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向沙漠行进

我们一共杀了九头象。我们花了两天切割象牙,再把象牙带到营地,小心地把它们埋在一棵大树下的沙地里,还做了个很明显的标记,方圆几里都能看见。这些象牙可真不错,我没见过比这更好的了,平均每个象牙值四十到五十英镑。杀了可怜的奇瓦的那头大公象的牙,照我们看,一对值一百七十英镑呢。

至于奇瓦,我们把他的尸体埋在一个大食蚁兽的洞穴里,在他身边还放了一把长矛,好让他拿着在去极乐世界的路途上防身。第三天,我们又出发了,希望我们能活着回来把埋下的象牙挖出来。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长途跋涉,我们又经历了许多冒险,在这里我就不细述了。我们来到库坎加河的斯坦达部落,这才是我们这趟旅程的真正的起点呢。我还清楚记得我们到达那里的情景。

在我们前方的右边,零星地有着几个土著人的房子,还有几个石头围成的牛栏,河边还有几块耕地,当地人在那里种了一些谷物,再远处是几块起伏荡漾的“草原”,到处是高大的草,上空盘旋着一群群小鸟。左边是一块无边的沙漠。这个地方好像是这块富饶土地的边区村落,到底是什么自然的力量让这块土地有如此对比强烈的景色,真的很难知道,不过,事实就是这样。

我们的营地下方有一条小溪,再远一点是一个石头斜坡,就是二十年前我看到可怜的斯维斯特在试图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之后爬着回来的那个地方,再远一些就是干燥无比的沙漠,只有一些灌木而已。

我们支起帐篷的时候天已经晚了,太阳已经西沉了,落日的光辉洒在宽阔的沙漠上。我让古德去指挥搭帐篷,然后和亨利爵士一起,走到对面斜坡顶上。天空很清亮,我可以辨清远处的暗蓝色的苏立门冰山的轮廓,还有白色的山头。

“就在那儿,”我说,“那就是所罗门王宝藏的护墙,只有上帝知道我们是不是爬得上去。”

“我弟弟一定在那儿,如果他可以,我也一定能到那儿。”亨利爵士说,语气中带着他特有的那股子自信。

“但愿如此。”我说,然后转身准备去营地,却发现不只我们两个人在那里。在我们身后,站在那里凝目看着远处山脉的,还有大个子卡佛人温伯帕。

看到我注意他了,这个祖鲁人就开口对他的主人亨利爵士说:

“你就是要去那个地方吗,印库布(这个土语,我想,就是大象的意思,这是卡佛人给亨利爵士取的名字)?”他用长矛指着远处的山。

我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随便地对他的主人说话。当地人之间是完全可以直呼其名的,但是当面叫一个白人的异教名是很不妥的。祖鲁人无声地笑了一下,这让我很生气。

“你怎么知道我不能和我服侍的这位老爷平起平坐?”他说,“不错,他是个贵族,从他的身材和风度就能看得出来,也许,我也是呢。至少,我也和他一样个子高大。帮帮我,马库马扎恩,把我的话翻译给我的主人印库布听,我想和他,还有你说几句话。”

我很生气,我还不习惯卡佛人这样和我说话,不过他倒是让我印象很深刻,再说我也想听听他到底要说什么。于是我把他的话译了过去,同时也表明我自己的观点,说他是个放肆的家伙,简直太狂妄了。

“是的,温伯帕,”亨利爵士说,“我会去那里。”

“这片沙漠非常宽阔,根本没有水,那些山也很高,常年积雪,谁也说不准太阳落下的那个地方有什么。印库布,你怎么去那里,要去哪里?”

我把话译了过去。

“告诉他,”亨利爵士说,“我去那里是因为我相信,和我有血缘关系的人,我弟弟,在我之前去了那里,我要去找他。”

“这样啊,印库布。我曾碰到过一个霍屯督人,他告诉我两年前有个白人带着一个猎手仆人,进了沙漠去那些山脉,却再也没有回来。”

“你怎么知道那个人是我弟弟呢?”亨利爵士问。

“不,我不知道。可是当我问那个白人长什么样,那个霍屯督人说他有你这样的眼睛和黑黑的胡子。他还说那个猎手的名字叫吉姆,是个穿衣服的贝专纳猎手。”

“一点不错,”我说,“我认识吉姆。”

亨利爵士点点头。“我知道,”他说,“如果乔治决定要做什么,他就一定会去做。他小时候就这样。如果他要穿过苏立门冰山,他就一定会穿越那里,除非他出了什么事,我们要到山的那头找他。”

尽管温伯帕不会说,但他还是听得懂英语的。

“那可是路途遥远哪,印库布。”他说,我转译了他的话。

“是的,”亨利爵士说,“是远。可如果一个人打定主意要去的话,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他不能完成的。温伯帕,没什么不能完成,只要有爱的引导,只要他把命捏在手里,按照上帝的安排保住命也好,丢了命也好,都没什么,没有哪座山爬不上去,没有那片沙漠不能穿越,除非他不知道有那座山,那片沙漠。”

我照译了。

“说得好,老爷,”祖鲁人说——我总是叫他祖鲁人,尽管他不是的——“是男人才说的豪言壮语。印库布老爷,你说得对。什么是生命?它是羽毛,是草籽,四处飘荡,有时生根发芽,立地消失,有时飘在空中。可如果种子是好的,有分量,就会在它决意要走的那条道上多留一刻。是要努力走一生的路,和天空抗争一下。人都要死,最糟糕也不过是死得快点而已。我要和你一起穿越沙漠,爬过山脉,除非我半路发生不幸,我的老爷。”

他顿了顿,接着又开始一连串的华词丽语,祖鲁人有时特别喜欢那样说话。在我看来,尽管这些话中重复性的词太多,但也表明这个民族一点不缺乏诗性和智慧。

“什么是生命?告诉我,哦,白人,谁有智慧,谁知道世界的奥秘,星辰的奥秘,还有星辰之外的奥秘?是谁无声无息让你的念头闪现,告诉我,白人,生命的奥秘——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你回答不了我。你不知道。听着,我回答得了。我们从黑暗中来,回到黑暗中去,就像夜晚那被暴风雨摧残的小鸟。我们从乌有乡出发,借着火光,我们的翅膀清晰可见,看哪!我们又一次回到乌有乡。生命什么都不是,生命也是一切,是生命之手让我们远离死亡。萤火虫在黑夜里闪光,在晨曦黯淡。那是冬日里牛群呼出的气息,那是掠过草丛的阴影,在落日下迷失了自己。”

“你真是个奇怪的人。”亨利爵士在他停下来后说。

温伯帕大笑起来,“对我来说,我们好像很惺惺相惜,印库布。也许我也是要到山上找兄弟。”

我狐疑地看着他。“你什么意思?”我问他,“你怎么知道这些山脉?”

“只知道一点,很少的一点。那是块陌生的土地,充满了魔力和美丽,有着勇敢的人们,还有树木,小溪、雪峰和宽阔大道。我听说过那里。光说有什么用呢?一切都在暗处。那些能活着见到的人就一定能见到。”

我又一次怀疑地看着他。这个人知道的太多了。

“你不必害怕我,马库马扎恩,”他说,看着我的表情,他解释说,“我不会挖陷阱让你跳。我没有阴谋。要是我们能穿越太阳背后的那些山,我就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东西。可死亡也就在那里,明智的就回去。去猎你的象,我的老爷。这就是我要说的。”

接着他就一言不发了,只是举起长矛致意了一下,又回到营地去了。很快我们就看到他和其他卡佛人一样在擦拭着枪。

“真是个奇怪的人。”亨利爵士说。

“是的,”我说,“奇怪得过分了。我不喜欢他的小把戏。他知道些什么,却又不说出来。不过我想没必要和他理论。我们是来进行一次奇异之旅的,一个神秘兮兮的祖鲁人不会让事情有什么不一样的。”

第二天我们就安排妥当,准备出发了。当然穿越沙漠不可能带上那些沉重的猎象枪和其他用具了。于是,我们打发走了搬运工,把东西放在一个年长的土著人的牛栏里,托他照看,直到我们回来为止。把那么好的东西留给那个老贼看管真是让我难过,我看到那个人眼光贪婪,心中暗自欢喜。不过我还是有些防范的。

我先把所有的步枪都上了膛,放在扣机位置,还告诉他如果他碰枪的话,枪会走火的。他马上就拿我的八膛枪试了试,果真走火了,还把他的一头牛身上轰了个大洞,因为牛群当时正巧被赶到牛栏这里,更不用说枪的后坐力把他轰了个大跟斗了。他爬起来,害怕极了,他对死了头牛很不高兴,厚颜无耻地要我赔偿,不过他再也不会碰枪了。

“把那些魔鬼放到茅草屋顶那里去,”他说,“否则它们会把我们都毁了。”

于是,我告诉他,等我们回来时,如果这些东西丢了一样的话,我就会用魔法杀了他和他的族人。如果我们死了,而他试图偷走这些枪的话,我的鬼魂也会回来,缠住他,让他的牛发疯,牛奶变酸,让他成天受折磨,让枪里的魔鬼出来,用他不喜欢的方式和他纠缠,反正就是让他知道该怎么做。于是他答应会照管这些东西,就像照看他父亲的灵魂一样。他是个非常迷信的老卡佛人,是个大坏蛋。

安顿了我们多余的东西后,我们五个人——亨利爵士、古德、我自己、温伯帕、还有霍屯督人冯特佛哥——分配了路上随身带的用具。东西是够少的了,不过我们怎么也不能让每个人带的东西少于四十磅,其中有:

三把快枪和两百发弹药。

两把温彻斯特连发枪(温伯帕和冯特佛哥各一把),两百发弹夹。

五个水瓶,每个瓶子装了四品脱水。

五条毯子。

二十五磅重的肉干——晒干的兽肉。

十磅重的很好的可以做礼物的合成珠子。

选了几样药,包括一盎司的奎宁,还有一两件小的外科手术的器械。

刀,一些杂物,如指南针、火柴、便携式过滤器、烟草、泥铲、一瓶白兰地,还有穿的衣服。

这就是我们的全部装备,虽然对于这样一次冒险来说是少了点,但我们不敢再多扛了。说实话,这点装备对要穿越这片炽热的沙漠的人来说还是够多的,在那种地方,多带一点点都不一样。不过我们不能指望着减少装备重量,只能装上那些绝对必要的东西。

我费了好大劲才说服三个可恶的村民和我们一起走前面的二十英里,每个人帮我们各扛着一个装有一加仑水的大葫芦,我还答应给他们每个人一把漂亮的猎刀作为报酬。我的目的就是要让我们能够在头一天晚上的跋涉后,能把水瓶再次装满。我们决定乘着夜晚凉快的时候出发。我对这些村民说我们要去射杀鸵鸟,沙漠中是有鸵鸟的。他们咕噜着,耸耸肩,说我们疯了,会渴死的,我说还是想碰碰运气。也许是因为想要猎刀,因为猎刀在那里可是没见过的宝贝,他们就同意跟我们出发;不过也许他们是想,我们以后要死要活,反正和他们无关。

第二天白天我们都在休息睡觉,日落的时候,我们就着茶,吃了一顿美味的鲜牛肉。古德有些哀伤地说着,这茶可能是我们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喝不到的东西了。做完最后的准备之后,我们就躺下来等着月亮升起来。九点左右,一轮明月当空悬挂,月光照着这片旷野,在我们面前的起伏的沙漠上洒下一片银色,使得这片沙漠和布满星星的天空一样,显得庄严,安静,神秘。

我们站起来,很快就准备妥当了。不过出发前,我们还是稍稍有些犹豫。人性就是如此,在迈出不可回头的一步时,总会有些犹豫。我们三个白人站在那里,还有温伯帕,手里握着长矛,肩上扛着步枪,都坚定地看着前面不远的沙漠,那些扛水葫芦的当地人和冯特佛哥则跟在后面。

“先生们,”亨利爵士说,声音低沉,“我们要开始人类没有过的奇异之旅了。我们不知道是否能够成功。不过不论结果是好是坏,我们三个要站在一起。在我们出发之前,让我们向主宰人类命运的,伴随我们生命年轮的万能的神祈祷,请他以他的意愿指引我们。”

他摘下帽子,过了约一分钟左右,就用双手捂住脸,古德和我也一样。

我不能说我很会祈祷,实际上,猎手几乎都不会。可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像亨利爵士那样的祈祷,这一次在他的内心深处,我相信他是很虔诚的。古德虽然说话粗鲁,却也很虔诚。不管怎么样,这个晚上的祈祷是我一生中听到的最棒的祈祷,我感到很开心。我们的前途未卜,其实,一个人越是迷茫,越是害怕时,就越会求助于他的造物主。

“现在,”亨利爵士说,“出发!”

于是我们出发了。

我们只有远处的山和老乔赛·达·斯维斯特的那张图作为参照,更何况那张图还是三百年前的一个奄奄一息的神志不清的人在一块亚麻布上画的,管不管用还是个问题呢。不过,我们唯一的成功希望也只有靠它了。如果我们找不到那老修士在图上标的沙漠中央的那池臭水,就是离我们现在大约六十英里远的地方的那池臭水,那么很有可能我们就会渴死了,因为这里离山实在太远了。在我看来,我们在这满是沙和灌木的茫茫无际的沙漠中要找到这池水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即使说达·斯维斯特正确地标出了这池水的方位,可经过了这么多年,它也许都干涸了,也许被野兽踩踏了,也许被流沙填了。

我们在夜色中默默地往前走在这片沙漠上。灌木绊着我们的脚,沙子钻进了我们的草地鞋,还有古德的打猎靴,走了几英里我们就不得不停下来把鞋子里的沙子倒掉。晚上还是很凉快的,尽管空气有些沉闷,感觉黏糊糊的,我们进展顺利。沙漠里很安静寂寥,有些压抑。古德感觉到了,就吹起口哨,“我留下的女孩”,不过这个调子在那个空旷的地方听起来有些凄惨,于是他就不吹了。

随后发生了一点小事情,虽然让我们吃了一惊,不过也很可笑。古德拿着指南针走在前面,作为水手,他当然知道如何使用指南针,我们就跟着他一列长队地往前走。突然我们听到一声大叫,他不见了,随后就是一片叫嚷声,哼哼声,呻吟声,还有纷繁的脚步声。黯淡的月光下,我们看见半掩在沙圈中有个模糊的急急奔跑的东西。

当地人扔下他们肩上扛的东西,准备逃跑呢,可能又想起来也没地方好跑,就仆到在地,号叫着说是鬼来了。我和亨利爵士都站在那里惊呆了,我们看到古德的身影好像骑在一匹马的身上,朝着山的方向飞驰而去,一路狂喊着。不久他又举起胳膊,砰的一声跌倒在地上。

我明白发生什么了。我们碰到一群熟睡的斑驴了。古德绊倒在一只斑驴背上,那斑驴自然跳起来,驮着他就跑了。我对大家说没事没事,然后跑到古德身边,担心他是否伤着了。让我松了一口气的是,我看到他坐在沙地上,眼镜还稳稳地戴在眼睛上,全身发抖。不过,没有受伤。

之后,我们继续前进,也没碰到什么变故了。到了约一点钟,我们稍事休息,喝了一点水,不多,因为水很宝贵,又歇了半个小时,我们又出发了。

我们走啊走啊,直到东方开始泛红,像少女的脸颊一样。接着是樱草花样的晨光,很快就变成金黄色,晨曦来临了。星星黯淡了,后来又消失了。月色也开始黯淡下来,远处的山衬着苍白的月色,就像奄奄一息的人的脸颊一样灰白。一点点地,无垠的沙漠开始亮了起来,晨光冲破雾霭,整个沙漠都笼罩在一片金黄色中,白天到了。

我们没有停,尽管我们很想停下来,因为等到太阳完全升起的时候,我们就不能往前走了。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们看到前方平地上隆起了几块大石头,我们就走到那里。运气不错,我们在那里发现一块悬石,石头底下有片沙地,这就是我们躲避炎热的最佳之处了。我们爬到悬石底下,每个人都喝了点水,吃了些肉干,然后就躺下来甜甜地睡了。

我们醒过来已经是下午三点了,我们的搬运工要回去了。他们已经看够沙漠了,就算再给他们几把猎刀,他们也不愿意往前走一步了。于是我们开怀痛饮,把水瓶里的水都喝光,然后把他们扛的水葫芦里的水倒进水瓶装满,又看着他们走上归途。

四点半的时候,我们又出发了。一路上可够孤单和荒凉的,除了几只鸵鸟,在这片沙漠上我们什么动物都没看见。很明显这个地方对于野兽来说也太干燥了,除了一两条剧毒的眼镜蛇,什么爬行动物也没有。不过,有种昆虫倒是很多,那就是苍蝇,就像旧约里有句话说的,苍蝇可“不是一只单个的,而是黑压压的一大群”。其实,最不平凡的昆虫就是苍蝇了,走到哪儿你都能看到它。我曾见过被困在琥珀里的苍蝇,据说那是只五十万年前的苍蝇,看上去和今天的苍蝇没什么两样。我敢确定当这世上最后一个人都奄奄一息了,它还是会嗡嗡地四处乱窜——如果是夏天的话——找机会把鼻子凑上前去。

太阳下山时我们停了下来,等着月亮升起。后来月亮爬上来了,和往常一样美丽而平静。歇了一会儿,大约凌晨两点,我们又疲惫地往前走,直到早晨的太阳又一次升起。我们喝了点水,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地上,累极了,很快大家都睡着了。没有必要设岗哨,在这块了无人烟的地方,没什么好怕的。我们唯一的敌人就是炎热、干渴和苍蝇,可我宁可面对来自人或野兽的危险,也不愿面对这种令人敬畏的寂静。这次我们没那么好运气,没找到可以躲避阳光的地方,到了大约七点的时候,我们都醒了,感到自己就像烤架上的牛排一样炽热无比,几乎都被烤熟了。炙热的阳光像要晒干我们身上的血,我们坐起来,大口地喘着气。

“啊呦!”我说,一边用手抓在我头上得意地飞来飞去的苍蝇。它们好像不怕热。

“啊呦!”亨利爵士说。

“好热!”古德也说。

天真的很热,找不到一点遮阴的地方。环顾四周,没有岩石,也没有树,只有无尽的耀眼的阳光。沙漠上的热气让人有些头晕目眩,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

“该做些什么?”亨利爵士问,“我们忍受不了多久。”

我们茫然地互相望了望。

“有了,”古德说,“我们挖个洞,钻进去,然后用灌木把我们遮起来。”

这个主意似乎不那么好,不过总比没主意强。于是我们就开始干了,我们用随身带的泥铲挖,用双手挖,一个小时后,我们就挖出了一个洞,十英尺长,十二英尺宽,两英尺深。接着我们用猎刀砍了一些低矮的灌木,爬进洞里,把自己掩盖起来。冯特佛哥没有那么做,作为一个霍屯督人,烈日对他来说好像没什么影响。

这好歹让我们稍微少受一点烈日的炙烤,不过那个洞穴里的热气实在难以言表,简直可以任由你想象,就连加尔各答的炎热黑洞也比不上它难受。实际上,此时此刻,我还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捱过这一天。我们躺在那里大声地喘着气,不时地用少得可怜的水湿湿嘴唇。要是顺着我们的意愿的话,我们早就在头两个小时之内把水喝完了。我们必须严格控制用水,因为如果我们没水了的话,我们很快就会痛苦地死去。

不过只要坚持,就能看到万物都有结束的时候。那痛苦的一天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下午三点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受不了了,与其在这个可怕的洞里慢慢地热死渴死,还不如出去继续前进,死了也罢。于是我们每个人喝了一点点水,继续踉跄着往前走。那水像都人血一样温热了。

这样我们又走了五十多英里。如果读者能看到这本书,能看到老达·斯维斯特的地图图解,就会知道图上标明这片沙漠横贯四十里格,那片“臭水池”是在沙漠中央。四十里格就是一百二十英里,所以,要想活命的话,我们现在应该至少只离水池二十或十三英里远。

整个下午我们都慢慢地痛苦地向前走着,一个小时也不过走了一点五英里。日落时,我们又休息了,等着月亮出来,我们喝了点水,就赶紧睡了一会。

就在我们躺下睡之前,温伯帕给我们指了指大约八英里以外的一个很小的模糊的山丘。从远处看,那好像是个蚁丘。倒头睡觉时,我还在想那会是什么。

月亮出来了,我们又朝前走,感到特别地疲惫。我们很渴,身上的痱子也很难受。不亲身经历过是不会知道我们现在的处境的。我们一路踉跄着,不时因为疲惫而摔倒,不得不每走一个小时左右就停下来休息。我们几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古德先前还不停地说话开玩笑,他本来就是一个快乐的家伙,不过现在他也没劲说笑话了。

大约两点吧,身心极度疲惫的我们终于到了那个奇异的山丘脚下,或许那是个沙丘,初看上去,那像个巨大的蚁丘,大约一百英尺高,方圆有两英亩。

我们停下来,出于极度的饥渴,就喝完了最后的一点水。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几乎能喝下一加仑水,可现在却只有半品脱能喝。

于是我们躺了下来。就在我倒头睡觉的时候,我听到温伯帕用祖鲁语自言自语地说——

“如果我们找不到水的话,我们谁都活不到明天月亮升起了。”

尽管天热,我还是浑身发颤起来。面临这样可怕的死亡是令人很不愉快的,可就是想到这一点,我也无法克制自己陷入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