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所罗门大道

到了洞外,我们停了下来,觉得有点愚蠢。

“我要回去。”亨利爵士说。

“为什么?”古德问。

“因为他让我想到——我们看到的——也许是我的弟弟。”

这倒是个新鲜想法。于是我们又走进那个地方想验证一下。因为在外面的强光下待了一会,雪地反射的光让我们的眼睛一时之间还没法适应洞内昏暗的光线。不过很快,我们的眼睛就能适应了,于是我们朝着那具尸体走去。

亨利爵士蹲下来,看看那具尸体的脸。

“感谢上帝,”他松了一口气,“这不是我弟弟。”

我走近去看。那是个中年的高个男子,鹰鼻,白发,长长的黑胡须。皮肤是黄的,紧紧地包在骨头上。除了看上去像一双长筒袜的东西以外,他身上的衣服都没了,就剩一具皮包骨头样的裸尸。脖子冻得硬硬的,上面挂了一个黄色的象牙十字架。

“这到底是谁?”我说。

“你猜不出来吗?”古德问。

我摇摇头。

“是那个老修士,乔赛·达·斯维斯特,当然——还能有谁?”

“不可能吧,”我倒吸一口气,“三百年前他就死了。”

“我想知道,在这种地方三百年,他的尸体会腐烂吗?”古德问,“要是气温够低,身体就会像新西兰的羊肉一样新鲜,天知道这里有多冷。阳光照不到这里,也没有野兽会来撕咬尸体。毫无疑问,他的仆人,就是他在文中提到的那个,拿走了他的衣服,就走了。他一个人不可能埋了他。看!”他弯腰捡起一个形状怪异的骨头,骨头的底端削成了一个细尖,“这就是斯维斯特用来画图的裂骨。”

我们吃惊地看了一会儿,在这个我们看来特别不可思议的地方,我们几乎忘记了自己的痛苦。

“啊,”亨利爵士说,“他就是蘸着这个写的。”他指着修士左臂上的一个伤口,“有人见过这样的东西吗?”

事情就是这样明摆着的了。我非常诧异,那个死人坐在那里,就是他画了几百年前的那张图,让我们来到了这里。我手里现在握的是他曾用来写的粗糙的笔,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十字架,是他临死前曾经亲吻过的。我看着他,想象着他人生最后那一幕:那个旅行者因为又冷又饿,快要死了,他努力地想告诉世人他发现的大秘密——他的死是那么孤寂,就像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这样。我甚至能从他的身形中找到我那二十年前死在我怀里的可怜的朋友,他的后人斯维斯特的几分影子,不过也许那是幻觉。

不管怎样,他坐在那里,一个令人悲伤的命运的记录,映照着那些试图探索未知世界的人。他还会坐在那里,笼罩在死亡的神圣之中,在未来的时间里,还会让像我们这样的人大吃一惊,打破他的寂寥。我们完全被这件事情震撼了,几乎忘了自己又冷又饿。

“我们走吧,”亨利爵士低声说,“等一下,让我们给他一个伴。”说着,他把霍屯督人冯特佛哥的尸体放在老修士身旁,然后弯下腰,猛地扯下达·斯维斯特脖子上的十字架链子,他的手冻得没法去解下项链了。我相信他现在还保存着这根链子呢。我拿走了那根骨头笔,我写这些的时候,它就在我面前——有时我会用它来签名。

离开了他们俩,一个是久远的骄傲的白人,一个是可怜的霍屯督人,让他们永远留在这无尽的雪地之中,我们爬出了洞穴,走到阳光下,继续赶路,心中想着我们在像他们那样之前还能坚持多久。

走了大约半个英里,我们来到了高原的边缘,此时我们发现山峰并不是从正中央隆起的,不过从沙漠上看,确实如此。我们看不清楚脚下的山貌,因为它们都被滚滚晨雾环绕着。很快,上层的雾散了一些,最后现出一片长长的雪坡上的绿草地,大约离我们有四百码。一条小溪从中淌过,小溪旁,沐浴在明亮的阳光下,或站或躺着十到十五只大羚羊——因为离得远,我们看不清是什么羚羊。

这让我们无比地兴奋。要是我们能打到羊,就有足够的食物了。可问题是怎样打。那些羊离我们足足有六百码,射程太远,没有把握能打到,更何况我们还命悬于此。

我们很快讨论了一下,是否可以打这些猎物,最后还是不情愿地放弃了。首先,风向不对,而且,不论我们多么小心,在雪地的映衬下,我们肯定会被发现的,而且我们必须穿越雪地。

“要么,我们从这个位置试试看,”亨利爵士说,“用哪只枪呢,科特曼,连发步枪还是快枪?”

这又是个问题了。温彻斯特连发枪——我们有两把,温伯帕拿着他自己的那把和可怜的冯特佛哥的那把——可以瞄准一千码内的目标,快枪只能瞄准三百五十码,超出这个距离的话就只能是碰运气了。另外,如果它们能击中的话,快枪子弹是霰弹,更有可能会打下猎物。这个瞄准点还是很棘手的,不过我决定必须试试,用快枪打。

“让我们每个人都对准他面前的羚羊,瞄准肩部以上的部位,”我说,“温伯帕,你发号令,我们一起开火。”

于是停了一会儿,每个人都把枪尽力瞄准,当你知道自己的命就取决于这一枪的时候,你就会尽力去瞄准。

“开火!”温伯帕用祖鲁语说。几乎同时三杆枪都打响了,三团烟在我们面前腾起,枪声穿越这寂静的雪地,发出了无数的回声。很快烟散了,我们看到——哦,太令人高兴了——一头大羚羊仰面躺着,痛苦地挣扎着。我们发出一阵胜利的叫喊——我们有救了——不会饿死了。尽管我们很虚弱,我们还是冲下山坡,十分钟后,羚羊的心和肝就摆在我们面前了。不过现在新问题又来了,我们没有燃料,没有火可以烤,我们沮丧地互相看看。

“快饿死的人不应该有奢望,”古德说,“我们吃生肉。”

没有别的法子可想,难熬的饥饿让人觉得这个提议也不是不可行。我们把羊心和羊肝埋在雪堆里几分钟,让它们冷却下来,然后用小溪里冰冷的水冲洗了一下,就贪婪地吃了起来。听起来很可怕,但实际上,我没有吃到过比那生肉更好吃的了。十五分钟后,我们都脱胎换骨了,又有气力了,微弱的脉搏也强壮起来了,血液又流淌起来了。我们小心地不让空胃容纳太多食物,所以不是很饱我们就不吃了。

“感谢上帝!”亨利爵士说,“那个畜生救了我们的命。那是什么动物,科特曼?”

我站起来看看那头羚羊,我还不是很确定。它和驴差不多大小,有着大大的弯角。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羚羊,我不认识。它的颜色呈褐色,还有淡淡的红斑纹,毛皮很厚。它们很稀有,只有在没有其他野兽生活的海拔高度地区生活。这头羊刚好被击中肩部,我们也不知道是谁的子弹打中了它。我相信古德一定私下认为就是他自己打中的,因为他对他射中长颈鹿的那一枪一直念念不忘,我们也没有去反驳他。

我们一直忙着吃,还没来得及看看周围。现在,我们让温伯帕去切下最好的肉,尽可能地带着一路吃,然后我们就开始查看四周起来。雾散了,已经八点了,太阳驱散了雾,我们能够将眼前景色尽收眼底了。我不知道如何去描述在我们面前的美景。我还从没见过像这样的景色,我想,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了。

在我们身后,矗立着高高的士巴雪峰,我们脚下大约五千英尺处,是一片片美丽的乡土。那里有茂密的森林,一条大河蜿蜒而过。左边是一大片富饶的连绵起伏的草地,我们还可以看见上面有数不清的牛羊,隔那么远,我们可分辨不清。这片土地四面环山。右边是一块山地,耸立着一座座小山,山间有一块块耕地,其间还可以看到一座座圆顶的小茅屋。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景色就像一幅图画,河流像银蛇一样闪耀着,山峰环绕着雪,傲然矗立。喜气洋洋的阳光和大自然快乐的气息笼罩着大地上的一切。

正当我们看得入神时,有两件有趣的事情引起了我们注意。首先,眼前的这片土地至少比我们刚刚跨越的沙漠高出三千英尺。其次,所有的河流都是由南往北流的。我们一路上的经历让我们发现,我们站立的这块广袤的南面的土地上没有水,但是在北面却有很多的小溪,大多数还汇集成一条大河,蜿蜒流向远方,直到我们看不见为止。

我们坐了一会儿,默默地盯着眼前这一壮观景色。不一会儿,亨利爵士说,

“图上提到所罗门大道,对吗?”

我点点头,我还在望着眼前这块广阔的土地。

“看,在那里!”他朝我们右方一指。

古德和我顺着方向看去,似乎有一条大道朝着平地蜿蜒而去。我们一开始没看见,因为,到了目前这块山地,所罗门大道被隐藏在几处散落的山地后面。我们没有说什么,至少,说得不多。我们开始没有惊奇感了。我们会在这块奇异的土地上发现这样一条罗马大道也没什么特别奇怪的。我们接受这个现实,就是这样的。

“哦,”古德说,“我们要是从右边抄过去,离我们应该比较近。是不是该出发了?”

这个建议不错。于是我们在小溪里洗了一把脸,洗了洗手,就出发了。走了大约一英里多,我们就过了大岩石,穿过了雪地,到了一个山顶,突然发现所罗门大道就在脚下了。这是一条顺着岩石开凿出来的大道,至少有五十英尺宽,尽管这条道路出现得有些奇怪,但很明显一切都保存得很好。我们走下去,站在这条道上,在我们身后大约一百步,朝着士巴双峰的方向,这条路就看不见了,整座山上布满了岩石,点缀着一块块雪地。

“你怎么看,科特曼?”亨利爵士问。

我摇摇头,我也搞不懂。

“我知道了!”古德说,“这条路毫无疑问是穿过这座山脉,穿过另一面的沙漠的,可是沙把这条路隐没了,在我们上方,熔岩的火山灰也湮没了这条路。”

这个解释听起来也对,不论如何,我们接受了它,接着往山下走。上山时我们是穿越雪地,又饿又冷,现在下山了,路途通坦,肚子也填得饱饱的,太鲜明的对比了。事实上,要不是想到可怜的冯特佛哥的悲惨命运,想到他在那个阴暗的洞里和老修士做伴,我们肯定是特别开心的,尽管前面还有未知的危险。我们每走一英里,空气就变得温暖一点,眼前的土地呈现得更加明媚。

至于这条路,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一项工程,对于设计这样一条大道的古代工程师来说,似乎一切都很简单。我们看到过一处三百英尺宽,至少一百英尺深的峡谷,被加工过的巨石填得满满的,谷底穿了几个拱顶,正好构成水路,上面则是宽阔的大路。还有一个地方是在五百英尺深的悬崖上凿出了蜿蜒的路。还有一处则是在山脊上开了一条隧道,有三十多码深呢。

我们注意到隧道边上有着奇怪的雕刻画,大多是披甲战士驾着马车的样子。有一幅画特别美丽,是一整个战争的景象,还有战俘被押送到远方。

“哦,”看了这古代艺术画后,亨利爵士说,“所罗门大道这个名字固然不错,不过我个人以为,在所罗门到来之前,埃及人应该就到过这里。如果这不是埃及或腓尼基的手工作品,我也敢说至少这很像是这种作品。”

到了正午,我们走下了山,去找有树木的地方。起初我们看到了几处灌木,后来,灌木丛越来越多,直到最后我们发现这条路蜿蜒穿过一大片银色的树,就好像我们在开普敦的平顶山上见到的那种树。我在我的四海为家的生涯中没有见过这些树,只有在开普敦见过。它们在这里出现让我非常惊讶。

“啊!”古德兴奋地看着这些叶子闪闪发亮的树,“这里有很多木头,我们停下来烧点东西吃,我嚼够那些生的羊心了。”

没有人提出异议。于是我们离开大道,走到附近一条潺潺的小溪。很快,一个枯枝火堆熊熊地燃烧起来了。我们从随身携带的羊肉中切了一些下来,用削尖的棍子来烤,就像卡佛人那样,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吃饱了以后,我们就点起烟管,美美地吸起烟来,跟我们先前吃过的苦头比起来,这简直就是天堂般的享受了。

小溪的两岸都是密密的大棵的铁线厥,间杂着一簇簇嫩嫩的野芦笋,小溪在我们身边欢唱着,银色树的树叶间缠绵着徐徐微风,四周有鸽子在低吟,翅膀亮丽的小鸟像美玉一样在枝头上飞来飞去。这是天堂。

这个地方散发出来的魔力,似乎让人能将一切危险都置之于外,就像到了最终的乐土,让我们陶醉在其中,默然不语。亨利爵士和温伯帕坐在那里低声地用结巴的英语和粗俗的祖鲁语交谈着,不过交谈很热烈。我躺在那芬芳的厥类植物丛中,眼睛半闭地看着他们。

我一下子找不到古德了,于是我四下找寻着看他在干什么。很快我就看到他坐在小溪边,他刚刚在小溪里洗过澡,身上只穿了一件法兰绒衬衫,他特别爱整洁的习惯又一次展现了,他正忙着精心洗浴呢。他洗了杜仲胶衣领,把他的裤子、外套和马甲都彻底地抖了抖,又把它们仔细地叠起来,准备穿上。当他看到衣服上有裂口,他难过地摇摇头,那些刮伤肯定都是我们那可怕的旅程所赐了。

接着他拿起靴子,用一把厥草擦拭着,然后用块肥肉擦,那是他特意从羊肉中剔除出来的,直到那双靴子看起来,相比较而言,像个样子。煞有其事地用眼镜审视了它们一番后,他穿上靴子,然后开始干下一个活。他从随身带的一个小包里掏出一把小梳子,还有一个小梳妆镜,他仔细地看了看自己。很明显他很不满意,于是他很细心地梳理头发。过了一会,他又看了看效果如何,还是不满意。他摸了摸下巴,十天没刮胡子了,胡子够长的了。

“当然了,”我想,“他不会想着要刮胡子的。”可是他就是刮胡子了。他把擦靴子的那块肥肉先在小溪里彻底地洗了洗,然后又从包里掏出一个小的有防护装置的刮胡刀,就像那些怕割伤自己的人或要去航海旅行的人买的刮胡刀一样。接着他用那块肥肉用劲地擦了擦脸和下巴,然后开始刮胡子。很明显,这胡子刮得不顺利,因为他总是不停地呻吟着,我看着他摆弄自己那粗硬的胡子,使劲地忍着笑。在这样一个地方,这样一个环境下,居然还有人会不厌其烦地用一块肥肉刮胡子。最后,他还是成功地把右边脸和下巴上的胡子弄干净了,正当我看着他时,突然,我看到一道亮光闪过他的头部。

古德狂叫一声,一下子弹跳起来(那要不是个安全剃须刀,他肯定割着自己喉咙了),我虽然没叫,却也一下子蹦了起来。我看见离我不到二十步,离古德不到十步远的地方,站着一群人。他们个子很高,古铜色的皮肤,有些人穿着黑色的大羽毛和虎皮做的短篷。这就是我当时看到的。在他们前面站着一个大约十七岁的男孩,他的手举着,身体往前倾,就像希腊雕像中投矛手的姿势。显然,那道亮光是他投掷的一把武器发出的。

正当我看着呢,一个老士兵模样的人从人群中走出来,一把抓住男孩的胳膊,对他说了一些什么。然后,他们朝我们走过来。

这时亨利爵士,古德和温伯帕都抓住他们的步枪,威胁地举了起来。那群土著人照样往前走。我一下子想到他们可能还不知道枪是什么,否则他们不会如此轻视这些枪的。

“放下枪!”我冲着其他人喊,我知道我们唯一活命的机会就是和解。他们听从了我,我走上前对那个阻止了男孩的老人说话。

“你好。”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语,就用祖鲁语说。让我惊讶的是,他们听懂了。

“你好。”老人回答。不过,他的语言和我的有些不一样,虽然有些口音,但是温伯帕和我都能听得懂。实际上,后来我们发现,这些人说的是祖鲁语的古语,就像乔叟时代的英语和十九世纪英语之间的关系一样。

“你们从哪里来?”他接着说,“你们是谁?为什么有三个白人,还有一个和我们同样肤色的人?”他指着温伯帕说。我看着温伯帕,忽然觉得他说得对。温伯帕的脸确实像眼前的这些人,他高大的身材也和他们一样。不过我可没时间去考虑这些巧合。

“我们从外地来,是友好的。”我回答,说得很慢,让他能听懂,“这是我们的仆人。”

“你说谎,”他回答说,“没有外来人能够穿越那座不毛之地的山脉。不过你说不说谎也没什么关系——你是外来的,就必须死,没有外来人能在这片库库安土地上活着。这是国王的法律。准备死吧,外来人!”

听到这里,我吃了一惊,特别是当我看到他们当中有些人的手已经偷偷地摸向腰间,我看到那好像是大而重的刀。

“那个家伙说什么?”古德问。

“他说我们都要被杀死。”我严肃地回答他。

“哦,上帝!”古德呻吟了一声,这就是他感到困惑时的样子,他把手伸向他的假牙,一把摘下上边的那副,然后又猛地咬住假牙,装回去。这可是个幸运的举动,因为那些严阵以待的库库安人发出一阵恐怖的叫声,往后退了几码。

“怎么了?”我说。

“他的假牙,”亨利爵士激动地低语着,“他动了动假牙。古德,把假牙拿出来,把假牙拿出来。”

古德照做了,还把假牙放到他的法兰绒衬衫袖子里去。

很快,好奇战胜了恐惧,那些人慢慢地走向前来。显然他们都忘了原本他们是要杀我们的。

“怎么会这样,外来人,”那个老人严肃地问,“这个胖子(他指着古德,古德只穿着靴子和法兰绒衬衫,剃了一半胡子),穿了衣服,没穿裤子,一边脸有毛,一边没有,还带着一只闪光透明的眼睛——怎么回事,我想问问,他的牙还能自由自在,能从嘴里拿出来又放回去?”

“张开嘴!”我对古德说。他马上撅起嘴唇,冲着老人咧嘴笑,就像一只发怒的狗,在老人惊讶的目光下,他现出两条细细的牙龈线,就像初生的大象一样没有牙。当地人看了都大叫一声。

“他的牙呢?”他们叫嚷着,“我们看见他的牙的。”

古德缓缓地转过头,做出一副不屑回答的样子,很快用手抹了一下嘴巴,又咧开嘴,看哪,两排漂亮的牙齿出来啦。

这时那个掷刀的男孩子一下子仆倒在地,发出一声害怕的长啸,那个老人也是双膝发颤,十分害怕。

“我想你一定是神,”他结巴地说,“女人生出来的人会一边有毛,一边没毛吗?会有圆圆的透明眼吗?会有移来移去,突然不见,又突然长出来的牙齿吗?饶恕我们吧,神啊!”

真是运气来了,不用说,我抓住了这个机会。

“这是天赐的,”我说,笑容中带着几分威严,“你会知道真相的,我们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尽管我们长得和你们一样,”我接着说,“我们来自夜晚最闪亮的那颗星球。”

“哦,哦!”那些诧异不已的当地土著齐声咕哝着。

“是的,”我说,“我们是来自那里,”我说着那个弥天大谎,还亲切地笑着,“我们是来和你们待一段时间,祝福你们的。朋友们,你们会看到我为这次到访还是做了些准备的,我特意学了你们的语言。”

“是的,是的。”他们又齐声说道。

“只是,神啊,”那个老人说,“你学得不怎么样。”

我恼怒地瞪了他一眼,他吓得不敢说话了。

“朋友们,”我接着说,“你们也许认为在长途跋涉之后受到如此礼遇,我们心里一定会想报复,也许想置那个野蛮的——简而言之——朝这位牙齿能来去自如的人的脑袋掷刀的人于死地。”

“放过他吧,我的神,”老人祈求着,“他是国王的儿子,我是他的叔父,如果有什么要降临在他身上,我也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是的,当然。”那个男孩还强调了一下。

“你们可能对我们复仇的能力还有些怀疑,”我接着说,根本没把这茬事放在眼里,“等着吧,我会让你看看。嘿,你这个狗奴才(很粗野地对温伯帕说),把那会说话的魔管给我。”我冲着那管快枪使了个眼色。

温伯帕非常镇定,他把枪递给我,脸上浮现出我曾见过的那种威严的笑。

“给您,众神之主。”他深深地鞠了一躬,说道。

就在我要枪前,我已经看到前面有一只小山羚正站在七十码外的一堆乱石间,于是我决定博一博。

“你们看见那只公羚羊了吗,”我说着,对大家指着面前那只羚羊,“告诉我,女人生出来的人能用一声响就杀死那头羊吗?”

“这是不可能的,我的神。”那个老人说。

“可我能。”我平静地说。

老人笑着说,“我的神,那不可能。”

于是我举起枪,对准那只羚羊。那只是个小羚羊,如果打不中也可以原谅,可我知道这一次不能打不中。

我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扣动扳机,那只羚羊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啪!砰!”羚羊应声弹跳起来,倒在岩石上直直地死了。

与此同时那群人发出一声害怕的喊叫。

“你们要是想要吃肉,”我冷冷地说,“就去拿那只羚羊吧。”

老人示意了一下,他的一个随从走过去,很快就扛着小山羚回来了。我很满意地注意到我打中了它的后背。他们围在那可怜的动物尸体旁,惊慌失措地看着那个子弹孔。

“你们看,”我说,“我从不说假话的。”

他们都没有搭腔。

“如果你们还怀疑我们的能力,”我接着说,“让你们当中的一个人站在那块岩石上,我会让他变得和这羚羊一样。”

没有人愿意去试一下,后来国王的儿子说话了。

“说得好。叔叔,你去站在那块岩石上。魔力杀死的只是一头小羚羊。它不可能杀死一个人。”

老人很不乐意接受这个提议。实际上,他有些受到伤害。

“不!不!”他急急地说,“我的老眼看得很清楚。他们是有魔力的人。我们把他们带到国王那里去。如果有人想进一步证实一下,就让他站在那块岩石上好了,让那根魔管和他说话好了。”

大部分人都急急地附和着。

“别让这么神奇的魔法浪费在我们这些卑贱的身体上,”其中一个人说,“我们相信了。我们那些人的巫术绝对做不了这些。”

“对对对,”老人说,语气一下子放松起来,“毫无疑问。你听,外星球的人,有着亮眼睛和活动牙齿的外星人,正轰隆隆地咆哮着,一路杀过来。我叫印佛都,库库安人的前任国王卡法之子。这个年轻人叫斯卡加。”

“他差点要了我的命。”古德咕哝着。

“斯卡加,伟大的国王特瓦拉之子,国王特瓦拉拥有一千个妻子,是库库安人的首领,大道的守护人,仇敌之惧,魔法之徒,数百万勇士的首领。独眼特瓦拉,黑肤的威慑首领。”

“那么,”我傲慢地说,“带我们去见特瓦拉吧。我们不和下人唆。”

“好吧,我的神,我们会带你去的。不过路途遥远,这里离国王的地方要三天旅程呢。请你们忍耐一下,我们会带你们去的。”

“好吧,”我漫不经心地说,“我们有的是时间,我们是永生的。我们准备好了,带路吧。不过印佛都,还有你斯卡加,小心一点。不要耍花招,别动心眼,你们那个猪头笨脑想到什么,我们都会知道,会报复你们的。那个光腿的脸上长着半边毛的透明眼会把你们撕成碎片,他会穿越你们的土地,用那会消失的牙紧紧地咬住你们,吃了你们,吃了你们的老婆孩子,那些魔管会大声地管教你们,打得你们满身筛孔。小心点!”

这些装腔作势的话效果不错,实际上,这席话也许有点多余,因为我们的朋友对我们的能力已经颇有印象了。

那个老人深深地鞠了一躬,嘴里嘟囔着:“万岁!万岁!”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们的皇家礼节。然后,他转身对他的随从说了些话,他们马上就上来帮我们扛东西,只是不敢动枪。他们甚至拿起了古德的衣服,如果读者还记得的话,这些衣服就整洁地叠放在他身边呢。

他看见了,赶紧一个箭步冲过去,随之就引来了一阵大声争吵。

“别让透明眼和活动牙老爷拿他们,”老人说,“他的奴仆会替他扛这些东西的。”

“可我想穿衣服!”古德咆哮着,英语都说得结巴起来。

温伯帕照译了。

“哦,我的神,”印佛都说,“我的神会把他那漂亮的白腿遮盖起来,不让奴仆们看到吗?(尽管古德站的地方很暗,他的皮肤还是很白的)他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扛,是我们冒犯他了吗?”

我差一点就笑出声了。就在那时,有个土著人开始穿上外衣。

“见鬼!”古德咆哮着,“那个黑无赖穿了我的裤子。”

“看,古德,”亨利爵士说,“你在这片领土上是以某个特定形象出现的,你要坚持这一点。你没有必要再穿裤子了。你从现在开始就穿法兰绒衬衫,一双靴子,还有一只眼镜,就行了。”

“是的,”我说,“还有半边脸有胡子,半边脸没有。如果你改变任何一样,这里的人就会认为我们是骗子。我很抱歉,不过说真的,你必须这样做。一旦他们开始怀疑我们,我们就小命难保了。”

“你真的那么想吗?”古德郁闷地说。

“是的,我是这么想的。你那‘漂亮的白腿’和你的眼镜都是我们这些人的特征了,正如亨利爵士说的,你必须一直保持这样。幸好你穿上靴子了,天也还暖和。”

古德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他可是两个星期后才开始适应他的新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