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制

“庇护制”也称保护制,是古代罗马的一种人身依附制度,约起源于公元前7世纪的“王政时代”。当时,随着氏族内部分化的加剧,一些贫困破产的氏族成员便依附在氏族贵族的门下,成为贵族的“被保护人”,贵族成为“保护人”。被保护人与保护人的关系是世袭的,有某种契约的性质。前者多为贫穷破产及无公民权者,托庇于后者门下,领取份地并为之献纳服役。后者属有财势的贵族,对前者亦负“保护”之责(如代其出席法庭)。

罗马共和国时代,这种制度有所发展。保护人通常拥有大批被保护人,作为猎取利禄的工具。帝国时代,特别是公元3世纪以后,这种庇护制逐渐流行起来。随着奴隶制危机的加深,贫苦农民在捐税繁重、官府欺压、社会动乱的情况下难以维持独立经济,于是纷纷把土地“献给”大土地所有者,求得“庇护”。被庇护者虽失去自由,为庇护者服役,但可以终身使用原来的土地,免受国家税吏的欺凌。公元4世纪末,庇护制的发展已使罗马帝国的皇帝感到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