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志体

典志体,是以典章制度为中心的史书体裁。司马迁创作的《史记》中有“八书”,其中就有典章制度方面的记录;班固著的《汉书》中有“十志”,记载的内容与《史记》中的“八书”基本上是相对应的。东汉以后,出现了典章制度的专史,如应劭的《汉官仪》、丘仲孚的《皇典》、何胤的《政礼》等。唐代前期出现了很多典志方面的书籍,如李林甫的《唐六典》、王颜威的《唐典》、刘秩的《政典》等。但这些都是关于某一朝代的典章制度的记叙,从单独的某部书中并不能窥知历代典章制度的发展和演变的情况。中唐时期杜佑在刘秩《政典》的基础上进行扩展,编成了一部上起黄帝、下至唐代宗的典章制度的通史——《通典》,这是典志体正式创立的标志。南宋郑樵又编纂了一部纪传体的《通史》,后改名为《通志》。尽管《通志》并非典章制度的专史,但是其中作者用力最多也是最受人看重的精华部分是反映历代典章制度的“二十略”,因而史学家们将其与《通典》和《文献通考》这两部专史合称为“三通”。《文献通考》是元代马端林所撰写的又一部通史式的典章制度的专史,其创新之处在于采取了“文”(历史资料)、“献”(史家评论)、“注”(编者注解)三结合的方法。清朝乾隆年间组织学者续编“三通”,纂成“续三通”,而后又有《清通典》、《清通志》和《清文献通考》这“清三通”,共成为“九通”,再加上民国时刘锦藻编写的《清朝续文献通考》,就是学界习惯称谓的“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