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找到了

现在我要讲的是,我们这次种种不寻常的经历当中可能是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让我们看到奇迹是怎样发生的。

我们顺着从绿洲流出的小溪的沿岸一直往下走。我一个人默默地在前面走着,他们俩稍稍在后。小溪的尽头消失在饥渴的沙地之中。突然,我停住了脚步,拼命揉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景象。那里,距离我不到二十码的地方,在无花果树的树荫下面,面朝小溪,竟然有间温馨的小屋!基本上是按卡佛人的建造风格用茅草和藤条搭起来的,但有一扇标准高度的门,而不是留了个小洞而已。

“真见鬼了,”我自言自语地说,“这怎么可能会有间屋子?”我话还没说完,小屋的门开了,一瘸一拐出来一个白人,穿着兽皮衣,黑黑的胡子巨长无比。我想我肯定是中暑了,决不会有猎人来在这种地方,不可能!更不会住在这里的!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亨利爵士和古德也是,这时他们跟上来了。

“伙计们,看那!”我喊道,“那是个白人吗?我没脑子发昏吧?”

亨利爵士盯着看,古德盯着看,然后那跛足还蓄着黑胡须的白人突然大叫了一声,开始朝我们急急地蹒跚而来。就要靠近的时候,他摔倒在地,似乎晕了过去。

一跃而起,亨利爵士跳到了那人身旁。

“伟大的神哪!”他惊叫道,“这是我的弟弟乔治!”

听到骚动声,另外一个人,也穿着兽皮衣,从小屋里出来了,手里拿着枪,向我们这边跑过来。一看到我们,他也大叫了一声。

“马库马扎恩,”他喊道,“老爷,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猎户吉姆啊!我把你要我带给这位老爷的字条给弄丢了。我们在这儿都快两年了。”这家伙抱着我的腿,摇过来晃过去,高兴得眼泪哗哗直流。

“你这粗心的无赖!”我对他说,“真该让你永不见天日。”

就在此时,黑胡子也醒过来了,站起身,他跟亨利爵士远远地握住彼此的手,上下晃动,很显然两人一个字也说不上来。但是,不论他们曾经为了什么而争吵——我怀疑是为了某个女人,虽然我从来没问过——不用说,那事现在大家都忘记了。

终于,亨利爵士爆发出来了:“亲爱的老伙计,我以为你死了呢。我还在所罗门山到处找你,我都放弃能再见你一面的所有希望了!现在居然发现你住在沙漠之中,就像一只老秃鹫一样。”

他的回答是:“差不多两年前我想翻过所罗门山,但是到这儿了,有个大石头砸在我腿上,骨折了,弄得无法前进也无法后退。”跟不怎么有机会开口说话的人一样,他说起话来,声音有点断断续续。

我走了过去,“内维勒先生,你好吗?还记得我吗?”

“当然,”他答道,“这不是猎人科特曼嘛!嗯,你也还好吧?等一下,朋友们,我头又有点晕。这真是太奇妙了!我都已经要绝望了,实在太高兴了!”

那天晚上,围着篝火,乔治·克提斯跟我们讲他的故事。从他那角度看,他的经历几乎跟我们的一样,波折不断。简短地说,大致相当。两年前不到一点,他从斯坦达的部落出发,想去苏立门冰山。至于我叫吉姆给他送信的事情,他是直到今天才听说。但是,根据土著人提供的信息,他没有再去苏立门冰山,而是从阶梯状的小道下了山,就是我们刚才走的那条道。显然,这条道选得比老修士斯维斯特计划的那条高明得多。

沙漠之中,他和吉姆历经重重苦难,终于找到了这片绿洲,但也是在这儿,乔治·克提斯遭遇不幸。他们到达的那天,他坐在小溪边,吉姆发现了沙漠中那无刺蜜蜂的窝,就在他正上方的石头上。于是吉姆爬上去采蜂蜜,但松动了一块巨大的石头。石头掉下来,砸在克提斯的右腿上,粉碎性骨折。从那以后,他就变成重型瘸子了,导致他们既不能往前走也不能往后退。既然如此,那他宁愿死在绿洲,也不想在沙漠中蒸发。

然而,就食物而言,他们从不发愁,因为有很不错的供给来源。绿洲,特别是到了晚上,常常有很多野味来找水喝。他们可以开枪,也可以设置陷阱,捕获了猎物就有肉吃,等衣服穿破了,自然就穿起了兽皮。

“就这样,”乔治·克提斯最后说,“我们过了将近两年,差不多成了第二个鲁滨逊和仆人星期五。失望了,再希望,就期待会有土著人来这里,帮助我们离开,但是一直没人出现。昨天晚上我们才说好,吉姆要离开我,想法子到斯坦达的部落去搬救兵。本来他明天就要出发,但我很怀疑我还能不能见到他回来。现在,你们,就像整个世界,你们,突然乱七八糟地出现了,在最不可能的地方找到了我。原以为,你们这些家伙肯定早把我给忘记了,在臭英格兰舒舒服服地过着日子。这是我所知道的让人最开心的奇迹,也是最仁慈的!”

然后,亨利爵士接过话头,开始跟他讲我们主要的历险故事,一直到深夜才算讲完。

当我给他看一些钻石的时候,乔治·克提斯忍不住惊呼:“老天!嗯,除了我变成废人一无是处,你们受苦受难至少还是有所得的。”

亨利爵士笑了,说:“那些是属于科特曼和古德的。他们俩约定一旦有获利品就要分享,那只是其中一部分。”

他的话,让我陷入了思考。曾经与古德商量之后,我对亨利爵士说,他也可以拿一份;这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假如他不要的话,那么他那一份就应该给他兄弟。克提斯拿到这些钻石承受的苦难甚至比我们还多。最后,我们终于让亨利爵士同意了这个安排。但乔治·克提斯是到后来才知情的。

现在,我想,我的故事在这里该结束了。穿越沙漠回到斯坦达部落的那一段是最艰辛的,尤其是我们得背着乔治·克提斯走,他的右腿根本不能走,还不断掉出来碎骨头。但是不管怎样,我们成功了。要再讲细节的话,也无非是再现我们原来经历过的大多数场景。

我们重新回到了斯坦达,在那我们的枪支和其他物品都保存完好,虽然看管东西的那老贼见到我们竟然活着回来取东西感觉相当不爽。六个月之后,在德班附近的贝拉的我这间小屋里,我们几个都又平平安安地恢复了往日的生龙活虎。现在我就是在这里写这篇故事。在那漫长而多姿的日子里,他们陪我一起度过了我所经历过的最奇特的旅行。再后来,我与这些患难与共的伙伴们一一道别。

P.S.——正当我写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一位卡佛人来到我的橙树街,带来一封封口已经裂开的信。原来是亨利爵士写的,这信写得挺明了,我现将全文摘录如下:

亲爱的科特曼:

我回信写几行字给你,说说乔治、古德、和我的情况。我们几个顺利到达英格兰,在南安普敦下了船,直接进了城。你真应该看看古德第二天是如何浑身大换装的:漂漂亮亮地理发刮胡子,无比合身的大衣,崭新的眼镜,等等。我过去找他,一起去公园散步,一遇见我认识的人,我立马就告诉人家他那“美丽的白大腿”的故事。

他气急败坏,好像什么居心不良之人把它在《社会报》某个版面给报道了一样。

好了,说正经的了。按我们原先的计划,古德和我把钻石拿到珠宝店去鉴定。真的,我得告诉你,他们是怎么评价的——实在太惊人了。他们说,虽然这是个猜测的结论,但是如此大量的钻石,据他们所知,以前从没有在市场上出现过。看起来,这些宝石(除了一两颗最大的以外)成色都极佳,不论哪方面都不比最好的巴西宝石差。我问他们是否愿意买下,他们表示没有这个能力,而建议我们分割卖,说过不了几年恐怕我们就要垄断整个市场了。但即使是我们宝石的一小丁点,他们也愿意出价180,000英镑。

科特曼,你应该回来,亲眼目睹事情的进展,特别是假如你坚持把这可观的第三份贡献出来给——这份不属于我——我兄弟乔治。至于古德,他的情况可不太妙。他把精力都花在装扮和其他跟外表虚荣相关的一些事上。但是,我觉得,他还没能从佛娜达的不幸中走出来。他曾经跟我说,自从回来之后,他没遇到一个女人能比得上佛娜达,不论是身段的美妙还是笑容的甜美。

亲爱的伙计,我真的很想你回来,就在附近买间房子吧。你也忙活了大半辈子了,现在也有很多钱了,而且离这很近的地方就有一家,非常适合你的。回来吧,越快越好!你可以在回来的船上把我们的惊险故事写完。在你的书出来之前,我们都拒绝跟别人讲,因为人家不会相信我们说的。如果你收到这封信后就起程,那么圣诞节你就能到。你就住我这儿,我们一起过圣诞。古德会来,乔治也是,对了,还有你儿子哈里(给你的这份礼物不错吧)。我请他来狩猎一星期。这家伙可不是个一般的生手,酷着呢,他往我腿上打了一枪,气枪的弹丸在他手里都成哑弹了,还对什么狩猎节应该请个医学专业学生来的好处大加评论。

再见,老伙计!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但我知道,只要逼逼你,你就一定会来的。

你真诚的朋友

亨利·克提斯

1884年10月1日于约克郡布来利大厅

P.S.——杀死可怜的奇瓦的那头猛象的牙现在挂在大厅里,就在你送我的那对水牛角上方,看起来真棒!砍掉特瓦拉头的那把斧头固定在我写字台上面。我真希望我们当初能带走链甲衣。别弄丢了你装走钻石的佛娜达那个的篮子!

H.C.

今天是星期四,星期五就有一艘汽船开出。我真觉得我该听克提斯的话,乘这艘船去英格兰。哈里,我的孩子,我去英格兰就为了见你,就为了亲自掌管这个故事的印发。这项任务交给其他任何人,我都会放心不下。

阿兰·科特曼


[1] [1] 我发现了八种羚羊,这是我原先完全不熟悉的,还有许多新品种的植物,特别是球根状植物。——阿兰·科特曼

[2] [2] 19世纪初南非祖鲁部落头领。

[3] [1] 1840年由R.H.巴汉出版的一本书,里面收集了叙述性和幽默的诗歌和散文。

[4] [1] 苏立门是所罗门一词的阿拉伯语。

[5] [2] 东非的一个海湾,自16世纪起被葡萄牙占领。

[6] [1] 德班东南部的港口。

[7] [1] 据但尼尔书记载,尼布甲尼撒二世是巴比伦国王,被人从王位推翻,被迫靠食草为生。

[8] [1] 这个残酷的习俗不是只有库库安人才有,不过,这绝不是平常的习俗。——阿兰·科特曼

[9] [1] 库库安人的律法中说直系皇室成员不能被处以死刑,除非他自己愿意,这一条不能违背。他可以被允许选择对手中的世系中选择一个与他决斗,当然要经过国王许可,直到他被杀为止。——阿兰·科特曼

[10] [1] 《因格斯比传奇》中的一个人物。

[11] [1] 这种奇特的禁律为的是表示至高无上的尊敬,这在非洲无人不知。通常的结果就是,假如不能直呼的名字有某种意义,那么它的含义必须用另一个成语或其他词来表达。以这种方式,故事代代相传而保留下来,直到新词完全代替了旧的词。——阿兰·科特曼

[12] [2] 我们常常感到迷惑不解,伊格诺西的母亲带着孩子,翻山越岭地穿过沙漠途中,处处杀机重重,她竟然活下来。这怎么可能呢,事实已经证明,那些危险对我们而言几乎也都是致命的。自从我意识到这点,我就向读者暗示了(因为这是必要的)她肯定走的是另外一条道,就像夏甲那样曲曲折折走到荒野之地。如果她确实是这样的话,这个故事就没有什么地方解释不通的了。而且,伊格诺西自己也曾经提到,可能就在她或者孩子要因筋疲力尽而亡的时候,她正好被鸵鸟狩猎者所救,被他们带到绿洲,从此逐步转向肥沃之地,最终慢慢往南到了祖鲁山。——阿兰·科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