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演绎法

福尔摩斯从壁炉台角上取下一瓶药水,再从一只整洁的摩洛哥皮匣子里取出皮下注射针筒。他那洁白、纤长、敏感有力的手指把尖细的针头装好,将左臂的衬衫袖口往上卷起。他对着已有许多针眼的胳膊打量片刻,便把针尖扎入丰满的肌肉,推动小小的针筒,然后靠在绒面安乐椅里,发出舒心满足的一声长叹。

他这样每天注射三次。我看在眼里已经好几个月,看是看惯了,心中并不以为然。非但如此,而且越看越反感。我没有勇气去阻止他,所以每当深夜想起,就感到十分内疚,良心上过不去。为此我好几次想对他说说心里话规劝他,但是我这个朋友性情孤僻冷漠,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那个样子,让人想跟他随便讲话都不易,要接近也无法接近。他能力过人,也刚愎自用。我体验到他身上有许多与众不同的性格特点,都使我胆怯。我不想违背他的意愿,惹他不高兴。

但是这一天下午,我也许是午饭喝了点法国博恩红葡萄酒,再加他那种嗜毒如命的神态,使我更加看不入眼,我忽然再也不能容忍下去了。

“今天,你这个,”我问他,“是吗啡,还是可卡因?”

他刚打开一本黑花体字的旧书,无力地抬起眼来。

“可卡因,”他说,“百分之七的溶液(1)。你要试试吗?”

“我才不想试呢,”我没好气地冲他说,“阿富汗打一仗害得我身体到今天还没有恢复,我可不想糟蹋自己,再雪上加霜。”

他笑笑,没在意我的态度。“话是不错,华生,”他说,“我也知道对身体是有害,可我感觉有这么强烈的刺激、兴奋,能提神醒脑,有一点副作用也就随它去了。”

“可你得考虑考虑这利害关系!”我恳切地说道,“就算像你说的,你的脑子得到刺激,得到兴奋,那毕竟是残害自身的做法,会不断引起器官组织质变,最终导致功能永久衰退,实在是得不偿失。你也知道对身体有多大的不良后果,为什么还要只图一时快感,偏不顾伤害掉自己天赋的卓越才能?你该明白,我不单是以志同道合的朋友对你说,也还是作为一个医生对你这样说。我对你的健康负有责任。”

他听了我的话倒没有生气,把两手十指对齐,两肘支在椅子的扶手上,反而像是对说话饶有兴趣。

“我这个人,”他说,“好动不好静。尽管给我难题,给我工作,给我最深奥难解的密码,给我最繁重的分析工作,这样我才觉得浑身有劲,适得其所,这样才可以免得求助另外的感官刺激。我最讨厌平淡无奇的生活,我渴望精神上的兴奋。那也就是为什么我选择这个又苦又累的行业,不妨说还是我创始的这个行业,因为世界上还只有我一个人从事这种职业。”

“唯一的私家侦探?”我问,竖起了双眉。

“独家的私人顾问侦探,”他回答,“我等于是刑事侦查方面的最高上诉法院,拥有最后裁决权。格雷格森也好,莱斯特雷德也好,就连阿瑟尔尼·琼斯也好,他们遇到问题解决不了——这是常有的事,不稀奇——都要来向我求教。我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出权威意见。每逢这种情况,我不和他们争功劳,我的名字报上也不披露。工作本身,在专门的领域里发挥了我专门的能力,我从中就找到了乐趣,这就是给我的最高报酬。我的工作情况,你在杰斐逊·霍普案子中,亲身经验过了。”

“是的,确实如此,”我热诚地答道,“这是我一辈子从未遇到过的事,震撼这么大。我已经把经过情形写成书,写成一本小册子,起个有趣的书名,叫《血字的研究》。”

他不以为然地摇摇头。

“我大致看了看,”他说,“说实话,我实在不敢恭维。刑事侦查必须是也应当是一门极严肃的科学,从事刑侦工作,态度要绝对冷静,掺不得半点感情成分。你给它抹上一层小说的色彩,简直是在虚构一个爱情故事。把爱情和私奔,硬夹塞到欧几里得第五命题里,格格不入。”

“可是案情确实就像小说嘛,”我反驳道,“是事实,我不能歪曲篡改。”

“有些事实可以删掉,并不是非写不可。或者,至少写起来要有轻、重、主、次之分。这个案子中唯一值得一写的,是我怎样精确运用分析推理法即演绎法,从事实的结果找出原因,从而一举破案成功。”

我对他这番话很不高兴。因为写这篇东西原指望博得他的欢心,结果反而遭到批评,真是事与愿违,吃力不讨好。他似乎要求我的小说每字每句只能描写他个人的作为,突出他个人的能力。那是一种自私心态。我和他在贝克街生活这么些年,不止一次观察到,这位同伴无论是闭口沉默还是开口说教,态度中不免流露着骄傲与自负。我不愿多说话了,只是坐着抚摩我的伤腿。我的腿以前在阿富汗给滑膛枪子弹打穿,虽然已经不碍行走,但是每逢天气有变,就会酸痛。

“最近,我的探案业务已经发展到了欧洲大陆,”福尔摩斯过了一会儿说道,把欧石南根的老烟斗装满了烟,“上星期有个叫福朗斯瓦·勒·维亚尔的人来向我求教。这个人大概你也知道,最近在法国侦探界已经崭露头角。他具有凯尔特人的敏感性、灵活性,可惜欠缺广博的学问知识,而这对进一步提高技术本领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他请教的是一件遗嘱案子,很有意思。我给他两个类似的案例作参考。一个是一八五七年里加城的案子,另一个是一八七一年圣路易城的案子。这两个案子给他指点了迷津。这里有一封信,今天早晨刚收到。他对我给他的帮助,来信表示感谢。”

说着,他就把一张皱巴巴的外国信纸丢给我。我看了看,信上充斥着许多过头的恭维话,都是些什么“伟大”、“手法高明”、“行动果断有力”等等,这种如此热烈的赞扬话,正是法国人惯于使用的语言。

“倒像是小学生在夸奖自己的老师。”我说。

“啊,我只是给他一点帮助,他是过奖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轻声说,“他自己有很高的才华。一个理想的侦探,应该具备的三大条件,他具备两条。他有观察能力,有分析能力,所缺的仅仅是知识,这一点很快就能补足。他现在正在把我的几篇小文章翻译成法文。”

“你有作品?”

“噢,你不知道?”他惊奇地说,大笑着,“是啊,惭愧得很,几篇小论,都是刑侦技术性题材。这儿有一篇,举个例子,《论各种烟灰之鉴定》,文章列举一百四十种雪茄烟、纸烟、烟斗丝的烟灰,配上彩色插图,具体说明各种烟灰的区别。这是在刑事案子中经常会出现的证据,有时还是最关键最重要的线索。你回忆一下那个杰斐逊·霍普案子,你就会懂得烟灰辨别对破案侦查有多大帮助。再举个例子说,如果你能确定,在一件谋杀案中凶手吸过印度仑卡烟,那么就把你侦查的范围大大缩小了。印度特里其雪茄烟的黑色烟灰和‘鸟眼烟’的白灰是不同的,这跟白菜和马铃薯一样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