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

比较文学产生于19世纪。“比较文学”一词最早出现于法国学者诺埃尔和拉普拉斯合编的《比较文学教程》(1816年)中,但该著作未涉及它的方法与理论。使这一术语得以流行的,是法国文学批评家、巴黎大学教授维尔曼。1827年他在讲授中世纪和18世纪法国文学课时,曾几次使用“比较文学”和“比较分析”等术语,两年以后他将题名为《18世纪法国文学综览》的讲稿出版。1865年后,“比较文学”作为专门术语而被普遍接受。

比较文学是专指跨越国界和语言界限的文学比较研究,即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文学与文学,或者文学与其他的艺术形式、意识形态的关系的新型边缘学科。歌德是比较文学的先驱。比较文学在世界上主要有法、美两派。前者注重研究一国文学对另一国文学的影响;后者注重研究在相同的历史条件下不同民族文化的比较,找出异同以及缘由,进而找出共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