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一词源于拉丁语ego,意为“我”。利己主义的基本特点是以自我为中心,以个人利益作为思想、行为的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利己主义被发展成为一种系统完整的道德学说。资产阶级的思想家霍布斯、孟德维尔、爱尔维修等人,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道德观念,看做是人的不变的利己本性,并作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