲁日案件》、《勒考克先生》等。

(5) 苏格兰警场(Scotland Yard),即伦敦警察厅(侦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