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

《新唐书》是一部纪传体唐史,二十四史之一,原名《唐书》。因为在它成书以前,已有五代后晋时期所修的《旧唐书》,所以称为《新唐书》,用来和《旧唐书》相区别。《新唐书》的编写起因,是宋仁宗觉得《旧唐书》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重新修订一本翔实的唐朝史书,于是下诏,命欧阳修、宋祁重修唐史。此书自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开始撰写,直到嘉祐五年(1060年),历时17年完成。《新唐书》全书共225卷,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是宋代以前,体例最完备的正史。其中,本纪、志、表是由欧阳修撰写的;列传是由宋祁撰写的。书中的资料以《旧唐书》为底本,同时也吸收了很多其他史料。在体例上,《新唐书》同以前的史书相比较有所创新:在“志”中,首创了《兵志》、《仪卫志》和《选举志》。但《新唐书》中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在记载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时有模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