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史

别史,指的是官定的正史之外有体例、有系统、有组织的史书。“别史”之称最早由南宋的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中提出,别史与正史区分的标志就是是否经过官方的命定,例如,在清朝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之前,《旧唐书》和《旧五代史》只能算别史,而经过乾隆的谕旨,这两部书则跻身于正史之列。至于别史与杂史的区别,张之洞在《书目答问》中说:“关系一朝大政者入别史,私家记录中多碎事者入杂史。”正史的体裁均为纪传体,而别史的题材则较为多样,如《续汉书》为纪传体,《资治通鉴》为编年体,《通典》为典志体,《宋史纪事本末》为纪事本末体,《明实录》为实录体,《唐会要》为会要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