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缠足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

一般认为裹脚大约始于五代末或宋初。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形”,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