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

“人权”是国际政治关系中谈论最多的词语之一,一般泛指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人权是资产阶级针对封建特权和神权提出来的。它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代表的新生生产力冲破封建制度束缚的要求,是反对封建思想和专制统治的有力武器。

早在17世纪,资产阶级自然法学派代表格劳修斯、霍布斯等就提出:在自然状态下没有私有财产、大家一律平等。人们只有天赋的自爱心和怜悯心,人人都是自由平等的。这种自然权利是不可被剥夺的,丧失了这种权利就等于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人们有权维护自己的这种自然权利。这就是最初的人权思想。

美国建国后颁布的《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等是“造物主”赋予人们的不可转让的权利。马克思称《独立宣言》为“第一个人权宣言”。1789年,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通过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是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纲领性文件。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宣称世界所有男女毫无区别地享有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生命、自由、人身安全、参加选举、工作、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