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一九七三年底,我十九岁,回了城。因为继父的关系,在汽车队学徒,不算正式上班,学一门手艺活。用母亲的话说,不管是哪朝哪代,家有万贯,不如一技在身。文革进入相对平稳期,街头的喊打喊杀声逐渐稀稀落落。一些与林彪有关的冤案被平反,包括那头说猪永远健康的人。这是一个农民,可能被关出了毛病,回到家中,嘴里又大放厥词,见人就喊“林副主席身体永远健康”,结果又被逮回去。

汽车队的生活枯燥乏味。这里还保持着一定的师道尊严,技术好的老工人颇受尊重,也不藏私,问啥教啥。就是规矩太多,我这样的学徒不让上车,每天就给师傅们递扳手。有天中午,师傅睡觉去了,我手痒,没忍住,跳上驾驶室,发动,挂上档,想在场地里兜几个圈,一轰油门,车轮滚动,心里发慌,去踩刹车,慌中出错,踩了油门,所幸挂的是一档,速度并不快,汽车发出沉闷的吼声,一头撞在调度室的墙上。我傻了眼,跳下车。墙往里凹下一大块,下意识地进屋一看,妈啊,调度室后面一尊毛主席的瓷像,已被撞下橱柜,摔成几块。这可是杀头的罪!我闯下了弥天大祸。手脚冰凉,一时就没法动弹,灵魂飞走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那天中午躺在调度室长条椅上和衣午休的,是一个名叫白素贞的年轻寡妇,比我大十来岁,我喊她师傅。她看着我、墙、碎瓷,愣过几秒钟,听见别处有人喊“出什么事了”的声音,蹿下身,捡起碎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它们扔进办公桌的抽屉底层。

师傅们跑过来,七嘴八舌,把我劈头盖脸地一顿臭骂。我没分辨,也不敢分辨,不敢看大家的脸,更不敢看那个藏了碎瓷的抽屉,膝盖软了,扑通一下跪倒。我真害怕有人突然拉开它,更害怕有人问及橱柜上的毛主席到哪去了?我哭了。我真不争气。师傅们或是以为我已深刻地认识到错误,没再更多地为难我,骂骂咧咧把车倒出去。我死死地看着白素贞的脚,那双穿着黑色灯心绒布鞋的脚。我的舌头打着结,牙缝里倒抽凉气。白素贞没有说话,身子一拧,走出屋外。第二天,墙壁被补好的调度室的橱柜上又重新出现了一尊毛主席的瓷像。与原来的一模一样。抽屉里的碎瓷也都不见了,像施了魔法一样。就有人奇怪,咦,昨天汽车撞到墙上,他老人家一点事都没有啊?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用眼角余光瞟了一下白素贞。她的嘴唇小小的,红红的,薄薄的。她看都没看我一眼。

过了几天,我买了四样糕点,去了白素贞的家。我喊了几声白师傅,没人应。我把糕点放在门边,想想不妥,又拿回来,往屋后走。后门虚掩,应手而开。倒把我吓一跳,里面透出冰凉的气息。我想退出,听到旁边杂货间有哗哗响声,一时好奇,头扭过去,眼睛贴住门缝一看,身体里的血顿时齐齐向上冲。

杂物间里有一个女人在洗澡,一个没穿衣服的女人,一个真正的全身赤裸的女人。

光线自几个窟窿里投入暗的屋内,照亮了一团乳脂。尽管水汽氤氲,还是能看见那女人丰满的乳峰,以及那两粒闪耀着光泽的嫩红葡萄。盈盈水珠自乳尖滴落,一滴一滴,滴得我口干舌燥。女人屈着身子,手拿毛巾在背部来回搓洗。因为明暗,身子一半透明,一半隐入暗中。又因为杂物间乱七八糟的家什,这具线条若起伏山峦的女体呈现出一种让人恨不得顶礼膜拜的优美。女人的头发被簪子挽起,有几根垂落在秀长的颈脖上。那浑圆轻盈的肩。那晶莹剔透的背。那玲珑纤细的腰。那微微翘起的臀。那大腿尽头幽暗的灌木丛里有一只怎么样的蝴蝶在飞?

我的身体发着颤,面部肌肉跳动不停,想离开,但就有一种不知名的力量把想狂奔的双腿牢牢地按在地上,裤裆里的那家伙已经比铁还硬,在上上下下地抖。

我的运气实在够背。屋后传来脚步,有人喊,“白素贞。”我如梦惊醒,想撤退,已来不及了,这若被人当作贼可不好玩,我稀里糊涂反手掩上门,杂货间里传出白素贞的声音,“哎。你等一下。我这就去。”怎么办?情急智生此话当真不假。我抬腿往屋里奔,准备开前门悄悄出去,走得匆忙,没留意到门槛,扑通一下摔倒。完蛋了。这回是真完蛋了。还没等我爬起身,白素贞已从杂货间里闪出小半张脸。我翻身坐起,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门外又传来喊声,“白素贞,你快点。”白素贞皱起眉头,看看面红耳赤张口结舌的我,扭头对门外喊,“要不,你先去吧,我还得一点时间。”那人走了。我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糕点,也不敢看白素贞,死死地看着屋子里的某个角落,眼角余光里,白素贞那十根脚趾头晶莹透剔,嘴里脱口而出,“我没偷看。”还有比我更愚蠢的家伙吗?此地无银三百两。话一出口,我已知不妥,再不敢在这屋里停留,拔腿想蹿,白素贞压低嗓门,厉声喝道,“等一下。你现在这样跑出去,算什么?等别人走远了,你再走。”白素贞的眼睛深不可测。

这年八月下旬,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的时期,我在白素贞的床上,天天干着革命工作。我问她,“那天怎么会忘了插后门栓?”

白素贞望着天花板,叹口气,慢慢说道,“冤孽。”

我没想明白何谓冤何谓孽,这两个汉字是如何纠缠在一起的,笑了,用舌头堵住她的嘴,在那个女体的神殿里快乐地冲刺。我喜欢看她缩起身子试图躲避我的重击,也喜欢看她情不自禁撑高髀骨迎接狂喜时的样子。我像一头饿疯了的狼,哪怕她在经期,也不避讳。

白素贞为什么能够容许我在她身体里撒野?或许,她是在潜意识里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毁掉自己的身体与灵魂。就像陈清扬在《黄金时代》里被王二打了屁股。在那个人性极端被压抑政治挂帅的年代,唯有性的放纵才是对抗压制的有效方式,越异乎寻常的性行为就越颠覆政治的庄严。不过,这只是所谓批评家们的解读。扪心自问,事情的真相可能与这些巨大的政治话语毫无关系,仅是生命的本能所驱动。有件事,说出来,我很难受。可是事实。白素贞是一个天性放纵的女人。在与我保持这种不正当关系的同时,还与另两个男人保持关系。我为什么要难受呢?现在细细一想,是自己大男人主义的思想在作怪。对自己宽容,恨不得睡遍天下女子;对女人苛刻,恨不得天下女子都能为自己树贞洁牌坊。而且,男人这种东西总愿意把自己第一次性行为的对象幻想成天使,尤其是比自己年长的女性,里面所混杂的情感就更多了。

我无意像卢梭一般在忏悔的同时,还不忘粉饰自己。我承认自己不道德,把一个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女人当成泄欲工具。我在那时已心知肚明自己与她不可能有任何结果。我贪婪地呼吸着来自白素贞肉体的清香,一昧索取。她的身体给我带来无尽的愉悦,让我如醉如痴。白素贞很小心,也深谙如何控制我这样一个毛头小伙的手段,在单位上与我保持必要的距离,当十代会结束,夜夜狂欢也宣告结束,只有星期天的下午,她在后门挂起一个竹篮,我才可以溜进去。还有什么比这更折磨一个刚尝到美味的青年?我活在天堂与地狱里,一会儿微笑出神,一会儿闭目叹息,一会儿脸庞狰狞,一会儿嚎叫长啸。

一九七四年又乱起来了,要破师道尊严。主要是因为去年出现了三个风云人物,两个活的,一个死的。影响最大的是白卷英雄张铁生,人人都谈论他写在试卷背后的那封信,版本的内容不尽相同,起码有七八种。各种有鼻子有眼的小道消息到处飞,甚至传说张铁生是中央某要人的私生子。另一个反潮流英雄是十二岁的小学生黄帅。七三年年底,《人民日报》全文转载了她的日记。还加了编者按,赞扬这位小姑娘“敢于向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开火”的精神。还有一个河南的张玉勤,是初二学生,在卷子背后写打油诗,“我是中国人,何必要学外文?不学ABC,也能做接班人,接好革命班,埋葬帝修反。”结果受了老师批评,想不开,自杀了。最后老师与校长都被逮起来了。

这都是教育线上的事。我有所耳闻,但并不关心。我的心里满满都是白素贞。但我们之间的关系结束了。我无法忍受与另两个男人一起分享,暴跳如雷,问,“为什么要这样?难道你就不怕被人戳脊梁骨?”她冷笑起来说,“为什么不可以这样?我与你好,就不要被人戳脊梁骨吗?”我无话可说。她很平静地说,“你走吧。”我说,“为什么?”她说,“你受不了我的。”我热血上涌,说,“我受得了。我发誓,我要娶你。”她咯咯笑了,说,“傻孩子。你想娶我?好啊,扛着八抬花桥来吧。”我打了她一个嘴巴。我以为自己是有权打这一下的。我没想到她的反应竟然那么激烈,马上抬手给我了两记耳光,喝道,“滚。老娘让你白操了这么久,你还想咋的?”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若离于爱者,无忧也无怖。

白素贞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我不了解她,时至今日,我也不敢说自己了解。为什么她不怕被人挂上破鞋拉去游街?尽管她足够谨慎,但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连我都可以发现她与那两个男人的秘密,别人不可能没道理发现。或许这与其中的一个男人是县革委会的副主任有关;或许,这与她不求什么政治上的进步,与人为善,处事比较低调有关;或许因为她是司机,街坊邻居平时能得到她的小恩小惠有关;或许与她有关系的男人远不止我发现的那一胖一瘦两个,有一个传言,说汽车队里的几个头头与白素贞都有一腿。

白素贞很奇怪,有时是冰,有时是火。她可能是那种天生媚骨的人。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让任何一个男人疯狂。但有几次,我在她上面挥汗如雨的时候,突然发现她一直在怔怔地看着我,根本没投入其中,眼神飘忽,让人害怕。那具雪白的身体仿佛与她没有任何关系。我也怔了,停下来,问,“怎么了。”她回过神,说,“没啥,你继续。”

不管我在她的身体里进入得有多深,她的内心也永远是我所不能抵达。

人心里真有一个恶魔。这年夏天的午后,我坐在汽车队后的小山坡上,四下无人,阴森森的绿意泌到骨头里。那一蓬蓬草是一只只披头散发绿脑袋的鬼。我吃着从家里带来的馒头,也用馒头碎屑逗弄蚂蚁,并把它们一一摁死。这些蚂蚁都是白素贞。

太阳移到头顶时,来了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儿,十三四岁的样子,不知是附近哪户人家的,瘦骨嶙峋,脸庞也脏,赤着脚,腿与细麻杆似的,眉心有一粒红痣,眼睛却大,一眨不眨地望着我手中的馒头,嘴里还咽口水。我当时真是被鬼魇了,看着女孩儿单薄的身子,看着那褴褛衣衫下没发育的胸脯,脑子里就有了一个罪恶的念头。我颤抖着声音,说,“想吃吗?“女孩惊疑不定地望着我,怯生生地往后退,可能是我眼睛里那恶狼一样的光吓着了她,退几步,又抵受不了白面馒头的诱惑,站住身,咬着嘴唇,轻轻地点头。我撕下一小块馒头抛过去。她马上捡起来,塞到嘴里,咕嘟一下,吞掉了。这种馋劲,让我都想起自己的六零年。我压低声音,“还想吃吗?”

这回,女孩儿坚决地点头。与我的距离又近了几步。我从裤兜里又摸出一个馒头,抛了抛,声音颤得愈加厉害,“哥哥把馒头给你,你脱了裤子让哥哥摸摸,好不?”女孩儿瞬间脸红了少许,眼睛里有湿漉漉雾一样的东西。这么大的女孩儿或许对性已有了懵懵懂懂的认知。毕竟,我十六岁的时候都晓得在地球上戳洞。我用力地咂咂嘴,以示馒头的鲜美。

女孩儿迟疑着说话了,“你说话算数?”我自然把头点得飞快。女孩的声音比蚊呐还要轻了,“只准摸一下。”我继续点头,胸腔处有一头河马在撞击胁骨。女孩儿走过来,摊开手。我把馒头放上去。女孩塞入嘴里,不知为何又犹豫了,没吃,藏进裤兜,在地上躺下。我以为她是想在结束完这场公平的交易后,一个人好好地享受,也没多想什么,把早已发抖的手伸向女孩儿的下身。当女孩咬住唇,颤抖着手,缓慢地褪下那条薄薄的缝有补丁的长裤时,我有了这一刹那就是百年的感觉。

第二天,我特意从家里多带了几个馒头,果然,那女孩儿又在那里等着我,接过馒头,也不多话,迅速褪下裤子。完事后,我好奇了,问她,“怎么不吃馒头”。她边系裤子边随口应道,“带回去给弟弟吃。”她走了。我坐在地上直发愣,我抬手扇起自己的嘴巴子,用力扇,把自己扇成猪头。我觉得自己真是一头畜生。

第三天,我早早地把馒头放在地上,躲入草丛。女孩儿又来了,看见地上的馒头,又看我不在,喊了几声哥哥,犹犹豫豫地捡起馒头,走了。我悄悄起身,跟着女孩儿上坡下坡左转右拐,到了一间祠堂。祠堂的影壁被人砸去半边。里面有一口一米长二米宽的天井。天井四沿铺有长条青石。雨水沿着天井上方的屋檐落入池中,以为饮水之用。四下厢房向内缩进,好像是趴在水塘里的牛。这种屋子一般都住着四五户人家。

女孩蹲在右侧厢房门前,把馒头小块撕碎,喂给一个坐在竹椅上的男孩吃。男孩可能患有某种隐疾,哈涕子拖得老长,费老半天功夫,才能咽下一小块。腿还是瘸的,应该得过小儿麻痹症。女孩儿喂得很专心,没发觉我在后面。左边厢房里出现一个脸比屁股大的妇人,扫了一眼姐弟俩,拖长声调怪声怪声地说,“哟,又有白面馒头吃了。从哪偷的?赶明儿叫上我啊。”女孩儿没吭声。妇人身边蹿出一个七八岁大的脏孩子,奔到女孩儿身边,一把抢过女孩子手中的半个馒头,就往嘴里塞。女孩儿还是不吭声,瞪着那已跑回母亲身边的脏小孩,眼神愤怒,牙齿紧紧地咬住嘴唇。那妇人抬手给了脏小孩一个巴掌,说,“吐出来,这么脏的东西也吃?鬼晓得是不是卖逼卖来的。你三世没吃过馒头啊?”

我的心突突一跳。一根细细的树刺扎入心脏。这臭娘们长了一双火眼金睛,不过,我向毛主席发誓,我真的只是摸了几下,没干别的。我想走。女孩儿哇一下哭了,可能是被妇人的话刺伤了。我不敢再停留,赶紧拔腿。翌日,我又带着馒头来到后山。等了许久,女孩儿一直没来。我按捺不住好奇心,下班后,又去了那所祠堂。女孩儿蹲在门口烧火,铁锅里有几片烂的黄叶子。那个妇人坐在天井边吃饭,吃的是红薯稀饭,一大碗,热气腾腾,女人的胖脸消失在这热气中,嘴里唠叨,“哎哟,今天不吃白面馒头了?”

天井边还坐着一些人,大家都在各忙各的事,仿佛没有听见。不知为何,我想起小时候那位好人没好报吃药死掉了的女医生,鼻子发了酸。我拍了拍女孩儿的肩膀。女孩儿吓一跳,扭转身,见是我,脸顿时通红,然后一阵青白。我把馒头放在她脚边,就走了。我在后山放了半个多月的馒头。很快,母亲发现了我的异常,奇怪我咋这能吃,可能以为我正在长身体的阶段,没说什么,向继父抱怨了几声。过了一些天,女孩儿找到我,说她要带弟弟去乡下爷爷奶奶那里。叫我不必再拿馒头。然后脱光衣服,说让我摸个够。我没敢摸,跑掉了。

女孩儿的名字叫陈映真。

在物质匮乏的年代,一个馒头能让一个少女在陌生人面前袒露胴体。这在今天听起来像神话。很多年后,我看到顾长卫拍的电影《孔雀》,其中有一个镜头,讲姐姐为了拿回被果子捡走的降落伞,脱了自己的裤子。许多观众批评这个细节不真实。我只能苦笑。从某种意义来说,降落伞与馒头并无区别。一个小小的馒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这话一点不假。二零零六年,当我看到陈凯歌与胡戈共同制作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时,我没笑。

一九七五年,无数暗流在人心中涌动。“走后门”,这个几年前让人羞愧要被批判的词语被人们在大街上堂而皇之地谈论。能否为回城子女找到工作,变成许多父母亲肩膀上的一块大石头。继父回到汽车队担任领导职务,我成了汽车队里的正式职工,时不时把一辆大卡车开去兜风。街头出现许多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他们拿烟的姿势个个都像毛主席,夹在左手食指与中指间,胳膊弯曲,烟头与左肩齐平。那时有个名词,管他们叫“社会青年”,他们吸烟、喝酒、赌博,乱搞男女关系。群殴之风一时盛起,主要就是争女人。十几号人,各自拉扯队伍,约定某处。先是讲数,讲得拢,就去吃饭;讲不拢,就开打。武器一般是砖头、菜刀、擀面杖,也偶尔有自制的匕首。谁打赢了,那女的就跟谁。若过了一些日子,输的一方喊来更多的人,把赢家打趴下来了,这女的便蹬了原来那个,跟了新东家。

现在一讲文革,有种误区,好像那时候的人都特纯洁,满怀革命理想,满脑子政治词汇,根本不想下半身的事。这是扯蛋——难道那些年出生的孩子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还真有女流氓了,不是别人,正是于萍。大家都尊称一声于逼。于萍是六九年下的乡,七五年初回来的,比我早去,晚回。至于当年为什么她比我小还能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这就不是我所能回答的问题。有一句俗语,“人有人路,蛇有蛇道。”

或许,一切痛苦、焦虑都来自肉体。惟有毁了这肉体,毁了这具由骨骼、血液、肌肉、内脏和五官构成的袋子,才能彻底与装满袋子的种种词语一刀两断。革命的于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嘴里吸烟走起路来叉手叉脚双腿中间塞得一个磨盘的女子。如果我没记错,于萍这年十九岁。但她的样子不比三十岁的妇人好多少。我当时与小时候的玩伴青皮的关系又算密切起来。青皮没有我那样的继父,所以也没有工作,算是社会青年,整天蹲在马路上,见有熟人经过便撵上去讨要烟抽。

青皮说,“国安,听人说东门那来了一个于逼,给她一包烟,她就让你干。想不想去玩?”

我当然就去了。带了两包上海出产的凤凰,一包烟四毛六,算是当时最高档的了,与青皮一人拿一包。进了门,青皮示意我在屋外稍等,自个儿先摸进房,吱哩呱啦一阵,就在里面噼哩叭啦地捣腾开来。没多时,屋内传出女声,“叫你那朋友一块进来吧”。我有点犹豫,还是侧身蹩进门。屋内的光线不是太亮,青皮撅着屁股正干得欢。那女的叉开双腿,奶子松松软软地垂到肚皮上,皮肤也黑,小腿上还有老大一块疤痕。我一下倒了胃口。白素贞脱了衣服,跟一堆雪似的,这没法比。我前脚进门,后脚出去,嘴里说,“青皮,你慢慢玩,我走了。”我没想到,这女的反而恼了,啪地下蹬开青皮,跳下床,就这么晃着两只奶子走出来,破口大骂,“操,看不上老娘啊?是哪个烂屌的?”

十年,弹指一瞬间。儿时的伙伴,今天这样相见。我无法准确形容自己的感觉,一种很复杂的情绪。反正不是被雷电劈了的那种,就是难受,全身都难受。好像身体都包裹在一层牛皮里,牛皮被太阳暴晒,在不断地向里收紧。我看着眼前这张依稀相识的脸庞,脱口而出,“于萍。”于萍愣了一下,仔细地盯着我的脸,终于认出来了,拖长腔调,“李国安啊。”于萍脸上没有丝毫的羞怩,说,“你等会儿,我去穿裤子。”青皮出来了,提着裤子,表情惊讶,“你们认识?咦,你是于萍?你不认得我了,我是青皮啊。你小时候不是住北门的么?我与国安当时还与你打过架的啊。哈哈。想起来了没?你当时踢了国安的卵,要做他老婆的。”

我想夺路而逃,可惜于萍就拦在身前,这腿却是拔不动。于萍上一眼下一眼打量青皮,眼神里尽是嘲谑。青皮结巴起来。“关你屌事。”于萍闷哼,进屋,穿了衣服出来,屁股往椅子上一放,撕开烟盒,叼起一根烟,吸了口,大刺刺地说道,“你过得不错嘛。”于萍没看青皮。

我小声地说,“我在汽车队上班。”

于萍嘎嘎地笑,“不错。有前途。”于萍把手指抠了一下脚丫,再把手指放到鼻子底下嗅了嗅,说,“今天遇上老同学。高兴。晚上我请客。去为民饭店吃饺子。”

我赶紧说,“我还有事。”

于萍哈哈大笑,“怎么,来操逼就有时间,老同学请你吃饭就没时间,这么不给面子啊?”

我张开结舌,无法理解于萍竟然会说出这样粗鄙秽语。青皮按住我的肩膀,说,“有个屁事,天大的事,也没吃重要。妈的,这回,总算打回牙祭了。”青皮眉开眼笑。

于萍乐了,“我说请你了吗?”

青皮傻眼了。于萍把手一摊,“要去也行,拿钱来。”

青皮苦起脸,“我哪来的钱?”青皮用眼神瞟我。我摸出贴肉放着的五块钱,说,“今天晚上,我请。”

吃过饺子,我们互道珍重,挥手再见。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哭得稀哩哗啦,枕巾都湿透了。有人或许要骂我矫情,但人有时就这样矫情。于萍的事不断传入我耳里。大抵是为了她争风吃醋的。什么北门上绰号特务的捅瞎南门胖子的眼,西门二狗子的腿被东门的强根敲断。或许有人会问,于萍的父亲不是县某机关党组书记吗?是不是死牛棚里了?还有她母亲就不管,容她这样放肆?于萍是独生女,父亲倒并没在牛棚向马克思报道,七二年左右解放出来,官复原职,她母亲活得很好,去找过于萍,被于萍指着鼻子骂老逼壳,骂得抹着眼泪狂走。她与父母为什么会闹成这样?具体细节,我并不清楚。听说,于萍的父亲蹲牛棚的时候,于萍回城探亲,县革委会的某人看上她。于萍不肯,被母亲灌醉了,用女儿的贞操交换了丈夫的自由。这是传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于萍身上一定发生过比较不幸的事。但谁会关心她的不幸?大家只晓得城里来了一个于逼。

我以为于萍这辈子算完了。但二零零六年,我在北京遇上于萍,是在王府井的那个教堂。我没认出她。她叫出我的名字。她是来做祷告的。她已经是一位虔诚的教徒,并嫁了一个法国驻华参赞,不久后要跟随夫君赴法。我们在星巴克喝了一杯茶。我要的是芒果冰爽茶。她要了杯伯爵红茶。她坐在椅子上坐的姿态非常迷人。我们互相询问近况,互道珍重,然后挥手再见。她怀里还一直抱着条雪白的叭巴狗。当她的手被狗的舌头轻舔着的时候,她笑得像一个三岁的孩子。

我们都没提起过去的事。

于萍大约是在八十年代初离开老家的,去了哪里我不知道。我对她后来的经历一无所知。但我得说,一九七五年的于萍确实起了一个坏傍样,县里很多在社会上混的女孩子,都不以与男人睡觉为耻,一荏一荏,跟韭菜一样。当然,人名还是数得过来,长征巷的三姐妹、红旗街的陈向阳、反修路的许胯子,并没有像当下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十步之内必有小姐,整个村庄整个乡镇的女孩子都去卖淫。但不管怎么说,这种情况在性相对保守,道德能杀死人的那个年代还是非常罕见。我很诧异。可能是我的老家比较特殊。后来,我打听过邻近几个县城有没有这样情况发生,有,没有成为普遍的现象。又或者说,他们那里这种现象并不比我老家逊色,只是我问到一个不知道内情的人罢了。一个圈子有一个圈子的法则,没真正进去,就不可能知道水的深浅。

最后像于萍这样修得善果的,寥寥无几。不是在后来的几次严打中被抓去坐牢,就是改名换姓远嫁他乡,再要么是死了,七成是被人弄死的,三成是自己投河死的。一九七九年有个女的,叫兰姐,手腕比起一九七五年的于萍要高出一筹,很懂得用身体驾奴男人。县里的几大流氓团伙竟然被兰姐的手指奇迹般地捏在一处,在她的领导下,团结合作,打遍邻近几个县,威风凛凛。兰姐有港台录像里黑道大姐的风范。谁也没想到,一天晚上,兰姐犯了烟瘾,去外面买烟,被四个十来岁的少年打晕了轮奸,尸体还被扔进河里,几天以后浮出来,被鱼虾啃得面目全非。说来也凄凉,最后给兰姐收尸的,还是她的老母亲。她那么多的情人姘头没一个愿意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