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作出论证

“现在,华生,”福尔摩斯说,搓着双手,“我们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要好好利用。我说过,这个案子我已经大致清楚,可是也不能过于自信,免得结果出错。现在案子看似简单,说不定其中还深藏玄机。”

“简单!”我冲他抢白说。

“当然啦,”他说,像是临床教授向学生讲解那般神气,“请你在那边屋角坐着,别让脚印把现场破坏了。现在讲一讲作案分析。首先一点,人是从哪儿进来、怎么出去的?门从昨天夜里以后没有开过。窗子怎么样呢?”他提了灯走向窗口,一边检查,一边嘴里大声咕噜着,在自言自语,不是对我说话。

“窗子是从里面锁住的。窗框坚固,好的,没有铰链。我们把窗打开。近旁没有水管。房顶很高,够不到。可是有人爬过窗台。昨天夜里下过小雨。这儿有个脚印,落在窗台上。这儿有个泥印圆圈。这儿地板上也有一个,这儿桌子边上也有一个。看这里,华生!这真是个好证据。”

我看了看好几个圆形的泥印。

“不是脚印。”我说。

“这对我们非常有价值,是一根木头柱子的印子。你看这里窗台上,黑皮鞋印,很重的鞋印,后跟有宽铁掌,旁边是木撑的印记。”

“是个装木腿的人。”

“正是这样。除了这个,还有一个人——一个帮手,本领高强。你爬墙爬得上来吗,博士?”

我探出窗外看了看,月光还照亮着屋角。我们离地面足有六十英尺,向外边墙面上看,看不见一处可以踏脚的地方,连一条砖缝都看不见。

“爬墙是没法爬上来的。”我回答说。

“没有一点借助,当然上不来,但只要有个帮手,从这里垂下一根绳子就行。我看到这屋角边有根很结实的绳子,只要一头拴牢在墙的大扣环上,如果你手脚灵便,就能拉住绳子爬上来;你是木腿什么的,也照样能上。你要走了,也是用这个方法下去,你的帮手随后把绳子收起来,脱掉钩子,关好窗,插上销子,由原先进来的途径出去。有个细节,值得注意,”他指指绳子继续说道,“这位装木腿的朋友,爬墙算得上利落,可并非是个水手出身。他的手不粗,没老茧皮,我用放大镜看出好些血迹,绳近末梢那里血迹最多。从这一点可以推断,他拉住绳下去,速度滑得太快,手上皮都蹭掉了。”

“这么讲都可以,”我说,“但事情可就更不可思议了。还有个神秘的帮手?这帮手是怎么进的屋子呢?”

“是的,有帮手!是有个作案搭档!”福尔摩斯深思着重复说道,“这个同谋的迹象很有趣,他作案颇有高招,非同一般。看样子,这个帮手要给英国开创犯罪史的新纪录——类似的作案手法在印度有过,我要是没记错,在塞内冈比亚也有过。”

“到底是怎么进来的?”我又问,“门锁着,窗子又没法从外边开,难道从烟囱里钻进来?”

“烟囱下来,壁炉炉筒太窄,人不能进,”他答道,“这个可能性我也不是没有考虑过。”

“那么,到底怎么进来?”我追问。

“你没有应用我的思想方法,”他说,摇摇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你把完全不可能的情况排除掉,剩下来的,尽管还没有确定,不就是事实情况了吗?我们断定他不是从门进来的,不是从窗、从烟囱进来的;我们也断定他不是预先躲藏在屋子里,因为这里无处藏身,那么他从哪里进入呢?”

“从屋顶的洞进来!”我叫道。

“这就对啦。他一定是从上面这个洞进来。麻烦你给我掌一掌灯,现在我们要侦查屋子的上部——就是找到藏宝的秘密地方。”

他登上梯子,一手抓住一根椽子,一腾身就上了屋顶隔层。马上向我俯身接过灯,我也跟随上去。

我们把这间阁楼一看,大约十英尺长六英尺宽。地板是在椽子上铺板条抹灰泥做成,所以跨步得小心,要踩在一根根桁条上。屋脊呈尖顶状,很明显此处就是全屋尖顶的内部。这里一件家具也没有,陈年的积灰堆起厚厚的一层。

“这儿,你看,”歇洛克·福尔摩斯说,用手抵着坡顶,“是活动天窗,可以通屋面。我把窗拉开,就是屋面了。坡顶很陡。天字第一号大盗贼就是从这儿进屋的。我们再看看,有没有别的痕迹可以看出这是什么人。”

他提灯照地板,照着照着,我又一次看见他的脸上露出惊异的表情,这是今夜的第二次。而我自己,跟随他往地板上看的时候,不禁一阵发冷,浑身起鸡皮疙瘩。地板上有深深的赤脚脚印——清晰分明而完整,可是脚的大小还不足常人的一半。

“福尔摩斯,”我轻声说,“想不到是个小孩子干的犯罪勾当。”

他很快恢复镇定。

“我也一时昏了头,”他说,“其实是很平常的事,我忘记了,原来就该料到的。这里就这样,不研究了,我们下去吧。”

“你是怎么看呢,那些脚印?”刚下到房间里,站住脚,我就问他。

“我亲爱的华生,还是你自己来分析分析吧,”他有点不耐烦地说道,“你知道我的思想方法,拿来应用,就会有所启发,等你作出结论,跟我交换比一比。”

“我怎么样也想不出个究竟来说明眼前的事情。”我答道。

“你马上就会完全明白。”他说,心中很有把握的样子,“我看这儿别的重要情况也就没有了。不过,再查一遍看看。”

他摸出放大镜和皮尺,跪下身子,在地板上忙着测量、比较、查看,细长的鼻子离地只有几英寸,晶亮深陷的眼珠犹如鹰眼。动作迅捷麻利、悄然无声和神出鬼没的样子,真像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在追寻踪迹。我不由得想,如果他把精力和智慧不用于维护法律,而是去犯法的话,那将是一个多么厉害可怕的罪犯呀!他一边查看,一边在自言自语,末了突然发出一声欢呼。

“我们运气真好,”他说,“问题不大了。天字第一号算他倒霉,踩上了木馏油。你看见了吗,这儿,难闻的一摊油,边上,他的小脚掌很清楚。这个盛油的瓶子有裂缝,你看见吗,油流出来了。”

“那又怎么呢?”我问。

“那就能逮住他,绝对跑不了,”他说,“只要有条狗,就能跟踪这气味追到他,不怕他跑到天涯海角。俗话说,狗闻鲱鱼追全郡。弄条猎犬来,这么浓的味道还怕追不到?这是三分律,比例法,答案等于瓮中捉鳖,稳拿的——哦,执法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