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门

回门是旧时汉族婚姻风俗。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新郎新娘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新娘的父母及亲属,称“回门”。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礼节,是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回门一般在上午九、十点钟动身,新郎新娘要购买新娘家人喜欢的礼品,礼品一般为四件。回到娘家,新郎新娘首先要问候老人。这时新郎就应改口,跟新娘一样,称岳父岳母为父亲、母亲。女家设宴款待,新郎入席上座,由女方尊长陪饮。就餐时,新郎新娘一一向父母、亲友和邻里敬酒。饭后,新郎新娘陪父母聊天,听听他们的教诲,然后告辞回家,并要主动邀请岳父岳母和兄弟姐妹到自己家里做客。有的地区也可小住几日。这种风俗起源于上古,称“归宁”,意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后世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朝时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地区称“唤姑爷”,浙江杭州称“回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