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来书云:“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谬,必待学而后知。今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至于舜之不告而娶[1],武之不葬而兴师,养志养口[2],小杖大杖[3],割股[4]庐墓[5]等事,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

    “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此语诚然。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此其所以“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6]也。孟子云:“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7]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节目时变,圣人夫岂不知?但不专以此为学。而其所谓学者,正惟致其良知,以精察此心之天理,而与后世之学不同耳。吾子未暇良知之致,而汲汲焉顾是之忧,此正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之蔽也。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毫厘千里之谬,不于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将何所用其学乎?是不以规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圆,不以尺度而欲尽天下之长短,吾见其乖张谬戻,日劳而无成也已。吾子谓“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若谓粗知温凊定省之仪节,而遂谓之能致其知,则凡知君之当仁者皆可谓之能致其仁之知,知臣之当忠者皆可谓之能致其忠之知,则天下孰非致知者邪?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夫舜之不告而娶,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为之准则,故舜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武之不葬而兴师,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故武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使舜之心而非诚于为无后,武之心而非诚于为救民,则其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乃不孝不忠之大者。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以精察义理于此心感应酬酢之间,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执之以为制事之本,以求临事之无失,其亦远矣。其余数端,皆可类推,则古人致知之学,从可知矣。

    【译文】来信说:“圣人之道的主旨,容易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普通的人都可以达到。至于具体程序和世事变化的详细内容,毫厘之差,会导致千里之谬,必须等到学习后才能知道。如今讲孝顺要做到关心父母的冬暖夏凉,晚定晨省,谁不知道呢?至于舜不请示父母就结婚,武王不埋葬父亲就兴师讨伐商纣,曾子养志曾元养口,大仗逃小仗受,割股庐墓等内容,如何应对常规与变化,在过头与不及之间如何取舍,必须讨论一个是非,作为处理事务的根本原则,然后心体才会没有遮蔽,面临事情时才能没有失误。”

    圣人之道的主旨,容易明白,这句话说得很对。反观后世学者,忽视易于明白的东西不去遵循,却追求学习那些难于明白的东西,这就是“圣人之道就在不远的地方,而向很远的地方去探求,事情实在简易却去找难事做”。孟子说:“圣人之道就像宽广的大路,怎么难以认识呢?人的毛病在于不去遵循罢了!”良知良能,普通人和圣人都一样具有。只是圣人能够呈现他的良知,而普通人不能呈现,这就是圣人和普通人有区别的根源。礼仪细目和世事变化,圣人怎么不知道?但不去专门学习这个。他们所称作的学,正是呈现各自的良知而已,来深刻地认识此心蕴含的天理,这与后世学问不同。您没有来得及推致良知,而急切地担心这个,这正是去追求难于明白的东西从而受到蒙蔽。良知对于具体的礼仪细目和世事变化,就好像规矩尺度和方圆长短一样。具体礼仪细目和世事变化不能预先确定,就像方圆长短不能穷尽一样。所以规和矩作为标准一旦确立,方和圆自然就不能造假,而天下的方圆根本画不完。尺度一旦设置,长和短就无法造假,天下的长短也就量不完。良知一旦呈现,则各种礼仪细目和世事变化就不能造假,天下各种礼仪细目和世事变化都能应付自如。毫厘千里之谬,如果不从我本心的良知一念的细微处审视,那么将如何去学习呢?这是不通过规与矩而想确定天下的方和圆,不通过尺度就想穷尽天下的长和短,我认为这种乖张荒谬只会日益劳累而无所成。您说“讲孝顺要做到关心父母的冬暖夏凉,晚定晨省,谁不知道呢”,然而能够呈现良知的却很少。如果认为简单知道冬暖夏凉、晚定晨省的礼仪细目,就认为能够呈现他的良知,那么凡是知道作为君主应当仁慈的人,都可以称之为呈现了仁德的良知,知道臣下应当忠诚的,都可以称之为呈现了忠诚的良知,那么天下谁没有呈现良知呢?由此可知,“致知”必然要通过践行,不践行不能称之为致知,这是显而易见的。知行合一的本体,不也更加清楚了吗?舜不告诉父母就结婚,难道是舜之前就已经有不告诉父母而结婚的事例作为准则,所以舜可以从某本经典中引证,询问某些人,从而这样做吗?还是探求他内心的良知,权衡轻重,不得已而这样做呢?武王不安葬父亲就兴师讨伐商纣,难道是武王之前就已经有了不安葬而兴师讨伐的准则,所以武王可以从某本经典中引证,询问某些人,从而这样做吗?还是探求自己的本心之良知,权衡轻重,不得已而这样做呢?假使舜的心不是真诚地担心没有后人,武王的内心不是真诚于拯救人民,则他们的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都是不孝不忠的典型。后世人不追求良知的呈现,在人心感应外物的各种应酬接待活动中深刻认识义理的存在,反而想凭空讨论这些事情的常规与权变,作为处理事务的根本原则,来实现处理事务时没有失误,这就差远了。其余几个方面,都可以类推,古人致知的学问,由此可知了。

    【注释】

    [1]语出《孟子·万章上》:“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

    [2]养志养口:语出《孟子·离娄上》:“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曾子奉养父亲是遵从父亲意愿,曾元奉养父亲是把父亲养活而已。

    [3]小仗大杖:语出《孔子家语·六本》:“曾子耘瓜,误斩其根。曾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顷,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皙曰:‘向也参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而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告门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子曰:‘汝不闻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蒸蒸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孔子主张父亲用小棍子打就承受,用大棍打就逃跑。

    [4]割股:古时候孝子割下自身股肉以奉养父母的故事。

    [5]庐墓:古人于父母或师长死后,服丧期间在墓旁搭盖小屋居住,守护坟墓,谓之庐墓。

    [6]语出《孟子·离娄上》。

    [7]语出《孟子·告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