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遇见了亨利·克提斯爵士

也许你觉得很奇怪,像我这样过了五十五岁的人,居然会提笔写写过去的事。写完的时候我还在想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故事。我一生中做了很多事,也许是因为我很小就开始工作了吧,我觉得我这一生够漫长的。当别的男孩子还在学校读书时,我就开始在那片殖民地做生意谋生了。我做过生意、打过猎、打过仗、还采过矿。就在八个月前我还发了一笔财。这是我发的最大一笔财了——我还不知道有多大一笔——不过我可不想再过那过去的十五、六个月的日子了。不想了,即使我知道我最终会安全回来,发一笔横财,我也不想了。可是那时候我还是个胆小鬼,不喜欢暴力。而且,我也讨厌冒险。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这和我很不对路。我不是个喜欢舞文弄墨的人,尽管我喜欢读旧约,也喜欢读“因格斯比传奇”[3]。不过还是让我摆摆写书的理由吧,看看是不是这样。

第一个理由:是亨利·克提斯爵士和约翰·古德上校让我写的。

第二个理由:此刻我因左腿痛只能待在德班。自从我被那只讨厌的狮子抓了之后,我就一直有了这个麻烦,现在就更糟了,比以前更跛了。一定是狮子牙有毒,否则怎么可能伤口愈合了,却在每年被咬伤的那个时节又会复发,隐隐作痛呢?我曾射杀了六十五头狮子的,却被第六十六头狮子咬伤了腿,这对我来说,的确是件难堪的事情。别的不说,至少这打乱了我的日常生活,我是个按部就班的人,不喜欢这样。

第三个理由:因为我想让我的儿子哈里开心点,至少可以让他一个星期不那么难受,他正在伦敦医院里努力学习当一个医生。医院的工作有时是让人腻烦,让人感到乏味的,解剖尸体会让人厌烦的。这个故事不管怎样,应该不会那么枯燥,哈里读到我们的冒险经历时还是会有一两天新鲜感的。

第四个理由,也是最后一个理由:因为我要讲的是我记忆中最奇异的一件事。有点特别的是,故事中除了佛娜达,没有其他女人。不对!还有贾古儿,不过与其说她是个女人,不如说她是个魔鬼。她至少一百岁了,不能生儿育女了,所以我没算上她。不管怎样,我可以肯定地说整个故事里没有女流之辈。哈,还是回到正题吧。写这本书确实不容易,我感觉自己像是上了轭的牛了。不过,就像布尔人说的,“慢慢来,慢慢来”,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拼写这个词的,反正就是这个意思。最后总会一切都弄好的,不努力的话肯定什么也干不了。现在我们开始吧。

我是住在德班和纳塔耳的阿兰·科特曼,先生们,我在此宣誓——在众位老爷面前,我发誓见证了可怜的奇瓦和冯特佛哥的死亡,不过好像这本书这样开头似乎有些不妥。我是个绅士么?绅士什么样?我还不太清楚,我还得和黑鬼打交道——不,我要把“黑鬼”这个字眼划掉,因为我不喜欢。我了解那些被称做黑鬼的当地人,哈里,我的孩子,在你看这个故事之前,你可能也会这么说这个字眼。可我知道有些不是黑鬼的白人踏出国门,非常富有,却肮脏卑鄙。

不管怎样,我生来就是个绅士,尽管我这一生只是个贫穷的四处闯荡的商人和猎手。我是不是如此呢,你可以来断定一下。老天爷知道我曾经很辛苦,我杀过人,不过我没有滥杀无辜,只是出于自卫而已。上天赐予我们生命,我想也要我们去护卫自己的生命,至少我是经常这样做的。我希望当我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不会因此受到惩罚。哦,哦,这是一个残酷而又邪恶的世界,我虽然胆小,却也卷入了一系列争斗之中。我不能说自己一生行事都是完全正确的,不过不管怎样我连偷窃都没有过,只有一次,我把一个卡佛人骗出了牛群。不过当时他很卑鄙地报复了我,让我陷入了谈判的漩涡。

我第一次遇见亨利·克提斯爵士和古德上校是十八个月前的事了。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远在巴曼瓦陀猎象,真是倒霉透了。那次的旅行事事不顺,更糟糕的是我发高烧了。所以等到身体刚恢复,我就坐着牛车到了钻石地,把象牙,连同我的车和牛一起卖掉,打发走了我的猎手,然后带着一辆手推车到了开普敦。在那里待了一个星期之后,我觉得那里的旅馆费高得离谱,再说我也参观了当地著名的景观,包括植物园(在我看来,植物园是这片国土上最棒的地方),还有新建的议会大厦(在我看来,它对这个国家不会有什么好处的),于是,我决定坐邓科德号回到纳塔耳去,然后睡在码头等英国来的爱丁堡城堡号班船。我卷了铺盖上了邓科德号,当天下午从爱丁堡城堡号上下来的到纳塔耳的乘客们换乘了我们的船后,我们就起锚出海了。

船上有两名乘客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位是三十岁左右的绅士,也是我见过的最高大健壮的人了。他头发淡黄,长着浓密的黄胡须,一双大大的灰眼睛深陷着。我还没见过比他更帅的了,他让我想起了古丹麦人。其实我对古丹麦人不是很了解,倒是曾碰到过一个现代丹麦人,那个家伙还骗了我十英镑。我记得曾经见过一幅贵族画像,好像是住在祖鲁的白人。他们用大角杯喝酒,长发披肩。当我看着这位朋友站在升降梯旁,我想如果他再胖一点,把一件链甲衣披在他的宽肩上,再手抓一把战斧和一个角杯,他就可以做那种画的模特了。有趣的是,后来我发现这位名叫亨利·克提斯爵士的大汉,真的有丹麦血统。他也让我很强烈地想到了另外一个人,不过当时我想不起来是谁。

另外一个是站在那里和亨利爵士说话的人,他又结实又黝黑,是个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当时我就怀疑他是个海军军官,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往往海军军官还是比较好认的。我一生中多次和海军军官去狩猎,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棒的,最勇敢的,也是最好的伙伴,尽管他们当中有些人说话有些粗鲁。我在前面提到过,绅士什么样?现在我可以这样回答这个问题:一般来说,皇家海军军官就是绅士,尽管他们当中也有害群之马。也许是宽阔的大海和畅快的海风洗刷了他们的心灵,将他们脑海中的龌龊吹得一干二净,使他们做个真正的人。

回到话题上来,我再次证明了自己是对的。那个皮肤黝黑的人确实是个海军军官,他是个三十一岁的海军上尉,服役十七年,不再受雇女王陛下,空有一个军衔而已,他不可能再提升了。这就是为女王服役的人必须预料到的:就在他们刚开始真正了解自己的职责,进入人生黄金时光时,却被踢出来投身到这冷酷的大千世界。不过我想他们不在意这个,但就我自己来说,我愿意一直当个猎手谋生。也许赚的钱少,不过不用受太多打击。

后来我知道了那个军官的名字(我查了乘客名单),他叫古德——约翰·古德上校。他肩宽,中等个儿,黝黑,结实,看上去不同寻常。他也很整洁,脸刮得很干净,右眼上总戴着一只镜片,也没有绳子固定着,好像它就长在脸上一样,除了擦镜片,他从来不把它取下来。开始我以为他戴着镜片睡觉,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上床睡觉的时候,他把它和假牙一起放在裤兜里。他有两副漂亮的假牙,我的假牙一点都不好,让我总是觊觎不已。不过我只是想想而已。

我们刚起航不久,夜色就降临了,随之天气也变坏起来。陆地上起了一阵急风,重重雾霭很快就把大家从甲板上逼回船舱。邓科德号是一艘平底船,很容易颠,因此前进起来就很费劲。每次船似乎能平稳了,可每次又都不行。在船上行走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我站在喷着热气的引擎旁,看着正对面的钟摆自得其乐,钟摆随着船缓缓地前后晃动着,每次颠簸时就显出一个角度来。

“那个钟摆坏了,有点不平衡。”突然从我身后传来恼怒的声音。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乘客上船时我注意过的海军军官。

“是吗,为什么会这么想?”我问。

“为什么这样想?我从不这样想。哦,天哪。”——这时船身又一次颠簸了一下——“如果船真的斜到钟摆指示的角度,那它肯定缓不过来了。就是这样。它就像那些商船船长一样,总是非常不准确的。”

晚餐铃声响了,我很开心。听皇家海军军官谈论这个话题是很可怕的。我只知道一件更糟糕的事,就是曾经听过一位商船上校坦率地同样评价过皇家海军军官。

古德上校和我一起下去吃晚饭。我们看见亨利·克提斯爵士已经就座了。他和古德上校坐在一起,我坐他们对面。上校和我很快就聊起狩猎之类的事。他问了我很多问题,他对什么东西都好问,我也尽力回答他。现在他又谈起大象。

“啊,先生。”坐我旁边的人说,“你可找对人了。猎手科特曼最有资格告诉你有关大象的事了。”

一直坐在那里静静听我们聊的亨利爵士猛地一惊。

“对不起,先生,”他从桌上探过身来,低沉地说,这声音似乎正和他相配。

“对不起,先生,你是叫阿兰·科特曼?”

我说是的。

于是这个大个子不再说话,不过我听到他咕哝了一句:“真是太幸运了。”

很快晚餐结束了。我们正要离开酒吧间时,亨利爵士走上前来问我是否能到他舱里去吸管烟。我同意了。他带着我到了邓科德号甲板舱室,那是个非常不错的舱室。这原先有两个舱室,不过在伽内特·沃斯利爵士或某个头面人物乘邓科德号下海时,这两个舱室被打通了,后来也没再隔开来了。舱室里有个沙发,前面还有个小茶几。亨利爵士让侍卫去拿一瓶威士忌,我们三个就坐下来点了烟管。

等侍卫把威士忌拿来,点了灯后,亨利·克提斯爵士说:“科特曼先生,前年这个时候,我想你应该在德兰士瓦北部的德巴曼瓦陀市,对吗?”

“是啊。”我说。这位绅士居然这么了解我的行踪,我很是惊讶,据我所知,这可不是一般人感兴趣的东西。

“你在那里做生意,是不是?”古德上校急急地插了一句。

“是啊。我带了一马车的货,在当地人的居住区外安营扎寨,货卖完后才离开。”

亨利爵士坐在我正对面的一张曼第拉椅上。两只胳膊靠在桌上,他抬起头,两只大大的灰眼睛定定地看着我的脸。我觉得他的眼睛里透着一种令人奇怪的焦虑。

“你在那儿有没有碰到过一个叫内维勒的人?”

“哦,是啊。他曾在我不远的地方歇了两星期,他的牛也去轭休息,后来他去了大陆内地。几个月前,我收到了一封律师的信,问我是否知道他的现状,当时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了他。”

“是啊,”亨利爵士说,“你的信转到我手里了。你在信中说那个叫内维勒的绅士在五月初乘了一辆马车离开了巴曼瓦陀,和他一起的还有一位赶马车的和一个名叫吉姆的卡佛猎手,他曾经说过,如果可能,他会一直走到马塔贝列国最远的贸易站因亚提,在那里卖掉马车。半年后,你看到这辆马车到了一个葡萄牙商人手里,他告诉你说他是在因亚提从一个白人手里买的,白人叫什么名字他不记得了,他相信那个白人和他的土著仆人一起出发到大陆内地狩猎去了。

“是的。”

停了一会儿。

“科特曼先生,”亨利爵士突然说,“我认为你应该明白,或者说能够猜到我的——哦,不,能够猜到内维勒先生去北方的原因,或是他此行的目的是什么?”

“我是听说了一些的。”顿了一会儿,我说。我不是很喜欢谈论这个话题。

亨利爵士和古德上校对看了一眼,古德上校点点头。

“科特曼先生,”亨利爵士说,“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想听听你的意见,或许能得到你的帮助。把你的信交给我的律师,我可以绝对相信这封信的内容,因为你在纳塔耳名望很高,备受尊敬,你的英明果断更是众人皆知。”

我低头喝了一口威士忌来掩饰自己心中的困惑,我可是个谦虚的人——亨利爵士接着说:

“内维勒先生是我的弟弟。”

“哦。”我说,心中吃了一惊,我现在知道我第一眼看到亨利爵士时想到谁了。是的,他弟弟身材要小得多,黑胡子,可我现在想起来,他的双眼也是同样的灰色,眼神中也是一样的急切,这些都是很相似的。

“他是,”亨利爵士说,“我唯一的弟弟,以前我们分开的时间从来没有超过一个月。可就在五年前,不幸降临在我们身上,每个家庭都可能会有这样的事。我们吵得很凶,一怒之下,我对我弟弟做下了不义之事。”

古德上校用力地点了点头。这时船狠狠地颠簸了一下,正前方的右舷镜子差点砸到我们头上。我当时手插口袋坐在那里,眼睛正盯着上面,刚好看见他在煞有其事地点头。

“我敢说你知道,”亨利爵士接着说,“如果一个人没有立下遗嘱就死了,他留下的土地,也就是英国人说的不动产,就由他的长子完全继承。他一再拖延立遗嘱的事,到后来真的来不及了。结果是我的弟弟,当时还没有立业呢,一分钱都没有得到。当然,我有责任供养他,可当时我们之间吵得很厉害,我——我这么说很羞愧(他长叹一声)——没给他任何资助。我不是不想公正地对待他,只是想等他先提出和好,可他没有。我很抱歉告诉你这些事来打扰你,科特曼先生,不过我必须把事情讲清楚,对吧,古德?”

“当然,当然,”上校说,“科特曼先生,我相信,你会保密的。”

“当然。”我说,我一直都为自己的明智感到骄傲,正如亨利爵士听说的,这方面我的名声不错。

“哦,”亨利爵士接着说,“我弟弟当时账户里只有几百英镑。他一句话也没说就取走了这笔小钱,改名内维勒,动身去了南非,幻想着要发大财。这些我是后来才知道的。三年多过去了,我没听到过有关我弟弟的任何消息,我写了很多次信,无疑这些信他没收到。随着时间的消逝,我越来越为他担心。科特曼先生,血浓于水啊。”

“那是当然。”我说,我想起了我的儿子哈里。

“科特曼先生,我甚至愿意放弃一半财产,只要能让我知道我的弟弟乔治,我唯一的亲人,是否安全无恙,只要能让我再次见到他。”

“可你还没见到他,克提斯。”古德上校突然开口,眼睛盯着大个子的脸。

“哦,科特曼先生,日子久了,我开始越来越急着知道我弟弟是活着还是死了,要是活着我一定要带他回家。我四处派人探询,你的信就是我得到的结果之一。目前为止这件事情还算令人满意,我得到的最新信息是乔治还活着,不过我并不满足这个消息。长话短说,我决定离家亲自去寻找他,好心的古德上校就和我一起出发了。”

“是的,”上校说,“我也没有别的事。海军部的老爷们只支付我们一半酬金,不够用的。先生,也许你会告诉我们你所知道的,或听到的有关内维勒先生的事,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