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反

十八反是中药配伍禁忌,是指某些药物合用会产生剧烈的毒副作用或降低和破坏药效。

十八反最早见于张子和《儒门事亲》,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是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