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在公园的深处,有一个大脑袋的孩子。也许他是上帝赐给我的礼物。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洁净的鬼魂。深夜,在睡着了的公园里,总能看见一些微弱的火光——等我走过后,火光就不见了。夏老头告诉我,那是游荡着的走路鬼。它们有满腹冤屈,所以舌尖上有火。它们要找人诉说,说完把人的骨头咬碎,吃到肚里去。这些鬼需要替身才能去投胎转世。它们的怨气太大了。它们只找心里有鬼的人。当他们看见它们后,脚下会出现千万条路。这些小径浮在月光里,跟小溪流一样会发出潺潺流水般的响声。所有的路最后都通过黄泉。在路的尽头,走路鬼会把脚悬挂在树上,把长长的舌头从他们的后脖颈里一直拖到脸颊上。夏老头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空。我不明白走路鬼为何不从树林里跳出来一口吃掉我。被鬼吃掉并不是一件坏事。这说明我还是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可它们没这样干。这可能是因为我心里藏着一只比走路鬼更凶猛的鬼。它们是惊骇着了。当我的影子还没有飘到它们近旁,它们就鼓起红色的眼珠飞快地飘走。

我缓步前行,拐上石桥,绕过一座土坡。在一排落叶松的后面,是一幢接近完工的塔。塔有七层楼高,通体青黑,八角形状,被四角射灯照住,在夜幕上颇有庄严之意。檐角梁头下悬挂着八盏铜钟。铜钟上方的檐脊端部各蹲伏着一只貔貅。塔并不算高,但给人一种要被天空吸进去一样的感觉。塔的东南角方面,有一堆还没有被运走的沙。月亮泼下光,沙粒像银子一样闪亮。

那个大脑袋的孩子果然就蹲在那里,聚精会神地砌着他砌不完的城堡。

这是一项他已经非常熟悉的活。他身边有足够多的建筑材料、断砖、木板。他能用这些简陋的材料在几分钟之内,在这堆沙丘上建起一座城堡,然后推倒它,再重建。他在这样干的时候,表情特别严肃。也许他前生是一个伟大的建筑家。所以他现在想建一座完全能够充分展示自己才华的城堡。也许他前生是一个很蹩脚的建筑家。所以他现在想建一座能够满足上辈子遗愿的城堡。

城堡,在孩子的手下慢慢垒立,摇曳在闪着微光的湿润空气中,宛若一个处女湿润的脸庞。这种景象呈现出一种不同于人潮退去后的大寂静。它包含了一种对宇宙真相最深刻的认识。

千百次推倒重建的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这给人一个幻觉,那些在时间之河深处飘走的脸庞并没有真正消逝,而是以另一种形式回到现场,在孩子的手指尖重现。推倒是有快感的,重建是有G点的。这是日常经验所告诉我的常识。所以宇宙若钟摆?上帝造了我们,就像孩子造此城堡?我们永无法真正理解不为那根生死之链所束缚的绝对的意志。这种意志是一个永恒的谜语。把这个谜语藏在体内的宇宙是一本书,我们所书写的文字、吐出的话语,皆是这书中的一部分。这本书不会变多,也不会减少。它始终遵守能量守恒定律,是一个精确的整体。

城堡从不直接说出自己的意志。我的日常经验并不一定就适用于孩子的世界。月光抹去万物坚硬的表面,影子在地上晃动,是摇动的水。孩子没抬头看我。这是一个奇怪的孩子,在大人面前,没有一点慌张。夏老头追赶过他,他一闪身跳进树丛里,就不见了。等夏老头走了,他又回来了。他又是从何得知我不是公园里的工作人员?

空气中有潮湿的纸浆油墨的味道。在昏暗的路灯下,这几张曾经承载着人体的木头躺椅略为泛黄。我在椅子上坐下,抽烟,吐痰。我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来到公园的,他不可能贿赂夏老头。公园四处攀挂满爬山虎的藤蔓。围墙外面,是几幢房子,通体透出光线。也许围墙的某处隐藏着藏着一根涵管。他在里面钻来钻去,通过那条隐秘之路,自由地行走于这两个迥然相异的世界。或许他还把自己最心爱的东西藏在涵管里面,几本小人书、一包铁钉、几颗玻璃球,就像我小时候那样。大约有一个星期,他每天都会出现在这塔下,时间或早或晚。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他身边没有同龄伙伴。一般来说,流浪儿都是三五成群。他脖子上还系着一条脏兮兮的红领巾,这在信仰崩溃的当下,简直是一种奇迹。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我喜欢凝视他的脸庞。在做事的时候,就该有这种认真的态度。孩子缩起脖子,把一小片落叶拈入嘴里,用唾沫黏湿,贴在城堡穹形的屋顶下。

屋顶下活着的人具有七张脸庞,他们是檌城人。他们的脸庞可以在十二个时辰里随时改变。第一张脸庞是贪婪,第二张脸是傲慢,第三张脸是淫欲,第四张脸是嫉妒,第五张脸是懒惰,第六张脸是饕餮,第七张脸是暴怒。比檌城人更奇妙的是檌城本身。其形状似船,却有类似大鱼的鳍,尾鳍向前游动;腹鳍主要起控制作用,或者向后游动;其他的鳍负责使檌城始终保持平衡,不至于在光阴的河流中倾覆。

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檌城竟有七层(七,一个神秘的数,它具有某种非数字的性质)。

第一层是纯粹的光。它完全超出人类的理解与想象,恍恍惚惚,若有若无。它包含了世界。无形、无象、无声,无可名之。或曰为万物之始。

第二层是金木水土火。这是五种运动形式,五种物性,五种分类,五种原则。当为万物之母。“水曰润下,作咸;火曰炎上,作苦;木曰曲直,作酸;金曰从革,作辛;土爰稼穑,作甘”。种种词语自此间生出,互相指认、质疑、辨析、观照。它们是构成物质的基本颗粒,是世界的基础及来源。它描述因果,勾勒万物的形状。

第三层又分五处,东方是日月星辰,西边是山川河流,南方是花草树木,北边是禽虫鱼兽,居中的是那古老的、包罗万象、主宰一切的词。它既是本质,又是具象,是豹子身上的花纹,是一片在水里漾开的神秘。因了它,万物得以存在,得以明暗、强弱、快慢。它是一点光,照亮四方万物。

第四层是诸神的领地。诸神的面孔变幻不定,是盘古与女娲,是梵天与湿婆,是宙斯与雅典娜,是善神阿胡拉与恶神阿里曼,是真主与安拉,是“我们的上帝比诸神都要伟大”。诸神以信仰为食,各有子民,且各有其司……若有逾越,即堕落为魔。

第五层为众魔之所。魔常作龙身种种异形、可畏之像,形迹诡异,爱在黑夜出没,且以灵魂填饥。有十种,曰:蕴、烦恼、业、心、死、天、善根、三昧、善知识、菩提法智。但他们远没有诸神所宣扬的可怖,相较于诸神具有的闪电一样的容貌,他们的模样更为和蔼可亲。

第六层是妖精的居处。它们与人类的容貌相仿,却是诸神与魔的排泄物所化。秽物通常包括眼泪、血、精液、唾沫四种。落于树,生树精;落于花,则出花妖。因其本源不同,妖精分善恶。诸神为善,众魔作恶。善者以色相诱人入彀,恶者凭暴力择人而噬。其性情又分四种,由唾沫而化者,好说哲学与宗教;由精液而化者,喜谈科学与爱情;由血滴所化者,常言政治与经济;由眼泪所化者,最喜巫术与诗歌。

第七层是人世间。人世之大,浩浩不知边际,其无始,亦无终。初冬的阴雨天、悲剧、种族主义、《百年孤独》、跳楼讨薪的民工、波音飞机、《黑客帝国》、穿紧身衣的舞女、刀子、金融风暴、邮局、下水道、殉情的少女、警察、手机、数学模型、杂交水稻……这些事物仿佛是那极薄极淡的雪,被“万有引力、电磁力、控制核子聚在一起的强力、控制原子核衰变的弱力”推动着,向着“每个人的位置、肉体、病情、死亡和幸福”滚去。雪球越滚越大,终有一天,会比珠穆琅玛峰还高,而在那时,檌城将毁坏,犹如雪崩,所有的甲板将在刹那间溶于水,就像雪深于水中——檌城人的七张脸庞亦将在这个奇异的时刻合而为一,成为一张没有任何内容的二维平面。

我摁灭烟。任何词语之诞生,皆为照亮世界的晦暗,必然在其脚下投射下一个不断拉长的阴影——时间让它们肿胀,变异,气喘吁吁。意义自它们体内长出,犹如块茎的匍匐生长。在这个繁殖过程中,词语原初的意义不可避免地逐渐隐退,如同那掷向水面的石块,在当下激起一圈圈涟漪后,沉入水中,为黑暗所包裹。

檌城究竟意味着什么?

黄昏被夜的担架抬走。浩翰星穹,压着树梢低低地飞。树枝在空中划出的线条,是那样优美,让人嘴里不敢发出喘息。在塔的西北角,有一幅足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的广告牌。雪白的探照灯照在上面。那里有一双美腿,极为修长,像一柄象牙玉骨的折扇打开着。这副广告画具有非常强烈的性挑逗的意味,让人忽略了这腿美腿的主人的脸以及本该成为广告主角的那两只晶莹剔透的高跟鞋。这不能不说是鞋商与广告人的失败。也许不是失败,甚至可以称它为一副旷世杰作。这两双美腿的曲线刚好构成了鞋商的品牌标识。这是一个多么性感的V字啊!还有什么创意比它更能掠夺人们的眼球?眼球就是生产力,眼球就是人民币。

我不是很明白女人为什么这样喜欢穿高跟鞋。

它是男人的阴谋。他们发明它,再把它给了女人,声称这是女人的专利。他们别有居心地提起童话中那双诱惑了王子的水晶鞋,说,“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就谈不上性感。”其潜台词是:一个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又有什么资格去获得爱情?一只只高跟鞋在他们所拍摄的影片与书写的文字中走来走去。这只纤细欲折的鞋跟,是一个脆弱的暧昧的不稳定的符号,它阐释了消费时代的本质:病态。他们所赋予高跟鞋的各种内蕴,只是为了让女人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当成祭品,以便他们更好地消费女人。他们告诉女人,高跟鞋是时髦的,漂亮的,是能够对抗乏味的梦。它在让女性妖娆自信的同时,还提高女人的高度,使她们更接近天堂——缩短了若干厘米。他们说,高跟鞋让女性有希望摆脱平庸的日常生活。鞋跟下发出的“咔嗒咔嗒”声是音乐的节拍。这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华丽舞台。只有走上舞台,才能拥有掌声。比如那穿着高跟鞋站在地铁排气口的玛丽莲·梦露,《西西里岛的美丽传说》里的莫妮卡·贝鲁奇。这些是诳言。若非要说高跟鞋是舞台,那它一定是倾斜的。女人每迈出一步,都要承受男人所无法想象的疼痛与随时摔倒的危险。她们被弯折的脚掌,挤在狭窄空间里的脚趾头,以违背上帝意旨的方式,支撑着身体的全部重量,维护着那艰难的平衡。她们在行走时,努力收腹挺胸翘臀。这一系列的高难度动作,不比走钢丝容易。男人们望着那些尖细的鞋跟,脸上露出含义复杂狡黠的笑容。他们对高跟鞋所负荷的那个女体所凸显的曲线充满幻想。

女人,因为高跟鞋,沦为充气玩偶。她们放弃自身的意志,屈服于男人的欲望,摆出一副丰乳肥臀小蛮腰的样子。鞋是一个隐喻,与情欲有关,准确说,它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时尚杂志上高跟鞋的广告画总使人联想起柔弱、受折磨的以及隐约的色情意味。在SM们眼里,它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道具。或许,与其说高跟鞋是为了突出女性身体的曲线美,不如说是为了使女性身体更加无能。究其本质而言,高跟鞋与与中国古代的三寸金莲并无两样。“中国女子裹足之妙,正与洋妇高跟鞋一样作用。女子缠足后,足部凉,下身弱,故立则亭亭,行则窈窕,体内血至‘三寸’即倒流往上,故觉臀部肥满,大增美观。”我们现在说,戕害身体的三寸金莲是男人对女性的无耻掠夺,是对丑恶的玩昧,是中国人最野蛮的三桩陋俗之一。百年后,后人如何点评这风靡了全球的高跟鞋?

任何看法,都不是那个绝对的意志,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作杞人忧天状的我是可笑的。任何物,具体的物,都包含着宇宙的意志,可以被当成观察的奇点。这很奇妙,一方面它为我们提供安放望远镜的支架,让我们得以眺望星空;另一方面,它本身被无穷尽地阐释。不管我们需要什么,都能在它内部找到。同样是这只高跟鞋,我们能从中找到西班牙导演佩德罗·阿莫多瓦的情欲、《偷穿高跟鞋》里对家庭伦理的思考,以及“只有穿上高跟鞋才能将地球和男人踩在脚下的女权教条”等等。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我们眼中所见、耳中所闻、嘴里所述无一不是所谓的历史和语境使然。我还能说什么?

起风了。天空摇摇欲坠,任何一颗星辰都随时可能自我们眼中失落。是谁说的?“那满天的星星,就像你衣服的扣子,不管多么结实,早晚有一天,它们会一颗一颗掉下来”。幻灭之神敲打着夜的帷幕。那一小团黑,在青光中渐渐鼓起。所有的一切,好像已被长安城里那脖子上套着铁链的女人,用筷子一小块一小块夹入嘴中。通过X光的照射,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东西是如何被胃酸溶解,形成粪便,最后在括约肌的作用下被排出体内。人消失了。绝对变成相对,整体成了碎片,所有我们曾自以为是的深度在这茫然的时刻皆被夜色抹去厚度,成了一张比纸还要薄的平面。

我在这张平面上蠕动,那个孩子也在这个平面上蠕动。在他的手下,出现了一座我原来从不见过的城堡:

大门口的两根柱子,一根短粗矮胖,另一根细长滑稽。墙壁上开着许多不成比例的小方窗,有的像眼睛,有的像葵花,有的像被晒干的鱼。窗户之间装饰着形状各异的碎玻璃片。这是一种各种建筑风格的大杂烩,或者说它根本就没有风格。我的视线落在这个城堡的顶部。上面竖着根小旗,小旗上绑着一个避孕套。这个大脑袋的孩子吸吸鼻子,手里撸出一把鼻涕,解开裤子,对着越来越小的月光,掏出蚕蛹大的那玩意儿,开始撒尿,嘴里嘘嘘地叫。我笑起来。革命不仅仅是动刀拿枪,还是请客吃饭,或者男下女上。很后现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