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

凌迟也称陵迟,是中国古代一种用小刀将人慢慢割死的极刑,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之刑大约出现于五代时期,正式以“凌迟”之名出现在法典中是在辽。此后的金、元、明、清都将之定为正式的刑法。五代时期,因政权更迭频繁,统治者时时担心叛乱,因此多用极刑,凌迟之刑出现,当时称作剐刑。后来的金、元两朝,异族统治者为威吓汉族人民,将凌迟之刑写入法典。明太祖朱元璋性格暴戾,经常使用凌迟这种残忍的刑法。并且其不仅仅针对那些犯了十恶不赦之罪的罪犯,而是在《明大诰》中明令以之惩罚各种一般性的犯罪,其中特别针对官员的贪污行为。并且,明代的凌迟也是历代执行得最为残忍的,一般都要割几千刀受刑者才死。清乾隆时期,凌迟则进一步扩展到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等触犯伦理道德的犯罪。太平天国林凤翔、李开芳、石达开等不少将领,以及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等均受了凌迟之刑。但清代的凌迟刑法执行得没那么残忍,一般割几十刀。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朝廷模仿西方法律改革法制,凌迟等酷刑被“永远删除,俱改斩决”。