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是清雍正时实行的一种税制改革。其具体做法是一改之前丁银(包括“人头税”、徭役等)和地银(即田赋)分别收取赋税的办法,将丁银摊入地银之中一并收取。这样地多者便需要承担较多的赋税,地少者则赋税较轻。其实质是明代张居正实行的一条鞭法的深化(一条鞭法只是将部分丁银摊入地亩)。摊丁入亩实施的背景是清军入关后,贵族官僚阶层大量兼并土地,出现大量无地少地农民。如此,广大贫民地少人多,丁役负担基本上压在他们身上。鉴于这种情况,康熙晚年时,便在广东实施了摊丁入亩试验,到雍正时,则正式向全国推广。此办法一方面减轻了无地农民的负担;另一方面,田地税赋增重也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为清政府保存了一定数目的自耕农,有利于政府财政收入和社会的稳定。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摊丁入亩政策取消了“人头税”,广大底层农民生养后代数量快速增长。整个两千多年的封建时代,中国人口数量一直徘徊在2000万~6000万之间,乾隆时开始突破1亿,道光时则达到4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