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平日早晨一向起得很晚,要么就是偶尔整晚熬夜不睡觉,现在他正坐在桌旁用早餐。我站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拿起了一根手杖。这根手杖是昨天一位访客遗忘在这儿的。手杖很精致,木质坚硬,顶头是个圆木球,就是人们一般所称的那种“山槟榔木手杖”。圆球下面有一道银箍,箍宽约一英寸,上面刻有这么一行字:“赠M.R.C.S.(1)詹姆斯·莫蒂默。C.C.H.友人敬献”,年份是“一八八四”。这种手杖,是旧时私人医生常用的——样子庄重,又结实坚固。

“我说,华生,这根手杖你觉得怎么样?”

福尔摩斯是背对我坐在那里的,我也没有弄出什么声响让他听见我拿起手杖在看。

“你怎么知道我拿手杖?难道你后脑勺长眼睛了?”

“你不知道,我眼前正放着一把咖啡壶呢,反光锃亮,还垫着个银盘子。”他解释道,“啊,华生,告诉我,你对访客的这根手杖有什么想法?可惜我们没有遇上他,不知道他来这儿有什么事;那么,这件遗落的东西就变得有意思了。你根据手杖来推断一下这个人,讲给我听听。”

“依我看,”我说道,尽我所能学着我这位同伴的想事方法,“这位莫蒂默医生医术高明,是个有点年事的老医生,受人尊敬,所以病家会送给他这一件礼物,表示敬意和纪念。”

“对!”福尔摩斯称赞道,“说得极是!”

“我还在想,他很可能是乡村医生,在乡下行医都靠两条腿跑各家各户。”

“何以见得?”

“这根手杖,你初一看,还挺新,非常好,可是再一看,已经磕碰了不少。可以想象,城市里的医生不会带着这么一根手杖。下面的铁皮包头都已磨损,可见得拄着走过不少路了。”

“完全有道理!”福尔摩斯说。

“我们再看看‘C.C.H.友人’,我猜是某个猎场(2),是当地一个狩猎场,他可能给猎场的人治过伤什么的,所以大家送他一件小礼物,略表敬意。”

“华生,真看不出你有这么大的进步,”福尔摩斯说,把椅子向后一转,点起一根烟,“我得坦白讲,你把我小小的一点成绩,老是满口称道,说得多好,老是把你自己的能力估计得很低。也可能是事实,你本身确实不发光,可你是光导体,传导光。有些人本身不具有天才,可是具有推上一把激发天才的力量,这也同样了不起。我得承认,亲爱的伙计,我还不是多亏有了你嘛!”

他以前从来没有说过这样一些话,不用否认,他的这番话让我兴奋无比,得意非凡。因为以往我对他称赞点什么,或者想要把他的破案高招公诸大众,他总是不以为然。我同时想到我终于熟谙了他的一整套方法,加以应用,居然受到他亲口赞许,心中颇感骄傲。这会儿,他从我手中接过手杖,仔细端详,察看了几分钟。接着又显出饶有兴趣的样子,丢下香烟,走到窗前,用凸透镜再重新审视手杖。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 图1

用凸透镜再重新审视手杖。

“有意思,虽然还只是初步,”他转身说,一边走到长沙发的顶端去坐下,他喜欢往那儿坐,“手杖上有一两个地方看出点问题,根据这些,可以做几项推论。”

“难道我还有遗漏没能看出来?”我很自信地问道,“我想,不可能有重要的细节被我疏忽掉吧?”

“不一定,亲爱的华生,你许多结论都犯错误。我说你激发了我,推了我一把,说明白点,意思是,有时候是我看出了你的谬误之处,才反过来把我引向正确,推我走上正道。当然并不是说在这件事上你完全判断失误,这个人肯定是个乡村医生,没错,他走的路也是不少。”

“那我不是对了!”

“仅此而已。”

“这就够了,全部事情,不就这么一点吗!”

“不,不,我亲爱的华生兄,不是全部——绝对不是全部。我要提醒你,比如说,有人给一位医生送礼,总是医院的可能性比什么狩猎场要大得多吧。那么首字母C.C.冠于医院之前,应当是Charing Cross查令十字街这个名称更加自然,更加讲得通。”

“或许你对。”

“朝这个方向去考虑,大致错不了。只要这个假设靠得住,再进一步求证,就八九不离十了,对这位未知的来客可以勾勒出确切的轮廓。”

“好,那么假定C.C.H.果真代表Charing Cross Hospital查令十字街医院,能进一步求证什么呢?”

“事情还不清楚吗?你懂得我运用的一些方法,自己试试看!”

“我只能得出面上的结论,此人下乡之前,在城里当医生。”

“恐怕还得往更深处探索。问题要这么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最可能有这样的送礼?什么时候他的朋友才会一同送他一件礼品以表敬意?最明显不过,是在这种时刻:莫蒂默医生要离开医院,自己独立去当开业医生;已知的送礼这件事,可以说一定是由城市医院转到乡村去行医的时刻。这样说,扯得玄乎了吧!不能断定刚好是在这种时候别人才送他礼,能不能?”

“这可能性当然也是有。”

“好了,你就应当想得到,他恐怕不是医院正式医师。因为只有在伦敦医疗界站得住脚的人,才能谋到正式职位,而这样的人,也就不会流落到乡下。那么他是什么样的人呢?如果他是医院的医生,又不算正式的,那就只能是个外科住院医师,或者是内科住院医师——地位只比医科大学高年级学生稍好一点。还有,他是五年前离开的——手杖上有年份。所以说,你那个严肃认真的、人到中年的家庭开业医师,便子虚乌有,烟消云散了。他不是这么一个人。我说亲爱的华生,在我们面前呈现出来的,是一位年轻人,年龄不到三十,热情、随和,胸无大志,缺少点心眼儿。还有,有一条爱犬。这条狗,我推测,不是很大,但也不算小。”

我对他这番话不敢恭维,报以哈哈大笑。福尔摩斯身子往沙发背上一靠,嘴里吐出的小烟圈缓缓飘上天花板。

“你说的那后半部份,我无法确证,”我开腔了,“不过这也不难,可以查一查这个人的年纪、职业这些主要情况。”说着,我从自己小小的医书架子上拿下一本《医学便览》,翻到人名篇,里面收录着几个姓莫蒂默的,只有一个同我们的访客相符。我高声读出此人的资料。

詹姆斯·莫蒂默,一八八二年毕业于皇家外科医学院,德文郡达特穆尔格林本(3)村人。一八八二年至一八八四年在查令十字街医院任住院外科医师。撰文《疾病之隔代遗传》,获杰克逊比较病理学奖。瑞典病理学会通讯会员。撰文《几种隔代遗传畸形症》(载《柳叶刀》医学杂志,一八八二年),《我们是否在前进?》(载《心理学报》,一八八三年三月号)。任格林本、索斯利和高岗村等教区医务官。

“没有提到地方狩猎场,华生。”福尔摩斯特意露出笑容说道,“只是个乡村医生,这一点给你说得很准。看来我的推断也不偏不倚猜个正着。用什么话来形容此人性格,我刚才说的,要是没记错,他热情随和,不求功利,缺少点心眼儿。我有经验,眼下这个世道,只有热情随和的人,才会有人送纪念品,只有不求名利的人,才会放弃伦敦的事业跑到乡下去,也只有没心眼儿的人,才会到你屋里等上一个多小时,结果把手杖丢下,也不留张名片。”

“那么狗呢?”

“习惯上经常叼着这根手杖,跟在主人后面。手杖不轻,有点分量,得往中间地方紧紧咬住才能叼着走,所以狗牙印在中央都清清楚楚。狗的大小,从下排的牙印宽度判断,小种狗嫌宽,大种狗嫌窄,那就可能是——对呀,一点没错呀,就是一只鬈毛垂耳的西班牙獚犬。”

他是一边说着话,一边在屋里踱步,这时正踱到壁凹处向楼外突出的窗台前,停住不走了。听他的声调口气,绝对自信,不禁使我抬头疑惑地望着他。

“我说亲爱的伙计,你怎么这么肯定呢?”

“原因很简单呀,这不就是那只狗嘛,现在到了这儿门口,正在台阶上了!狗的主人在拉门铃了。别走,求你别走,华生,他可是你的同行,你在场对我有帮助。现在正是戏演到精彩之处,华生。你听见上楼的脚步声了吧,是有事找你来的,且看事情是好是坏吧。詹姆斯·莫蒂默医生,医学界人士,对犯罪学专家歇洛克·福尔摩斯有什么可问呢?请进!”

来人一见面,外表令我大感惊异,因为我原以为是那种典型的乡村医生的模样。他是个很高的高个子,瘦削,挺直的长鼻,隆起在一对锐利的灰眼睛之间,两个眼睛靠得很近,在一副金丝边眼镜片后炯炯有神。一身衣服倒是像个做医生的样子,可是不修边幅,十分邋遢,上身一件双排扣礼服大衣已经很脏,下身长裤也有磨损。虽然年纪不大,高高的后背已经拱起,走路姿势脑袋前冲,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态,像是一直关注着什么。他一进门,眼光就落在福尔摩斯拿着的手杖上面,喜出望外地一声欢呼,就走向前来。“真是太高兴了,”他说,“我也搞不清楚是丢在这里,还是丢在轮船公司。这根拐杖我是无论如何不能丢的。”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 图2

他一进门,眼光就落在手杖上面。

“是件礼物,我知道。”福尔摩斯说。

“是呀,先生。”

“查令十字街医院送的?”

“是那里两个朋友,我结婚的时候送的。”

“唉呀呀,唉呀呀,看我真是糟糕!”福尔摩斯说,一个劲地摇脑袋。

莫蒂默医生透过镜片眨着两眼,显得有点诧异。

“糟糕什么?”

“没什么。我们对你有点小小的猜测,跟你说的对不拢。你是说结婚送的?”

“是呀,结婚礼物。我结婚了,就离开医院了,当顾问医生的希望当然也就没有了。要建个家,有个自己的窝,只好这样。”

“噢,哈,我们总算没犯大错,”福尔摩斯说,“好,詹姆斯·莫蒂默博士——”

“不敢,不敢,就称密斯特(4),称我密斯特好了——一个皇家外科医学院的学生,微不足道。”

“看得出来,还是个有板有眼讲学问的人。”

“只能说稍稍有点医学知识,福尔摩斯先生,在无涯的学海边捡捡贝壳罢了。想必你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了,不是这位——”

“不是,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

“见到你很高兴,先生。我曾听到有人把你和你朋友的名字相提并论。你使我产生很大的兴趣,福尔摩斯先生,真想不到能眼见你有如此的长颅骨,眼眶也长得真够标准。我用手摸一摸你的顶骨沟,你介意吗,先生?你的颅骨,我说,在未得到实物之前,做成石膏模型,给人类学博物馆送去,一定是件稀有标本。我倒不是讨好人,这样说反招人嫌,说实话,我是真的觉得你的颅骨极为珍贵。”

福尔摩斯挥手示意我们这位生客在椅子上坐下。“你是对自己的专业十分用心的人,你是三句不离本行呵,先生。本人对本行的专心也是一样,”他说,“从你的手指可以看出,你是自己卷烟抽的。你抽烟吧,请随便。”

来客掏出烟纸、烟丝,三下两下就卷成一支,手法惊人地熟练。他那长长的手指像昆虫触须一般细巧、灵活、敏捷。

福尔摩斯看得一言不发,但是他那微微飘忽的眼神告诉我他对这位不寻常的生客颇有兴趣。

“冒昧敢问先生,”他终于开口了,“你昨晚赏光来此,今天再度重访,目的不光是为了量量我的颅骨吧?”

“不,先生,不是。要是有机会那样做,当然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我来找你,福尔摩斯先生,因为我自知才疏学浅,又无人生实际经验,可偏让我遇到了问题,十分严重、十分奇怪的问题。我完全相信,你是全欧洲第二位高手——”

“是吗,先生!那么敢问荣登第一位的是谁呢?”福尔摩斯没好气地问道。

“要论具有精细科学头脑的人,贝蒂荣先生(5)那是众口一词,没话说的。”

“那你去请教他不是更好吗?”

“我说了,先生,对于具有精细科学头脑的人而言是他,但是就事件而论的实际经验,你是公认首屈一指的。说真的,先生,我并非东拉西扯——”

“有一点吧,”福尔摩斯说,“我看,莫蒂默医生,你还是直截了当一点,不必转弯抹角,把你想叫我效劳的问题这就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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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R.C.S.系Member of the Royal College of Surgeons(of England)(英国)皇家外科医师学会会员的首字母。

(2) H字母在这里可能是hunt(猎场)的缩写,也正如下文所推测更可能是hospital医院的首字母。

(3) 本篇故事发生地点设在英格兰西南部的德文郡Devonshire,devon意为泥炭,德文郡属泥盆纪地质,多泥炭沼泽;达特穆尔Dartmoor,dart意为镖、投,moor意为(湿泥炭)沼泽;格林本Grimpen,grim意为严酷、残忍,pen意为牲畜圈、栏、围。此种地点有利于营造本故事环境气氛。

(4) 密斯特(Mister),即先生,英语对男士的普通称呼。

(5) 贝蒂荣(Bertillon,Monsieur,1853—1914),巴黎警察局刑侦部负责人,创造人体测定法以识别罪犯,后为指纹学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