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国家基于经济、政治等诸多方面的考虑,开始走上联合的道路。1946年,英国首相丘吉尔号召建立“欧洲合众国”。1950年,法国外长舒曼提出实现欧洲国家统一的思想。1951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6国外长签署《欧洲煤钢联营条约》。

1957年,六国又签订《罗马条约》,建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60年代,这三个共同体合并为“欧洲共同体”。后来,英国、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先后加入,欧共体扩大到15国。

1991年12月9日至10日,欧共体首脑会议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召开,最后签署了经济货币联盟条约、政治联盟条约等,总称欧洲联盟条约。

《欧共体政治联盟条约》规定:西欧联盟隶属欧洲政治联盟,是欧洲政治联盟的防务机构,负责制定欧洲的防务政策,并与北约保持一定联系。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具体领域将由欧共体12国首脑会议或外长会议一致确定,具体实施措施将通过特定多数表决制决定。

1991年马斯特里赫特会议的召开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一个联合欧洲12个国家、涵盖三四亿人口的联盟从此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