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篇

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乃是秦朝时确立的中央官制,三公是古时辅助国君的三个最高官员,九卿是中央政府的9个高级官员。周代曾经出现过“三公六卿”,分别以辅佐皇帝的太师、太保、太傅为三公,以冢宰(总管军政)、司马(负责军务)、司寇(分管刑罚)、司空(负责工程)、司徒(负责民政)、宗伯(负责礼仪)为六卿。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听从李斯建议,建立了以皇帝为尊,以三公九卿为中央官制的中央集权制。三公分别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主管全国行政;太尉负责总揽全国军政;御史大夫则负责皇帝与群臣的沟通并监督群臣。九卿分别是:奉常(掌管宗庙礼仪,为九卿之首)、郎中令(领导宫廷侍卫)、卫尉(掌管宫门警卫)、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事务)、宗正(分管皇族事务)、治粟内史(掌管赋税徭役)、少府(负责宫廷财政)。三公九卿的基本构架被汉代沿用,只是具体名称有所变化。丞相被改为“大司徒”,太尉改为“大司马”,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九卿中的奉常变成了“太常”,廷尉变为“大理”,典客成了“大鸿胪”,治栗内史变为“大司农”等,不过其基本职责都变化不大。三公九卿制的建立首次确立了中国中央集权制。另外,可以看出九卿中的大部分官职本来都只是负责皇家家事的奴仆,却纷纷担任起处理国家要务的职责,这也暴露了皇帝制度建立之初皇帝家事、国事不分的粗糙之处。自秦至两晋,各王朝都以三公九卿制为基本的中央官制构架,直到隋朝文帝创立三省六部制,三公九卿制才宣告结束。但事实上,三省六部制仍受到了三公九卿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