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华生,”他说,“你这样会把事情搞砸了!我看你还是跟我回伦敦吧,搭今夜快车。”

    一个钟头以后,歇洛克·福尔摩斯恢复了平时的装束,坐在我下榻的旅馆房间里。他解释说,他的突然出现,又是这么巧遇,原因也简单,一方面是自己可以离开伦敦了,另一方面决定应当来接我手。他算得到下一程在哪个地方可以拦住我,便化装成工人在酒店里等我露面。

    “你已经做了一连串调查工作,很不错,我亲爱的华生,”他说,“这会儿我想不起有哪些你疏忽的地方。你的工作总体上是到处发警报,但没有发现什么。”

    “也许,换了你也强不到哪里去。”我不服气地说。

    “不是‘也许’,我已经做得比你强。菲力浦·格林阁下就在这里,和你同住一家饭店。我们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以他为起点,才会有更大的成功。”

    一张名片放在托盘上送了进来,随即跟进一个人,就是刚才在街上打我的那个大胡子歹人。他看见我,吃了一惊。

    “这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他问道,“我得到你的通知就来了。可是这个人,和事情有什么相干?”

    “这是我的老朋友、老同事,华生医生,他正在协助我们破案呢。”

    陌生人伸出巨大的、晒黑了的手,说了些道歉的话。

    “但愿没有伤着你吧。你指责我伤害弗朗西丝女士,我就火了。说真的,这几天来的事,我没有责任。我的神经搞得就像带电的电线一样了。情况叫我无法理解,福尔摩斯先生,首先我想要知道,你们究竟是怎么把我找到的。”

    “我和弗朗西丝女士的家庭教师杜布尼小姐有联系。”

    “老苏珊·杜布尼,戴头巾帽的!我记得她。”

    “她也记得你,那是在几天以前——你认为最好是去南非。”

    “啊,我的事你全都知道,我用不着对你隐瞒什么了。我向你发誓,福尔摩斯先生,世界上决不会有哪个男人爱女人有我爱弗朗西丝女士那样真心实意。我原是个野小子,我知道——可是野小子里头,我是个好小子。她的心像白雪一样洁白,她不能忍受一丝一毫的粗鲁。所以,一听说我做的那些个事,她连话也不再跟我说了。可是,她是爱我的——妙就妙在这里——她是那样爱我,全是为了我,在她那些个圣洁的年月里,守着独身。几年过去了,我在巴伯顿发了财,我想可以去追求她了,祈求她心软下来。我听说她依旧没有结婚,便在洛桑找到了她,能想得到的办法都使上了。她的态度,我想是软了,但是她的意志还是很强。等下一次我再来看她,她已经离开洛桑。我又追到巴登。没过多久,听说她的女仆在这里。我是个粗人,刚从粗野的生活圈子里出来,华生医生那样子对我说话,我一时忍耐不住。哦,看在上帝的分上,告诉我弗朗西丝女士怎么样了?”

    “这正是我们要了解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说,脸色很沉重,“你伦敦的住址是哪里,格林先生?”

    “到朗汉姆旅馆就能找到我。”

    “那么,我劝你回去,不要离开,等待一有事我们好来找你,行吗?我不想让你空抱希望,但是你可以放心,只要为了弗朗西丝女士的安全,凡是我们能做的,一定竭尽全力去做。现在没有别的话要说了,给你名片,便于同我们保持联系。好了,华生,你整理一下行装,我给哈德森太太发个电报,明天早晨七点半,好好准备两个人的早餐,好让两个旅客饱餐一顿。”

    我们回到贝克街寓所,正有一封电报在等着我们。福尔摩斯一看,高兴得欢呼,马上扔给我说:“缺损或撕裂,电文如此,拍发地:巴登。”

    “什么意思?”我问。

    “一切都在其中了。”福尔摩斯回答,“你该记得,我问过一个似乎毫不相关的问题,有关这位传教士先生的左耳朵,你没有答复我。”

    “我已经离开巴登,问不到了。”

    “是的,正因为如此,我同样的内容电报发给英国饭店经理,这就是他的回答。”

    “这说明什么呢?”

    “这说明,我亲爱的华生,我们要对付的是一个非常狡猾、非常险恶的人。博士施莱辛格牧师大人,是南美传教士。他不是别人,就是那个亨利·彼特斯,一个澳大利亚牌子的最无法无天的大流氓——这个国家年纪不大,倒已经出产了一批完人,道貌岸然的人物。他的拿手本事,专门诱骗单身妇女,利用她们的宗教感情。他那个所谓的妻子,英国人,名叫弗蕾塞,一丘之貉。光看那些手段手法,我断定必是此人,不会错。还有这一外貌特征——一八八九年,他在阿德莱德一次沙龙斗殴中,耳朵被咬伤,伤势严重——证实了我的怀疑。可怜的女士落在了这一双男女手中,他们阴险毒辣,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华生。弗朗西丝女士已死的可能性很大。即使没死,也一定遭到囚禁,关在什么地方,所以不能再给杜布尼小姐或是别的朋友写信。也很可能她根本没有到伦敦,或者只是经过。但前者不可能。因为大陆都有户籍登记制度,外国人想跟大陆警察耍花招是不容易的。后者也不太可能。因为这些流氓要想找到其他地方把一个大活人看押起来,很难办得到。我的直觉告诉我,弗朗西丝女士在伦敦,只是我们目前无法知道在哪里,我们只能走着瞧,先好好吃顿饭,养精蓄锐,耐心等待。晚上,我要到苏格兰警场跑一趟,找莱斯特雷德朋友谈谈去。”

    但是,官家警察当局也好,机动灵活高效率的福尔摩斯私家侦探也好,都未能揭破这件谜案。伦敦数百万人口,茫茫人海中,要找出这么三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寻人广告也登了,没有回应。线索也追查了,一无所获。施莱辛格每个可能作案的地点都加以监视,也是一场空。对他的老关系进行布控,可是都干干净净,和他一点来往都没有。一个星期过去了,毫无进展。可是,突然间,闪出一线希望之光,在威斯敏斯特路的波汶顿当铺,有人典当西班牙骨董银耳环。典当客个子高大,脸修得很干净,是个传教士模样的人,姓名住址一看就知道都是假的。耳朵没有引起注意,但所描述的人大体模样无疑地就是施莱辛格。

    我们的大胡子朋友从朗汉姆旅馆三次来询问消息——第三次来,距新情况发现不到一小时。巨大的身躯,穿的衣服竟会显得过于宽松,因为情绪焦虑,他原先心宽体胖,现在是心忧体瘦了。“你们让我做点什么吧!”他总是这样哀求说。现在,福尔摩斯终于答应他的请求。

    “他开始当首饰了,我们现在可以把他抓起来。”

    “这是不是说明弗朗西丝女士已经被害了?”

    福尔摩斯缓缓地摇摇头。

    “如果他们一直把她关押到今天,那就势必不能放了她,一旦放了她,他们自己也就完蛋,所以我们必须作最坏的打算。”

    “我能做些什么?”

    “这家伙看见你不认识吧?”

    “不认识。”

    “那就行。以后他还会去别的当铺,要是那样的话,我们就失去线索。但这家当铺给他的价钱相当高,也没对他多加询问,所以要是他急需现钱,或许还要到波汶顿这家当铺。我让你传一张条子给他们,他们会让你坐在当铺里等待。等这个人一出现,你就跟踪到他家里。不要鲁莽,尤其,千万不要动手。你要向我保证,若是我不知情或未经我许可,不许擅自行动。”

    两天来,菲力浦·格林阁下(这个人,我要提一提,是著名的海军上将的儿子。这位上将在克里米亚战争中指挥亚速海舰队),没有给我们带来新消息。到了第三天晚上,他奔进客厅,脸发白,人颤抖,强健的身体好像块块肌肉在兴奋地跳动。

    “我们找到他了!我们找到他了!”他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