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1]:『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2],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3],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4]。』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5]!』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6],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7]。』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8]。』遂为母子如初。(以下删去一段。)

[1] 寘:放逐、禁锢。城颍:城,高墙;颍,郑地(河南临颍县)。

[2] 颍谷:郑地(河南登封巿西南),颍水所出。封人:典封疆者,即地方长官。

[3] 舍(shě):同“捨”,留下。

[4] 遗(wèi):馈赠,去声动词用法。下句“尔有母遗”音同。

[5] 繄(yī):语首助词,无义,只有构句作用。

[6] 语(yù):告诉,动词,旧读去声。普通话音yǔ,没有两读的区别。

[7] 融融:和乐也。

[8] 其乐也洩洩:洩(yì),原作“泄”,唐石经避太宗讳世民改。洩洩,舒散也。庄公及姜氏赋诗都是自己的个人创作,言为心声,抒发喜悦之情。“融融”、“洩洩”各为一诗,并不叶韵。

译文

事变之后,庄公放逐姜氏到城颍居住,更发誓说:“不到黄泉,我不会再见你的。”不久他就后悔了。颍考叔是颍谷的官员,知道庄公的心意。有人献上美食给庄公,庄公赏赐给颍考叔吃。颍考叔将肉留下来,庄公问他有什么原因,他回答说:“小人家中有母亲,我送给她的食物都吃过了,但从来没有吃过国君赏赐的肉羮,希望能够带回去给她品尝一下。”庄公说:“你有母亲可以奉养孝敬,怎么就我没有呢!”颍考叔说:“请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庄公说明原因,并说自己感到后悔了。颍考叔回应说:“国君又何必担心呢?如果挖地见到了泉水,就在地道里见面,谁又敢说不对呢?”庄公认同他的意见。庄公进入地道,高兴地赋诗说:“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氏走出来,也很高兴地赋诗应和:“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母子也就和好如初了。

赏析与点评

本文一直没有正面描写大叔的言行,只是通过祭仲及公子吕两个角色,单方面指控大叔骄纵任性,目无法纪,除了年轻人“失教”之外,可能也是政治迫害所致。大叔并没有作任何的申辩,甚至没有太多的反抗,就被庄公兵不血刃赶出郑国了,说不定他还是一位受害人呢!庄公工于心计,欲擒先纵,布置周密,出手狠而准,二十二年来不动声色,一心置段于死地;同时又有赖贤大臣的辅政,从仇恨走向包容,母子和解,可能也还是教育的成效。但爱与恨是两个极端,能在一念之间,完全化解二十余年的恩怨,说来亦深具戏剧效应。庄公在位四十三年,前二十二年专门对付共叔段的挑战,巩固国君的地位;后二十一年蔑视天子的权威,侵占周室的土地,还不断挑起列国之间的争端,玩弄欺诈的手段,自是一代奸雄。母子和好的场景,不免给人伪善的感觉。这些都有待读者的思考和论证,读书有得,自有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