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头

行头是金、元时起对戏具的统称。《扬州画舫录》称“戏具谓之行头,行头分为衣、盔、杂、把四箱”。

衣箱,分大衣箱、二衣箱、三衣箱。大衣箱包括各种长短袍服,二衣箱包括各种武装人员的装束,三衣箱即演员所穿内衣及塑形用品。盔头箱,主要是盔、帽、冠、巾4种。杂箱指彩匣子、水锅和梳头桌。把箱即旗把箱,包括各种兵器、文房四宝等道具。

一套完整的行头,在演出时均有一定的使用章程和规范,如衣箱上的十蟒十靠都必须按上五色和下五色,即红、黄、绿、白、黑、蓝、紫、粉、古铜、秋香十色的顺序摆放;后场桌上的道具必须根据戏码的变换而变换。以保证演员穿、扎、戴、挂、拿,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