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主义

利他主义泛指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社会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生活态度和行为原则。

19世纪法国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孔德首先把这个概念引进道德理论,并以它作为伦理学体系的基础。孔德认为,人类既有利己的冲动,又有利他的冲动。所谓道德,就是使前者从属于后者。利他又必然以利己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