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役

徭役是古代政府强制性向人民派遣的军役、劳役等,与赋税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人民的赋役负担。徭役在先秦时已经存在,《诗经》中便有不少以此为题材的诗歌。秦汉之际,形成比较正式的徭役制度。秦时男子满17岁,汉时满23岁,须在地方和京师各服兵役一年,是为正卒;每个男子一生必须戍边一年,是为戍卒;另外还须再为地方政府服劳役一月,是为更卒。官富人家则可以银抵役。其后历代徭役制度不一。总体上,就形式来说,古代徭役制度沿着一条逐渐货币化的路线演进。唐代中期之后百姓交役钱,国家购买劳力或兵士的形式普遍流行。宋代出现了募役(雇人服役)、助役(津贴应役者)、义役(买田以供役者)等多种形式。到明清之际,因一条鞭法及摊丁入亩政策的实施,百姓基本不再出役,完全由银钱代替。另外,元代曾将大部分徭役专业分拨给一部分人户世代担负,如站户(负担驿站铺马)、猎户、盐户、窑户、矿冶户、运粮船户等;就轻重来说,唐之前徭役比较繁重。唐之后徭役负担相对减轻,尤其明清之际,因徭役货币化,且国家的财政收入重心由人丁转向土地,徭役负担以银钱的方式大部分转移到了富户身上,中下层百姓徭役负担大大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