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荒漠的旅行人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大片干旱的荒漠,历来成为文明进步的大障碍,其范围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从北边的黄石河到南边的科罗拉多,完全是赤地千里、渺无人烟的死寂荒原。不过,环境虽然严酷,大自然也并非只造就单调一色的面貌。那里既有雪冠封顶的崇山峻岭,也有阴郁昏暗的深谷;既有湍急的河流,奔腾于嵯峨险恶的大峡谷之间,也有无垠的平原,冬天积雪遍野,夏天则是灰色的盐碱地。但总而言之,这个地区的特点就是贫瘠荒凉、了无生机。

在这片无望的土地上,人烟绝迹,只有波尼人或黑足人(1)这些印第安部落偶有结队而过,前往别的狩猎地。即使是他们之中最坚强最勇敢的人,也渴望赶快走出这片可怕的荒野,早日投身到大草原中去。苦吆狼(2)出没在矮树丛中,第一章 大荒漠的旅行人 - 图1鹰在空中缓缓翱翔,还有那戆态笨灰熊,在阴暗的峡谷中蹒跚走动,向着山岩寻觅食物。这片荒漠除了这些动物,便没有别的居民。天下再也没有其他地方比布兰卡山脉北麓的景象更为凄凉。放眼望去,空旷的大平原向四处伸展,尽是片片灰色的盐碱地,稀稀落落分布着一丛丛荆棘矮灌木。那边地平线的尽头,山峦起伏,山脊上盖着斑驳的白雪。这一望无际的大地上看不到生命,也没有与生命有关的迹象。铁青色的天空中无飞鸟,暗灰色的土地上无动静——一切的一切,绝对的宁静。侧耳细听,广阔的原野听不到一丝儿声音,万籁俱寂——一种令人窒息的、彻底死绝的境地。

广大的平原上毫无人类生命的痕迹,说是这么说,其实不尽然。从布兰卡山上向下望,可以看到一条小道穿越荒漠,蜿蜒曲折地延伸,消失在遥远的地方。这条小道是经过不知多少车辆的轮子,经过不知多少探险者的双脚辗滚、踩踏出来的。沿途这儿那儿凌乱地遗弃着堆堆白色的东西,在阳光下,衬着暗灰的碱地,散发出阴惨的白光。走近去仔细一看,原来都是白骨!有极粗大的,有较细小的,那是牛骨和人骨。在这长达一千五百英里的大篷车队可怕的旅途上,后人沿着前人倒毙的森森白骨一路前进。

一八四七年五月四日,一个孤单的旅行人,站在山上俯首望着凄惨萧索的景象。看他的外貌,简直像是这一境遇里的鬼怪精灵。就算是眼光厉害的人,也说不准他的年龄到底是四十岁,还是已有六十岁。他的长脸瘦削,形容枯槁,一层褐色干皮紧包着嶙峋的骨头,棕色的长须蓬发已显灰白。眼窝深眍,双眼散着呆滞的目光,形同骷髅的手拿着来复枪。他站在那里,靠着来复枪杆支撑着身体。但是他那高高的身材、宽阔的骨架,表明他原本也是个魁梧强健的人。但是现在他那消瘦的脸庞和骨瘦如柴的身子,使他看上去已衰朽不堪。这是个濒临绝境的人——即将饥渴而死。

他不顾精疲力竭,顽强地下到沟壑,又翻上这块小丘地,绝望中抱着希望,但愿能发现何处有水源。眼前,所能看到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盐碱地和远处连绵的荒山,不见有树木的踪影。没有树木,也就连一丝水气都不会有。大地如此广阔,却是一线希望也没有了。他拼命睁大眼睛,向北边,向东边,向西边急切地瞭望。然后,他明白了,漂泊的日子已到了尽头,自己就要倒毙在这光秃的山冈之上。“死在这儿,就当是二十年后死在鹅绒床上,又有什么两样?”他喃喃自语,一边去找一块大岩石阴影处坐下来。

他坐下之前,先把没了弹药的来复枪放在地上,再把斜背在右肩的一个包裹解下来。这是个用灰色披巾裹起来的很大的大包裹。看样子包裹还挺沉,他已经背不动了。解下包裹往地上放下去,因为手没力气放得重了一点儿,只听得从披巾包裹里发出呜的一声哭喊,接着钻出一张受惊的小脸蛋,眨着一对明亮棕色的大眼睛,伸出一双肉鼓鼓、有着浅窝和雀斑的小拳头。

“摔疼我啦!”孩子奶声奶气地抱怨着。

“哎哟,是吗?”这个男人很表歉意地回话,“我不是故意的。”说着就打开了灰巾包袱,抱出来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孩子约有五岁,穿一双精致的小鞋,一件漂亮的粉红上衣,围一块麻布围兜。这些打扮都可以看出妈妈对她的关爱是无微不至的。孩子的脸虽然也显得苍白少了点血色,但是她那胖乎乎的小腿小胳膊说明她吃的苦没有这个大朋友吃的苦多。

“现在好些了吧?”男人关切地问,看见小女孩还在按住乱蓬蓬的金色鬈发揉着后脑勺。

“吻我这儿就好了,”孩子挺认真地说,向他指指碰着的地方,“妈妈都是这样吻我的。妈妈哪儿去了?”

“妈妈走了。不久你就要见到她的。”

“走啦,真的!”小女孩说,“真奇怪,她还没跟我说再见呢。以前她去姑姑家喝茶,都要跟我说再见。可是这一回,她已经去了三天了。喔,嘴真干,干得要命。没水喝,也没东西吃吗?”

“没有,什么也没有,宝贝。只好忍着点儿,一会儿就都好了。把头靠在我身上,就这样,你会感到好一些的。嘴唇干得都裂了,说话都没力气了,可我还是把实情跟你说了好。你手里拿着什么?”

“真好看!好漂亮呀!”小女孩拿起两片亮晶晶的云母,兴冲冲地说,“等我们回家,我要给弟弟鲍勃。”

“不一会儿,你还会看见比这更漂亮的东西,”大人很有信心似地说道,“我是要跟你说——还记得吗,我们从那儿离开的一条河?”

“喔,记得。”

“是呀,本来我们算好了的,离开那条河,不久就会来到另一条河,明白吗?谁知不对劲了,罗盘、地图也不知出了什么毛病,没有看见河。带的水只剩下一点点,要留给你们孩子喝。后来——后来——”

“后来你没有水洗脸了。”小伙伴一本正经地插话说,抬起头望着他肮脏的面容。

“别说洗脸了,连喝的水也没有了。后来,本德先生第一个走了。后来是印第安人皮特。再后来是麦克格列格太太。再后来,约翰钱宁·洪兹。再后来,亲爱的,就是你妈妈了。”

“啊呀,妈妈也死了。”小女孩叫了一声,用围兜捂着脸,痛哭起来。

“是呀,一个个都走了,只剩下你我两个。后来我想,朝这儿走说不定会有水。我就把你背在肩上,走呀走呀,走到了这里。可是,事情一点儿也不妙。现在这样,活下去的希望是不大了。”

“你是说,我们会死吗?”孩子止住了哭,仰起淌满泪水的小脸问道。

“我想,差不离是这么回事。”

“你为什么不早跟我说呀?”孩子开心起来,笑着说,“刚才你吓着我了,现在好呀,只要我们也死了,就可以和妈妈在一起了。”

“对,小宝贝,一定能。”

“你也会看到妈妈的。我要告诉妈妈,你待我真好。我保证,妈妈一定会在天上打开门等着我们去,给我们一大壶水喝,好多好多荞麦饼,热乎乎的,两边儿都烤得焦黄焦黄,跟我和鲍勃一起吃过的一个样。那我们还要等多久才能死呢?”

“我也说不准——不会太久了吧。”大人一边说,一边眼睛望着北方的天边。在蓝蓝的天穹下,出现了三个小黑点。黑点在向这里迅速移动,变得越来越大。一下子就看清了,原来是三只褐色的大鸟,飞过来在两个流浪人的头顶上空盘旋,接着就落定在高处的岩石上,朝他们望着。这是三只第一章 大荒漠的旅行人 - 图2鹰,也就是美国西部的兀鹫,它们的出现,就是死亡的先兆。

“公鸡、母鸡,”小女孩指指这三只不祥物快活地叫道,拍拍小手想叫它们飞起来,“呀,这个地方也是上帝造的吗?”

“当然也是上帝造的呀。”大伙伴说道,这一突发奇问使他也感惊讶。

“上帝造了那边的伊利诺伊,上帝造了密苏里,”小女孩还在说,“我猜,这个地方不是上帝造的,一定是别人造的。这里造得可不好。造的人把水和树都给忘了。”

“我们来做做祷告,好吗?”大人恍惚地问道。

“天还没黑呢。”女孩儿回答说。

“这没关系,又不是硬性规定只能在什么时候做祷告的。上帝不计较,你放心好了。你就祷告吧,跟我们坐在大篷车里,走过大平原,每晚上你都祷告的那样。”

“为什么你自己不祷告呀?”孩子睁着疑惑的眼睛问他。

“祈祷文我记不得了,”他答道,“到我长到有这枪一半高的时候起,就不做祷告了。不过,现在再做还不晚。你做吧,我在你旁边,你讲一句,我就跟一句。”

“你要跪着,我也跪着,”女孩说,一边把包袱布在地上铺好,“还得把手这么举着,这样你会觉得好些的。”

这是一幅奇特的景象,除了第一章 大荒漠的旅行人 - 图3鹰以外,再也无人看到。两个流浪人,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孩子,一个是冒险的粗鲁莽汉,并排跪在窄长的披巾上。小孩胖胖的圆脸蛋和大人那张憔悴瘦削的脸,一起仰望无云的苍天,向着同他们面对面的敬畏的神灵虔诚地祈祷,两个人的声音——一个清脆细嫩,另一个苍老沙哑——一同祈求怜悯和宽恕。祈祷完毕,两人重新坐回到大岩石的阴影之中,孩子偎依着保护人宽阔的胸膛,倒头就睡着了。他瞧着甜睡的孩子,一会儿也感觉违拗不过自然力对他的压迫——他已经整整三天三夜不曾合过眼。慢慢地眼皮耷拉下来,终于合上了困倦的双眼,脑袋垂向胸前,越垂越低,灰白的长须同小伙伴的金发缠搅在一起,两人都沉沉入睡了。

第一章 大荒漠的旅行人 - 图4

向着敬畏的神灵虔诚地祈祷。

这个流浪人如果晚睡半小时,他就能亲眼目睹一场奇观的来临。

在这盐碱荒漠辽远的边际,扬起一小片烟尘,起初很微弱,难以同远处的雾霭分别清楚,渐渐地烟尘越来越高,越来越大,后来就如同一团滚滚的浓云。这团云继续扩大,很明显,只有大群的人或动物在行进,才会掀起这么大的云尘。如果是在肥沃地区,看到的人不难断定,一定是大平原上逐草迁徙的大群野牛,正在转移过来。可是在此荒秃的不毛之地,这种情形是不可能有的。

飞扬的尘土向着冷落的峭壁滚滚而来,离两个沉睡中的落难路人越来越近。在烟尘弥漫之中,出现了大篷车的帆布顶,还有武装骑马人的身影。人车渐渐清晰,原来是一支向西行进的大篷车队。真是一支庞大的车队!在前面开路打头阵的已来到山脚下,殿后的还远在天边望不到尽头。在这无边无际的荒漠上,四轮车、双轮车、骑马的、徒步的,络绎不绝、气势浩荡地向前进发。大批的妇女负着重荷一路蹒跚而行,孩子们迈着急步跟随在车旁。一些坐在车上的孩子从白布车篷里向外探头张望。显而易见,这是不同一般的移民队伍,他们是一批流落的难民,迫于环境的压力迁徙他乡,另寻安身立命之地。在清新的空气中,车辚辚,马萧萧,人声鼎沸,大呼小叫;但是即使如此喧闹震天的声音,也没能惊醒山上那两个流落到此地的困乏已极的路人。

二十余名神情坚毅肃穆的开路先锋骑马走在行列的前头,他们身穿手工织造的深灰粗布服,肩背着来复枪。一来到山脚下,便勒马止步,聚在一起稍作议论。

“朝右方向有井,弟兄们。”一个嘴唇抿紧、胡子刮得光洁、头发灰白的人说道。

“向布兰卡山的右边走——就能到里奥·格兰德。”另一人说。

“别担心找不到水,”第三人喊道,“真神能从岩石中引水出来,神不舍弃他的选民。”

“阿门!阿门!”群体此起彼落地应声道。

他们正要重新起步,中间有个最年轻也最眼尖的小伙子向上指着砏岩峭壁高声喊叫。山顶上灰岩石的后面,有一件鲜艳夺目的红色的东西在飘动。一看见这件东西,骑手们便勒起马缰,把枪紧握在手。这时许多骑手从后面奔向前来增援前锋,只听见他们异口同声地在传喊着“有红鬼”。

“这里不会有印第安人。”一个年长的领头模样的人说道,“我们已经过了波尼红人的地界,没翻过前面的大山,不会遇到别的红人部落。”

“让我上去看看好吗,斯坦格森弟兄?”其中有一人说。

“我也去!”“还有我!”一下子十几个人争先恐后喊道。

“把马留下,我们大伙儿在此地等你们。”大兄长回答道。

几个年轻人立刻翻身下马,拴起马缰,便登上峻峭的山坡,向着激起他们好奇心的那东西走去。

他们前进的步子迅速而无声,像久经锻炼的侦察兵那样沉着、矫健、敏捷。山下的人只见他们在岩石间奔走如飞,直登山顶,一个个站在了蓝天之下。那个最先发现情况的小伙子走在前头,随后的人突然见他高举双手,似乎是大吃一惊的样子,大家拥向前去一看,眼前的情景也同样令他们惊奇异常。

在这荒丘顶上有一块平地,兀自孤立一块大岩石,岩石旁斜躺着一个大身材男人。他须发蓬乱,相貌严峻,形销骨立。只见他面容沉静,呼吸均匀,看来睡得很熟。在男人身旁睡着一个小女孩。孩子圆白的小手臂搂着大人青筋突起的黑细脖子,满头金发的小脑袋偎在大人棉绒服的胸脯上,红唇小嘴,微微张开,露着两排整齐雪白的牙齿,一脸的稚气,带着顽皮的微笑。她又白又胖的小腿,穿白色短袜,鞋子干净,鞋扣闪光发亮,这同大人干瘪枯瘦的腿形成奇异强烈的对比。在这对一老一小所在的上方一处凸岩上,停着三只虎视眈眈的第一章 大荒漠的旅行人 - 图5鹰,它们一见另有来人,便发出一阵失望的粗哑啼叫,悻悻地飞走了。

巨鸟的啼叫惊醒了两个熟睡的人,他们睁开眼惶惑地望着周围。那男人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朝下面一看,想不到刚才瞌睡难耐躺下的时候,还是空旷的一片,现在却已人马无数。他呆呆地望着,露出不敢相信的神色,把骨节突出如枯枝的手举到眼眉。

“这就是所谓神志不清吧,看来是的。”他自言自语道。小女孩立在他身旁,牵住他的衣角,不吱一声,只是以儿童所有的惊奇、疑惑的眼光向四周出神地望着。

前来的人们很快使两个濒临绝境者相信并非幻觉,知道自己有救了。一个人过来抱起小女孩举到肩膀上,另外两个人扶住她那个疲弱不堪的大伙伴,一同向车队走下去。

第一章 大荒漠的旅行人 - 图6

一个人过来抱起小女孩举到肩膀上。

“我名叫约翰·费里厄,”迷路人介绍自己的情况,“我们原来总共是二十一人,现在只剩下我,还有这个小家伙,其余的人,在南边,一路上没吃没喝,都死了。”

“是你的孩子吗?”有人问他。

“要说,现在该算是了,”这个人毫不讳言地说,“是我的孩子,是我救了她的命。谁也不能把她抢走。从今后,孩子就叫露茜·费里厄。请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他继续说道,惊奇地看着这些高大健壮、晒得黝黑的救命恩人,“你们人还真不少呢。”

“将近有万把人,”一个年轻人说,“我们都是被迫害的上帝子民——都是摩罗尼天使的选民。”

“我从没听人说起这个天使嘛,”迷路人说,“他倒选了你们这么一大批好人哪。”

“神的事,不许言语不敬,”另外一个人严肃地说,“我们大家都信奉用埃及文字写在金箔上的圣典经文,由帕尔迈拉的圣徒约瑟夫·史密斯亲手秉承。我们都从瑙武城过来。我们在伊利诺伊州那边建了圣殿。我们在寻求避难地,要脱离迫害的人,远离不敬神明的人,即使让我们流落到沙漠中间,也心甘情愿。”

一说起瑙武城,约翰·费里厄并不陌生,马上想了起来。“我知道了,”他说,“你们是摩门教(3)教徒。”

“我们是摩门教徒。”搀扶他的人异口同声答道。

“你们这是往哪儿去呢?”

“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上帝的手在指引我们,由我们的先知在秉承上帝的旨意。你要去见先知,先知会指示该怎么对待你。”

这时已经到了山脚下,大群教民围了上来——面目温良的妇女,嬉笑活泼的儿童,还有男人,目光恳切地要看个究竟。他们一见原来是迷路人,一个小女孩是那么幼小,一个大男人已那么疲弱困顿,便发出声声惊异的呼叫,阵阵怜悯的叹息。搀扶的人并没有停步,依旧朝前走,身后跟着一大群摩门教徒。他们排开众人一直来到一辆四轮篷车前面。这辆车特别高大而华丽,有与众不同的气派,共有六匹拉车的马,而别的车都是两匹马,最多也不过四匹马。在马夫旁边坐着一个人,年纪不到三十岁,但是看他那肥头大耳以及一副严肃的模样,便知是个头儿脑儿的人物。他正在读一册棕色封皮的书卷。等人群拥到跟前,他把书搁在一旁,仔细听取护送人的禀报。听完,视线便转向一大一小的两个落难人。

“如若要我们收容你们,”他厉言正色道,“惟有信奉我们的教义。我们不可将狼引入自家的羊群中。与其日后你们竟是霉斑,让你们朽烂了整个果子,倒还不如让你们留下干净的白骨于旷野之上。你能接受这条件跟我们走吗?”

“我愿意跟随你们走,一切条件都遵行。”费里厄说,语气之庄严郑重惹得那些刻板的大祭司都忍俊不禁。只有这位大首领依旧正襟危坐,严峻肃穆。

“带他去,斯坦格森弟兄,”首领说,“料理饮食,孩子也要照应好。你还须负责向他讲授教义经文。我们已耽搁过久。上路!前方,前方锡安山(4)!”

“前方,前方锡安山!”众摩门教徒齐声呐喊,号令众口相传,犹如滚滚波浪,向着大篷车队呼唤下去,直到远远的后方,人声渐渐变得含混微弱。鞭子劈啪,车轮辘辘,大篷车队轰轰然行动起来,整个行列又曲折蜿蜒地前进了。祭司斯坦格森负责照料两个无家可归的人,把他们领到自己的车上,那里早已给他们预备好食物。

“你们就在这里歇着,”他说道,“不几日就可以消除疲劳,恢复精神。从今以后,要永远牢记,你们是摩门教的教徒。布里格姆·杨已作指示,他的言语就是约瑟夫·史密斯之音,也就是上帝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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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波尼人(Pawnee)、黑足人(Blackfoot),都是美国西北部的印第安部落。

(2) 苦吆狼(coyote),产于美国西部,夜间不住哀嗥,如凄苦吆喝,亦译丛林狼、郊狼。

(3) 摩门教(Mormon),美国基督教的一个教派,创立于1830年。创始人约瑟夫·史密斯(Joseph Smith,1805—1844)自称奉天使摩罗尼亲授金箔埃及文《摩门经》,在纽约建立“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设立共产公社式联合会,在伊利诺伊州建新城瑙武,盛行一夫多妻制,俨然是一个独立王国。史密斯后来以叛乱罪被捕入狱,在狱中遭蒙面人暗杀。教会经权力斗争,由布里格姆·杨(Brigham Young,1801—1877)出任首领。杨于1846年率教民向西部迁徙,于第二年落户犹他州,始建盐湖城,任犹他州州长。1852年正式订定多妻制为该教教规。1857年与联邦军发生军事冲突期间,屠杀非摩门教居民,导致摩门教对犹他州的控制宣告结束。杨旋遭反对,另生派别“后期圣徒改组会”,多妻制于1890年宣布废止。

(4) 锡安山(Zion),一译“郇山”,耶路撒冷山名,古大卫王及其子孙的宫殿与神庙所在地,喻指理想之国、天国、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