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浩“六要”

五代时期的画家荆浩在《笔法记》中提出“画有六要”,即“气”、“韵”、“思”、“景”、“笔”、“墨”,并阐释说:“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韵者,隐迹立形,备仪(一作遗)不俗;思者,删拨大要,凝想形物;景者,制度时因,搜妙创真;笔者,虽依法则,运转变通,不质不形,如飞如动;墨者,高低晕淡,品物浅深,文彩自然,似非因笔。”“六要”之中,荆浩的贡献主要体现于“笔”、“墨”二者。对于“笔”,荆浩提出:“凡笔有四势:谓筋、肉、骨、气。笔绝而断谓之筋,起伏成实谓之肉,生死刚正谓之骨,迹画不败谓之气。”至于对“墨”的强调,更为荆浩所独发。在荆浩看来,吴道子的画作“有笔无墨”,所谓“无墨”,也就是说没有墨色的变化。自荆浩开始,墨色的运用才在中国画中占据重要地位,从而使得水墨画繁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