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是王守仁的哲学观念,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时首次提出“知行合一”的说法。王守仁所讲的“知行合一”,指的并不是实践与认识相符合的含义,这里的“知”,是一种良知,也就是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理念,而“行”,是指人的道德践履。王守仁指出,“知”与“行”二者之间,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而良知,无不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在王守仁看来,知决定着行,道德意识是人之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就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良知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则是良知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