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亦称“英吉利法系”或“普通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

英美法系是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以及亚、非说英语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